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2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陆克华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市长唐良智委托,现就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水污染防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2017年7月以来,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有力支持下,市政府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总书记对重庆殷殷嘱托,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坚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陈敏尔书记、唐良智市长均担任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组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总河长,分别担任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总指挥、副总指挥,两次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陈敏尔书记在刚召开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部署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推进会上强调,全力确保水环境安全是重庆生态环境保护的头等大事,要深化水环境治理,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并多次部署安排整治污水偷排偷放等重要工作。唐良智市长指出,治水兴水是我们的使命所在、责任所在,要不断提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并多次现场调研、现场督导,推动落实水污染治理工作。张轩主任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及人大代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多次实地督导、系统研究梁滩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王炯主席率队开展“聚焦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明查暗访监督性调研活动,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其他市领导靠前推动、督促落实,公、检、法协同发力,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层层部署、一体贯彻,持续用力改善水环境。
“十三五”期间,我们始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水生态环境。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总体为优,实现了“两个优于”(出境断面水质主要指标全面优于入境断面,2019年水质主要指标全面优于2018年),我市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由2016年的88.1%提高到2019年的97.6%;长江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48段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常年保持100%;国家“水十条”考核评价近年连续保持在全国前例,2019年位居全国首位。
(一)强化政策设计,精准描绘水生态蓝图。出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等一揽子规划方案;率先完成“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划分785个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面积2.04万平方公里。发布《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扎实开展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推进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清水绿岸”“四山”治理提升。以广阳岛为载体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
(二)完善机制体制,推动工作责任落实。一是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分级分段设立河长1.7万余名,敏尔书记、良智市长共同签发2019年、2020年全市1号、2号总河长令。2019年,各级河长累计巡河70余万次。二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水污染防治作为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评价重要内容。三是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全市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的19条次级河流全部签订生态补偿协议并完成补偿资金清算。四是健全流域联防联控机制,与四川等省签定《关于建立长江上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机制的协议》。
(三)强化扩容减排,深化系统综合治理。一是加强生活、工业、农业、船舶等污染综合治理。累计建成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600余座,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累计建成94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12处船舶污染物接收点,5300余艘船舶按要求安装污水处理装置。二是加强水生态空间保护。累计修复人工湿地1万余亩,自然恢复湿地35万亩。三是加强排污口排查整治。率先在全国试点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聚焦重点领域,狠抓突出问题整改。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60个涉水问题已完成整改55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871件涉水群众投诉案件已办结800件、阶段性办结58件。两批次长江经济带暗访片交办的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其余5个正按时序推进整改。针对长江水环境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六大行动”(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沿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整治行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沿江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一大批水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二、直面问题、正视差距,查实找准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水环境稳定达标压力较大。部分次级河流水质仍然堪忧,今年1—8月,全市42个国考断面中,还有1个即大足区玉滩水库库心尚未达到水质目标。“十四五”即将新增纳入国考的33个断面中,从目前情况看,永川区大陆溪湾凼、合川区浑水河溪口镇平桥村、大足区濑溪河鱼剑堤等断面水质不容乐观。
