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日期:2019年04月11日 来源:重庆人大

换届以来,长寿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全面清理、加强审查审议等措施,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他们的做法,可供借鉴参考。  

一、全面清理,摸清底数  

全面摸清底数。换届后,长寿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法制委办公室牵头的人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小组,对历届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现行规范性文件以及区人大机关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清理,摸清了规范性文件基本情况,并建立规范性文件信息库。  

列出修订清单。在摸清规范性文件数量的基础上,法制委针对每个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人大机构设置已变化以及使用期限已逾期等情况,提出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建议清单。  

明确修订要求。在充分征求相关专工委意见后,从责任委室、修订方向、注意事项、总体框架等方面着手,形成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并向主任会议汇报,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形成规范性文件修订计划,逐年安排实施。  

二、加强审查,把牢文件合法关  

法制委办公室初审。在牵头起草的专工委对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环节,长寿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法制委主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初审,并将初步意见及时反馈,由牵头专工委修改后,形成初审稿。  

召集有关方面会审。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各方意见建议,由法制委召集区人大相关专工委、区政府相关部门、相关街镇对初审稿进行会审,主要就操作性等相关问题再进行讨论,并主动将修订规范性文件送交市人大相关专工委征求意见。法制委办公室对相关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后,形成法制委审查意见报告草案。  

法制委全委会审议。法制委召开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初审稿及审查意见报告草案,由牵头专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作起草说明,法制委全体组成人员分别发表意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查,审查意见报告经法制委全体委员表决通过形成。  

通过严格审查,有效杜绝了“带病”规范性文件提交到主任会、常委会审议。截至目前,长寿区人大法制委在审查常委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提出针对合法性的修改建议20条,合理性修改建议20条,立、改、废的16件规范性文件全部通过市人大备案审查。  

三、依法审议,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  

主任会议审议。主任会议在首次审议文件初稿时要求法制委除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外,同时做好其他意见建议的收集记录,为有关方面会审提前做好准备。文件提交主任会议审议时,法制委作说明,推动形成共识,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将规范性文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常委会审议。规范性文件在常委会审议时,除了牵头专工委作起草说明外,法制委组成人员还从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方面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作说明,并就与会人员对审查结果及涉及法律法规方面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开展实施情况跟踪。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规范性文件,法制委办公室对“一府两院”、区人大各专工委、各街镇人大执行文件情况进行跟踪,并将执行过程中收集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常委会汇报,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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