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围绕乡村振兴 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

日期:2018年08月07日 来源:重庆人大

云阳县重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效果较好。云阳探索,可供借鉴参考。

 

一、积极探索基层自治。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由县、乡人大代表担任召集人,30名村民代表组建议事会,按“一事一议”原则,对涉及村集体的重大事项,实行村两委提议、议事会审议、村民集体决议的决策机制。由人大代表或村主任兼任理事长,县、乡人大代表会同村两委共同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群众会议投票确定5—7名理事会成员。根据村情设立红白喜事、禁毒禁赌防邪、环境卫生、民情民意、产业发展、关爱“三留守”等分会,推举人大代表、村干部担任分会负责人。从县、乡人大代表中选举产生3—5名成员、1名主任,监督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决议情况,监督政务、财务等村务公开情况。坚持事前立规矩,组织村民商定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道德约束等方面的村规民约,经80%以上村民同意后执行。

二、积极探索基层法治。坚持用法治思维看问题,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推动“普法宣传进村、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坚持“邻里纠纷和维权,法律说了算”。组建人大代表、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安监办、食药监所、村组干部、乡贤五老等“法律明白人”组成的普法宣传队,定期到村开展法律宣传。分乡镇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建立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包村责任制。建立流动法律服务团队,开通法律援助免费服务热线,定期开展上门服务。在全县42个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服务窗口,为全县478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建立法律咨询微信、QQ群,为村民提供现场、网上及电话咨询和服务。组建3—5人的村级调解委员会,由乡镇人大代表任主任,包村法律顾问等为成员,调处矛盾纠纷。定期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0%以上。

三、积极探索基层德治。开展“乡贤礼治、榜样选树、道德诚信”行动,强化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通过公序良俗、道德约束规范社会秩序。开展“评乡贤、学乡贤、用乡贤”活动,发掘人大代表、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感动人物、“五老”人员等先进事迹,通过院坝会、村民小组会、党员代表会等形式评出“新乡贤”。开展“榜样家庭”“榜样人物”推介评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村村响、好人微访谈、中华文明讲堂、梦想课堂、橱窗、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宣传展示,推动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制定道德诚信量化标准,按照“一户一档、一人一卡”标准建立公民道德诚信档案,通过乡镇人代会、道德诚信民主评议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评议,并作为公考、提干等政审考察、资格考察的重要参考。先后运用诚信信息结果1000余人次。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社、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卫生、优生优育、理性消费、邻里和谐、崇尚科学、尽孝尽责、自力更生、勤劳致富“八好之星”评比活动,开展“最美院落”“文明清洁户”等评选,推动村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云阳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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