云阳县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执法检查
云阳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各环节工作,努力做到问题找得准、建议可行、整改有效。他们的做法,可供借鉴参考。
一、完善工作机制
2018年,修订了《云阳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增删或修改15项内容,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明确主任会议不定期听取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优化执法检查组,注重从专业人才、基层干部群众中精选检查组成员。2017年至今,有20名是市县人大代表的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乡镇人大主席等参与执法检查。检查方案函告代表所在单位,确保代表参与执法检查的时间。严格对照法律法规条文,逐项检查实施情况。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灵活调整。如,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将中央环保督察关于水污染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检查范围,到青龙街道、故陵镇、宝坪镇等乡镇(街道)督查未批先建、不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源等问题整改情况。
二、坚持问题导向
组织检查组成员提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听取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工作情况汇报,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清理出重点检查监督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中,除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座谈、委托部分乡镇(街道)人大同步检查、问卷调查、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外,还适时组织暗访随访,确保执法检查碰真逗硬、直击问题。开展《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时,暗访县行政服务大厅、县医院、县特殊教育学校、人和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县体育馆等单位,实地查看盲道、轮椅通道、残疾人卫生间等设施建设情况,以及服务窗口、学校的工作人员对该条例及相关政策熟悉程度,形成问题台账20余项。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到场“认领”问题,督促分类处理、及时整改。同时,保存图片、视频等调查资料,作为跟踪检查整改成效的重要参考。
三、认真审议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中,不走过场,把问题说透,对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乡镇“点名”,实事求是提出审议意见。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对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提出审议意见。及时将执法检查报告以及调查统计表等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领导参阅,并在云阳人大门户网站上公布。审议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明确时间表,督促整改。
四、跟踪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询问等方式,做好执法检查问题跟踪监督,直至问题解决。2018年,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先后对上年度开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以及人大建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力促青龙街道磨子岭等移民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乡镇垃圾、污水处理场(厂)运行等事项的深入推进,并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