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大常委会:抓住关键环节跟踪督办审议意见

日期:2018年12月13日 来源:重庆人大

云阳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抓住三个环节,持续用力,跟踪督办,确保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落到实处。他们的做法,可资学习借鉴。

一、认真审议提出意见。突出重点,精心安排审议工作。紧紧围绕审议议题,针对性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确保查找问题有的放矢。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等通过实地考察、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确保程序性调研有节奏,跟踪性调研有重点,专题性调研有深度。中心发言与补充讨论相结合、自由发言与主任总结相结合、会议审议与现场察看相结合,确保有关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把议题审深议透。安排县“一府两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意见,接受询问。对审议发言认真梳理归纳,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书面审议意见要求量化标准、内容清晰、重点突出、用词准确。

二、严格审议意见交办制度。加强审议意见交办制度建设,确保审议严肃认真。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向“一府两院”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当面交办,提出明确办理要求。对由县“一府两院”多部门共同承办的审议意见,常委会分管领导与议题相关专工委负责人全程参与,明确“一府两院”分管领导、牵头办理单位和配合办理单位,要求牵头办理单位及时反馈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县“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在审议意见交办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研究处理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征求意见,三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建立跟踪督办机制。按照对口联系原则,明确由县人大相关专工委跟踪督办、掌握情况,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视察调研,了解情况,查找问题,确保审议意见研究处理落实到位。坚持把审议意见反馈情况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听取县“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审议表决,对表决未通过的办理报告,责成“一府两院”重新办理答复,并视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出决定或决议。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消极应对的,依法开展询问或质询,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县委将“一府两院”办理人大审议意见的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单位年终评先、干部提拔任用挂钩。“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人大代表定期通报,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公报等形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并作出审议意见,由县农委负责牵头实施整改,县畜牧兽医局、农业执法大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县食药监局分工合作,协调配合。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农业代表小组明察暗访蔬菜、肉制品监测管理情况,深入乡镇检查农产品快速检测运行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良好。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对2017年作出的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审议意见,组织6个专项跟踪督查组,实地督查各地精准脱贫进展情况,并对被监督单位开展满意度测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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