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高新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关于高新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
预算草案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0年6月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依法对高新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进行了预先审查,2020年5月26日,市五届人大财经委第十五次会议审查了高新区管委会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备案审查报告。现将备案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7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7,509万元,非税收入1,16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1,074万元,收入总计229,7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49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3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16万元,支出总计229,74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94万元(沙坪坝区、九龙坡区通过市财政局转移支付划转给高新区),收入总计1,9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84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10万元,支出总计1,99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万元(沙坪坝区用上年结余安排的支出,划转给高新区办理决算),收入总计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万元,支出总计12万元。
财经委认为,2019年,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按市委对高新区的发展的新定位,积极推动构建独立运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成高新区与九龙坡区、沙坪坝区的财政收支范围划分。12月1日,高新区金库设立后,协调辖区税务部门,加强收入征管,落实支出责任,实现了预算管理的平稳过渡。
二、2020年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515万元,增长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5,669万元、调入资金52,610万元(为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08,7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88,541万元,加上上解市级支出20,253万元,支出总计508,79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0,227万元(市级转移支付补助),加上债务转贷收入32,000万元,收入总计出322,2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9,617万元(土地出让收入返还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2,610万元,支出总计322,22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200万元。
财经委认为,高新区提出的2020年预算草案,符合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了中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收入预算积极稳妥,支出预算与财力相匹配,优先保障了中央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优先安排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相关支出,体现了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符合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符合本地区实际,同意高新区提出的2019年预算草案。
三、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
今年是高新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重庆高新区发展升级版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起步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赋予高新区新的发展定位,深入实施预算法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更好地发挥财政在保障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财经委建议:
一是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推动打造重庆高新区发展升级版。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赋予高新区的发展定位,紧紧抓住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等重大机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努力把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要用好用足用活市委、市政府给予高新区的财税、金融、产业扶持政策,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科学城建设为统揽,积极构建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和营商环境,建立完善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先进制造和高技术服务业为主导的高新产业体系。要切实保障 “六稳”、“六保”等重点支出,为把高新区打造成为重庆乃至中国西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创新驱动新引擎开好局、起好步。
二是完善财政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基础性工作。加快推进高新区与九龙坡区、沙坪坝区的资产、债务划分划转工作。积极推动完善高新区直管园税收征管体制,妥善处理镇街和国有公司间权责交叉矛盾,完善镇街财税体制。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收入征管、国库支付、会计核算、绩效评价等与升级版高新区定位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加强财政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提高财政管理运行效率。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减税降费等因素,强化征收措施,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加强项目库和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预算公开评审,加大资金、资产、资源统筹整合力度,严格执行“零结转”制度,完善招商引资、产业扶持财税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认真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十条”措施,硬化预算约束。依法规范公开预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逐步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重大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重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并向社会公开。
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控,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平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坚持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做到坚定、可控、有序、适度。加快今年新增政府债券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防风险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举债融资行为,严禁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五是坚持依法理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8〕15号和渝委办发〔2018〕38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提高预算报告质量。预算报告要重点反映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决策的情况,全面报告上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要科学预测当年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要反映各项重点支出安排的政策依据、标准、支出方向及绩效目标等情况,要全面报告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新增债券发行、安排、使用以及还本付息等情况,要反映落实市人大备案审查意见的情况。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