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日期:2020年09月28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

审查结果报告

(2020年7月28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预先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此次预算调整方案是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二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由于年度执行中新增政府债券额度、新增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调整部分债券资金使用用途、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减收、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等因素,引起收支规模变动,因此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基础上作相应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市级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3290亿元,较年初调增226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预算780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收入调整为2510亿元,较年初调增226亿元,主要是中央补助增加120亿元、调入资金增加34亿元、一般债务收入增加72亿元。

市级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3290亿元,较年初调增226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1272亿元,调减支出12亿元;转移性支出调整为2018亿元,调增238亿元,主要是补助区县增加11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亿元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市级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2533亿元,较年初调增820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预算1041亿元,较年初调减4亿元;转移性收入调整为1492亿元,较年初调增824亿元,主要是中央补助增加171亿元、专项债务收入增加653亿元。

市级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2533亿元,较年初调增820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929亿元,较年初调增191亿元;转移性支出调整为1604亿元,调增629亿元,主要是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增加。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中央关于“六稳”“六保”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贯彻了过紧日子的思想,符合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债券管理使用规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管理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是扎实推进经济恢复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落实中央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支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和企业复工达产。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积极厚植税源,扶持培育重点骨干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转型升级,发挥好国有企业对经济的稳定器作用。完善政府融资担保机制,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及时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落实落细保就业政策,用好用实就业补助资金,精准帮扶支持就业,促进扩大就业。

二是切实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各项举措,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必要非急需项目支出,严把支出预算关口,统筹盘活存量资金,缓解收入增长放缓带来的财政支出压力。高度关注困难区县的财政运行情况,建立“三保”工资专户动态调整机制,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方面的优先顺序,兜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强化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严格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防范财政资金兑付风险。管好用好中央新增直达资金,加快建立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机制,细化资金分配流程,抓好使用管理跟踪监督。加强对全市财税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加强对区县和市级部门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和预算调整方案执行到位。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政府债务负担和财政可持续性的分析研判。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的衔接,科学合理分配和使用债券资金,加快新增债券的发行和资金拨付进度,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开展抗疫特别国债、地方专项债使用情况跟踪审计,确保资金流向明确、使用规范。加强对区县政府融资举债行为的监督管理,严禁违规举债或担保,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四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扩大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中的应用范围。规范预算单位绩效自评,扩大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范围,邀请人大代表和专家参与有关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结果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完善、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挂钩机制,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进一步扩大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随决算报市人大常委会的范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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