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2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万仕洪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为核心目标,以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为动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近三年在国务院对省级政府的安全生产专项考核中两次名列全国第一、一次全国第二,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大《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实施力度,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大力提升全市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能力,取得了四个方面成效:
(一)强化了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意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陈敏尔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强调“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安全生产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唐良智市长多次提出工作要求,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压降安全事故发生频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已形成共识,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力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实现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虽然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产经营活动快速增多,但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快速下降,事故死亡人数从最高年份(2003年)的3613人下降到2019年的846人,较大事故从最高年份(2003年)的98起下降到2019年的10起,重特大事故从最高年份(1998年)的19起下降至“零发生”。特别是2017年以来,全市围绕“控大事故、防大灾害”的目标,连续4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三)构建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市委、市政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及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领导安全生产履职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63个市级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15个重点行业领域、137条负面清单,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全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明晰健全。
(四)夯实了依法治安的法规制度基础。全市紧紧依托《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这个安全生产监管法制基石,出台《风险隐患管理办法》《“行刑衔接”规定》《举报奖励办法》《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等94部规章、标准,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在实施过程中,推动检查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履职尽职结合,规范实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闭环,把严格执法作为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评价标准,不断提升各行业部门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工作措施
近年来,全市始终围绕基层、基础、基本能力“三基”建设主线,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核心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手段,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主要在六个方面下了功夫。
(一)把“四大体系”做优。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探索建立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得到国务院安委会高度肯定。一是组织指挥体系。重组市安委会、市减灾委,新设建设施工、城市运行等11个专项安全办公室,重设森林草原、防汛抗旱、地震地灾、气象等4个专项灾害防治指挥部,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统揽协调。二是行政管理体系。纵向形成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体系、五级网络”,横向实现市、区县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内设机构全覆盖。三是应急力量体系。全市组建防洪、地质灾害、灭火、危险化学品、矿山、水上、气象和航空8个方面27支市级专业抢险队伍。四是制度保障体系。围绕监测预警、值班调度、处置救援3个方面,重构排查监测、研判预警、信息接报、力量调动、指挥部建设、现场处置、调查评估、救灾工作8个制度框架、54个制度细则。
(二)把责任制度做牢。一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18年出台《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直接领导责任进行实化、细化、清单化,全市38个区县均由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应急部门综合监管、行业部门专项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逐渐完善。三是提高基层监管能力。紧盯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全市1030个乡镇(街道)单独设置安监机构;投入8亿元为全市所有乡镇(街道)配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急救援基本装备和执法车辆;实施安监素质提升工程,分级分类培训区县级、乡镇(街道)级安监干部;健全基层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定格、定人、定责”,延伸安全生产监管触角。
(三)把监管执法做严。一是规范监管检查。规范监督检查计划编制,严格实施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三部曲”闭环执法工作方法,推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2019年全年检查发现安全隐患97.5万个,暂扣(吊销)证照2990个,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169家次,关闭取缔949家,罚款3.1亿元,切实推动安全生产由“运动式”治理、表面化监管向技术性治理、法治化监管转变。二是依法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三责同追”,2017年以来累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9人,党纪政纪处分79人、诫勉谈话等其他问责70人,形成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谎报瞒报事故案件共73起,有效维护了执法权威。
(四)把专项整治做深。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切入点,坚持一年一个主题、一个阶段一突破,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道路交通领域,针对“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以及“三客一危一货”、渣土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全市连续87个月、农村连续15年重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建设施工领域,持续“两防”专项整治(防高坠事故、防危险性较大工程群死群伤事故),深化“建安”系列集中执法,全市连续80个月无重大建设施工事故,房屋市政工程连续39个月、公路工程连续30个月无较大事故,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到2.4。煤矿领域,深化煤矿瓦斯、顶板和水害专项治理,煤矿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下降63.4%。非煤矿山领域,强化非煤矿山硐采、露天矿和尾矿库专项整治,全市连续41个月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领域,围绕“两重点一重大”(重点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全市连续11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
(五)把基本面做强。坚持以调整产业结构、关闭“四小”和加强基础设施改造为重点,狠抓安全基本面改善。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坚守“严禁在长江、嘉陵江和乌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或扩建危化品生产项目”红线,严格落实安全准入机制;实施城乡中小微企业“园区化发展、标准化改造、淘汰性关闭”综合治理,打造更高效、更低碳、更安全的产业体系。二是淘汰落后产能。党的十八大以来投入近40亿元,关闭各类不符合安全环保条件的“四小”企业4000多家,5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转型退出,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提升。三是改善安全环境。拆解老旧船舶1240艘,其中省际船舶89艘。安装道路防护栏4.5万公里。主城区60多个城中村、1200多万平方米危旧房和14430栋老旧居民建筑消防设施完成改造。四是狠抓科技兴安。推广应用危化自动联锁、煤矿“六大系统”、建设施工在线视频监控、道路运输企业风险管理系统;“两客一危”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100%。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绘制“风险电子地图”,完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7类风险信息集成,有效提高行业装备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六)把企业主体责任做实。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开展企业升级达标工作。创建标准化企业2.4万家,完成约7000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的标准化创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两客一危”企业标准化率达100%。二是严格“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从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到一线员工的各层级各岗位安全隐患排查职责,积极推行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经理月排查的“日周月”工作制度,严格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三是建立“总工程师”制度。在高危行业企业建立总工制度,强化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强化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今年以来,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极端天气等挑战,强化安全责任和应急处置,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安全生产方面,实现“两降一无”,1—8月生产安全事故413起、死亡44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16.9%、15.6%,连续46个月未发生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方面,发生各类自然灾害76起,同比增加61.7%,虽然灾害重、损失大,但全市上下从容应对、科学处置,累计转移避险超100万人次,成功抵御历史罕见洪水,未溃一堤、未垮一坝,得到李克强总理高度肯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近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事故总量依然较高。2019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799起、死亡846人,平均每天2.2起、2.3人,总量仍然较高。二是法治建设仍待完善。机构改革后,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执法依据尚未完全更新,执法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安全基层基础仍然薄弱。基层安全监管仍然存在队伍不稳定、安全装备较差、能力水平较低等问题。四是我市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并存,道路山高路险、江河滩险流急,潜在安全风险隐患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先进实用科技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有待进一步改善,群众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将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基层基础和基本能力“三基”的根本提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抓手,完善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创新实施“五大工程”,不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安全保障。
一是坚定“一个目标”。坚持以“防大控大”为核心目标,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事故死亡人数总量保持5%的降速,严控因灾死亡人数,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灾难发生,推动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是坚持“三基主线”。启动应急管理“2.0”版“三基”建设,加强基层管理、夯实基础保障、提升基本素质,强弱项、补短板,实现政府监管能力、安全基础水平、社会安全素质全面提升。
三是完善“四大体系”。强化“协调高效、反应灵敏”的组织指挥体系;细化监管责任,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行政管理体系;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完善“专常群”结合、上下衔接、专业协同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深化改革,创新制度规范,建立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
四是实施“五大工程”。实施安全基本面提升工程,推进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工程,持续开展“今冬明春灾害防治基础建设”行动计划,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基本面;实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程,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开展自然灾害隐患普查,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两重大一突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实施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建设工程,推动市、区县、乡镇(街道)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建设,构建智慧高效的调度指挥“大脑”;实施监测预警工程,以智能化等技术提高事故灾害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完善事故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确保测得准、传得到、用得好;实施装备现代化工程,制定各类事故灾害执法防范应急装备配备标准,加强监管执法、事故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切实提高事故灾害防范和突发事件响应处置能力。全面改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