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人大常委会重视和加强代表工作

日期:2018年12月13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为促进代表履职,南川区人大常委会务实推进代表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他们的做法,可供学习借鉴。

一、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制定《关于加强全区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集中培训,举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班1期、代表培训班2期,组织专题培训会9次,集中培训代表840余人次。各代表小组根据工作实际和代表履职需要,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分别开展理论学习、经验交流、跨区域考察等学习交流培训活动120余人次。在培训中,既注重开展人大制度、如何提出议案建议等业务培训,也邀请有关专家有针对性地开展宪法、代表法、监督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二、建立健全联系制度。多渠道向代表通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动态,通过常委会公报、信息简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等情况。支持代表参与区人大常委会活动,坚持每名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列席1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要求代表按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报名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和评议等活动。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固定联系3名基层一线代表,定期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接待代表。同时,采取“走下去”和“请上来”的形式不定期走访代表共370余人次,督促代表深入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进农户”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

三、督促办理代表建议。制定《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细化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专工委跟踪督办等机制。选取关系全区重点工作、群众普遍关心、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5件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进行重点督办,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推进建议办理工作。每年分片区召开督办会,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听取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汇报,督促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坚持建议办理工作“两次评价”制度。截至目前,人代会提出的195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结,承办单位承诺事项全部完成96件,部分完成70件。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与代表见面沟通125件,电话沟通48件,其他形式沟通14件。代表“两次评价”满意率达94.6%。

四、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考核制度。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区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试行)》。代表在每年人代会时领取《代表履职记录册》,并真实详细填写本年度履职活动情况,于次年人代会时交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实行代表述职全覆盖,代表每年均要向原选区选民定期述职,至少1次口头报告,并开展代表“互学互比述职”活动。加强代表履职宣传,积极向公民报、公民导刊推荐代表履职故事,每2个月定期在南川日报、区广播电视台分别推出1期“人大之窗”和“代表风采”,宣传代表履职情况,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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