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他们的做法,可供借鉴参考。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区人大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常委会领导牵头分管、区人大法制委具体负责、其他专工委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区人大法制委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组织代表中的15名专家学者与专业人士,成立法制专业代表小组,参与到备案审查工作中来,为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提供智力支持。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内律师事务所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邀请相关专业人才协助审查,建立“人大主导、代表参与、专家支持、各方协助”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全程监督。及时修订《綦江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增加经实践证明有效的工作方法,对已经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地方进行修改,规范相关表述,细化工作程序。结合工作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格式》,进一步规范备案说明,完善报备内容。区人大法制委积极作为,强化全程监督。对规范性文件定期查询催报,建立报备台账。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启动审查程序,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查。同时,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与人大日常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对规范性文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启动工作程序予以纠正。
三、适时提前介入,提高审查质量。以走访调研、座谈讨论、书面反馈意见等形式提前介入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论证工作,对区政府报备的《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个人购买旅游度假区商品房优惠政策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5条,对各镇人大报备的19件规范性文件,通过提前介入审查提出修改建议45条。充分发挥区人大法制委的作用,对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的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针对审查中发现的缺乏法律依据、用词不规范、表述不严谨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