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梁平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四项举措,扎实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他们的做法,可供学习借鉴。
一、精心组织学习培训。机关党组织书记为主讲人,以讲授为主,交流讨论为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以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为契机,组织党政领导,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干部等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建立新任人大代表培训机制,对每一届新当选的人大代表进行宪法和法律知识轮训。开展执法检查前,印制涉及检查内容的相关法律法规供检查组成员学习。
二、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区人大常委会除做好任命人员的宪法宣誓外,还加强对 “一府一委两院”及乡镇人大宣誓工作指导。一是,要求新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选举任命后现场举行公开宣誓,着正装。二是,宣誓会场悬挂国徽和国旗,摆放宣誓台、宪法书。三是,监誓人、领誓人、宣誓人面向国徽,成立正姿势,监誓人和会场其他代表、与会人员全体站立,面向国徽,保持姿势端正,庄重严肃,奏唱国歌。四是,宣誓人以普通话宣誓完毕后,领誓人和每个宣誓人需分别依次报出自己姓名。2016年1月至今,凡经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和“一府一委两院”任命的干部,都组织了宪法宣誓,做到“应宣必宣”。
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区广泛宣传宪法,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选出2—3名理论功底好、法律素养高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宪法宣讲团。今年以来,开展宪法宣讲活动21场,宣讲受众2100余人次。“12·4国家宪法日”,会同区司法局联合开展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院坝宣讲、文艺汇演、知识竞猜、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增强群众“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组织开展“千万市民学宪法”活动,参与人数达5.5万人。组织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区普法办举行的法律知识考试。
四、加强执法检查。出台《梁平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建立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办理、滚动督办等机制。2018年,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对《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成立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工作组,分成若干调研小组,分别联系2—4个乡镇(街道),形成“定向联系”机制。根据检查对象、内容、特点,采取集中检查与分组暗访相结合、人大执法检查与部门联动相结合、执法检查与专题审议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增强检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