(二)污水处理设施问题突出。一是污水处理厂存在“吃不了、吃不饱、吃不好”问题。“吃不了”主要是由于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导致大量污水外溢外排,全市有19座城市、5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存在超负荷运行;“吃不饱”主要是由于辐射区域人口减少、管网配套不完善等原因,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有效收集污水,处理能力闲置,全市有12座城市、27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不足50%,2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吃不好”主要是由于大量雨水、清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导致进水浓度偏低,治污能力未能充分发挥,全市有200余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170余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二是污水管网存在缺口大、错漏接普遍、破损严重等问题,比如,仅沙坪坝区就需新建各类雨污水管网2000公里左右,巫山、巫溪因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建设脱节导致6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至今未运行,因错漏接污水进入雨水管网直排外环境、雨水进入污水管网,因破损维修不及时,很多“小缺陷”形成“大病害”。三是管理体制上还存在城乡标准不一、厂网建设责任主体不同导致厂网一体化难实施、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力度不够、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三)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存在差距。对工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情况掌握不全面,统筹管理、精细化管理还需加强。个别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建成,部分工业集聚区管网不配套、巡查维护不到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只管厂内、不管厂外”现象普遍存在。比如,潼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因配套管网建设不完善、维护不到位,污水处理厂主干管破损严重,污水实际未进入处理系统。同时,沿江部分化工园区环境风险排查未能实现24小时全覆盖。
(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不足。目前,我市100—400总吨和400总吨以上的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改造任务仅完成74%和51.9%。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长江干线岸基固定接收设施已覆盖的码头,仅占码头总数的25.1%和16.4%。因为现有的“船—港—岸”监管制度存在职责不够清晰、缺乏联动机制等问题,重庆每年过境的10余万艘船舶,污水“达标排放”存在取证难、监管难等问题。
(五)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严峻。一是农业种植污染严重。化肥农药减量工作效果不佳,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没落到实处,粗放施肥、重复超量用药等现象比较普遍,全市单位播种面积化肥实际使用量不降反升,导致23条主要河流污染负荷中化学需氧量、总磷占比逐年增加。二是水产养殖污染日益突出。潼南区等区县水产养殖布局不合理、养殖密度高,全市配套有尾水处理设施的水产养殖场面积占比不足2%,每年约1.077亿吨尾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三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够到位。畜禽养殖生产布局与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畜禽养殖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禁养区内还有159家养殖场未关闭搬迁。四是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有待提升。璧山区等区县农村垃圾收运设施设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农民沿河倾倒垃圾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工作距离2020年底回收率达到80%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
(六)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不足。一方面,部分河流水电开发项目建设密集,已建有80余座小水电站的大宁河目前仍有部分小水电站在规划或新建中,生态基流管控存在漏洞,流域水资源保障不足。另一方面,受过度捕捞及水质污染等综合因素影响,部分支流回水区富营养化问题依然突出,如澎溪河(小江)2015—2019年共爆发水华3次;部分流域稀有土著鱼类种类和数量有所减少,水生生物结构和功能退化。
(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职能职责有待进一步压实。“管发展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要求落实不够到位,江北区等区县巡河责任不落实,巡河不查河的现象突出。二是智能化管理手段不足。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方式发现问题、治理问题的能力不足,精准、及时、科学治污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基层监管能力薄弱。基层环境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乡镇(街道)环保机构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环境执法“双随机”制度还存在监管盲区。四是污水处理运营机制有待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运维管理体制机制仍未完全理顺;城镇污水处理按效付费制度不够完善,“厂网一体、建管一体”改革需加快推进。五是联防联控机制仍需完善。跨区域河流缺乏系统的保护规划、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
我们深知,相比已经发现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还有更多问题需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举一反三,逐一加以解决。
三、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此次评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部署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推进会议精神,按照敏尔书记、良智市长安排部署,持续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推动我市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努力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一)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进一步集中力量、靶向攻坚,盯紧盯实水质考核目标,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思路,聚焦问题,精准施策,高水平建设“清水绿岸”和“两江四岸”,持续开展不达标水体整治,巩固城市饮用水水源整治成效,扎实开展“万人千吨”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年水质稳定达标,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
(二)全面加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及各类突出问题整改。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管网摸底调查,加快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统筹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等专项整治,深化生活、工业、农业、船舶码头污染治理以及小水电站问题整改,更加突出生态方式、环保模式,切实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修复水生态系统。
(三)切实提升污染防治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管理、工业集聚区管理机制,完善全市水环境管理大数据平台,推动水污染精准溯源、精准施策。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网一体”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污水处理效能。进一步深化川渝生态共建、污染共治、机制共商、环境共管,共建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涪江、沱江等生态廊道。
(四)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工作目标,科学谋划“十四五”重点任务,深化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治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