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唐艳等二十一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审议唐艳等二十一位同志
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高法函〔2020〕60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2020年7月1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唐艳等21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唐艳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袁胜强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况向东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骆勇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方政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红军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光明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刘厚勇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徐婷婷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陈雯雯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梁婷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用辉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克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蒋科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应禧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二、提请免去
袁胜强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红军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进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陈洪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方政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慧、张胜仙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唐艳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万晓佳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钟平的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院长:杨临萍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