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
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镇
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0年6月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现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民族地区及18个深度贫困乡镇概况
我市共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自治县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等4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以及参照民族地区管理的黔江区,5个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均位于武陵山片区、属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共辖18个街道、150个乡镇。2014年末农村户籍人口223.97万人,其中贫困人口38.67万人,贫困发生率13.7%。黔江区、秀山县于2017年整体脱贫摘帽;石柱县2018年整体脱贫摘帽;2019年底,酉阳县、彭水县实现脱贫摘帽,5个少数民族区县全面完成脱贫摘帽任务。截至2019年底,5个少数民族区县在新一轮脱贫攻坚中累计减少贫困人口10.9万户44.5万人(占全市累计脱贫人数182.08万人的24.4%),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的13.7%下降至0.35%,民族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18元,同比增长10.5%,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
2017年8月,参照国家认定深度贫困县的“三高、一低、三差、三重”(“三高”,即贫困发生率高、贫困人口占比高、贫困村占比高;“一低”,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三差”,即基础设施差、生存环境差、主导产业带动能力差;“三重”,即低保五保残疾等贫困人口脱贫任务重、因病致贫人口脱贫任务重、贫困老人脱贫任务重)标准,在全市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中精准识别18个深度贫困乡镇。18个深度贫困乡镇共辖173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91个,总人口31.25万人,2014年贫困人口5.6万人。2019年底,18个深度贫困乡镇累计减少贫困人口22810人,所有贫困村实现整村出列,贫困发生率从2015年的18.24%下降到0.36%。截至2020年5月底,18个深度贫困乡镇累计开工规划项目2145个,其中已经完工1912个,项目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分别达到100%、86.47%,已完工项目1912个,完工率达到88.89%,在建项目233个。
二、关于“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优化市领导联系深度贫困乡镇和贫困区县脱贫工作机制,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重庆市脱贫攻坚定点攻坚实施方案》,陈敏尔书记和唐良智市长率先垂范,共9位市领导分别牵头负责民族地区5个区县以及所辖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21位市领导定点包干18个深度贫困乡镇。市扶贫办建立联系指导机制,3位办领导和5个处室对应联系指导民族地区5个区县,班子成员和所有处室分片包干18个深度贫困乡镇,切实增强对全市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的协调、服务、指导和督查。
(二)深化思想认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纳入民族地区党校(行政院校)教学布局和基层党支部学习内容,教育引导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镇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笃用。
(三)深入开展四级书记抓脱贫攻坚。进一步促进责任落实,民族地区区县党委书记遍访深度贫困乡镇和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各级党组织书记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遍访贫困对象任务,并带动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做到“走访不漏户、户户见干部”。
(四)全面检视整改问题。督促民族地区区县和深度贫困乡镇召开专题会议,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作为全局性重点问题进行重新检视,将专项巡视“回头看”和目前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全部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方案,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以巡视整改促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到实处。
三、关于“集中力量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教育扶贫方面。一是大力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项目和薄弱环节提升计划,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硬件条件,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国家“20项底线要求”,彭水县等已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认定。开展民族教育特色学校评选工作,共评选出7所中小学为重庆市民族特色教育学校,有力支持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引导主城30所优质中职学校对口帮扶18个深度贫困乡镇中职学校。二是精准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在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通过增项、提标、扩面,出台了8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数据库,构建政府牵头,教育、公安、司法等部门配合的“1+N”联控联保责任体系,贫困家庭适龄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成效显著,没有因经济困难失学辍学现象。对本市内跨区县入学的贫困家庭学生由流入地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加强省际间教育扶贫沟通协作,保证在市外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按当地标准享受教育资助。三是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通过“全科教师”、农村“特岗”教师计划等多种措施加大培养补充力度,做好村小教学点音体美等教师走教工作。进一步依法落实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乡村教师每月享受不低于300元、最高可达到1800元的生活补助,发挥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导向作用,提供教师周转宿舍,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四是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促进鲁渝两地教育发展,酉阳职教中心等5所中职学校与山东省优质职教学校签订“3+2”分段制联合培养协议。
(二)健康扶贫方面。一是夯实“七道保障线”,建立“三保险”(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两救助”(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两基金”(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健康扶贫医疗基金)多重医疗保障体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实行“两升两降一取消”〔“两升”即农村贫困人口在区域内区县级医院住院费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55%,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范围自付费用在起付标准至20万元(含)内、20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65%。“两降”即农村贫困人口在区域内区县级医院基本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50%,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一取消”即取消年度报销限额〕倾斜报销办法,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二是将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30种,提前达到国家要求,完善新增病种临床路径、诊疗方案和质控指标;推动贫困人口家医签约实现应签尽签,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对贫困重病患者医疗费用统筹利用扶贫医疗基金、商业补充保险进行再报销,通过慈善资金、财政补助、社会捐助等途径进行再救助,兜底保障率达到100%。三是落实两项便民措施,“一站式”结算平台全面运行,实现民族地区对贫困人口身份信息自动识别、医疗费用报销金额自动核定、贫困人口自付费用即时结算。“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院范围扩大到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贫困区县所有医保定点公立医院。
(三)农村危房改造方面。2019年,我市民族地区如期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302户801人,在2019年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大排查中,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镇无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十三五”期间,民族地区5个区县计划完成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1.74万户、7.65万人,截至2020年3月底,已全部搬迁入住,共建成集中安置点53个,安置贫困人口1160户、4660人。18个深度贫困乡镇打造集中安置市级示范点7个,累计实施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9991人,实施危房改造5000户。指导黔江区李家溪安置点(800人以上)完善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建设和机构功能设置,建成了管理用房、活动广场等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并设立搬迁群众社区管理服务站。
(四)饮水安全保障方面。一是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按照“能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通过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尽量覆盖现有水窖、水池、溪水供水人口,逐步减少分散供水人口,提高贫困村集中供水率与自来水普及率。二是多措并举妥善解决季节性缺水的问题。采取寻找补充水源、新建蓄水池、配套供水管网等措施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建立农村饮水保障动态清零机制和季节性缺水动态监测机制,实行村级每周一排查,乡镇每月一清零。三是强化饮用水源地管理。对拦水坝、蓄水池等开敞式水源工程,具备封闭条件的,进行加盖封闭,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防止水源污染;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在取水口设置净化设施,确保水质安全。四是加快水利支撑保障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实施防洪抗旱减灾、灌溉排水、水源开发利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等,持续加大民族地区水利工程建设投入,集中力量补短板。18个深度贫困乡镇统筹整合各类水利项目资金6.45亿元,实施农村饮水、水土保持、小水电扶贫等水利工程项目489个,新修人畜饮水池1141口,5.8万贫困人口受益。
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中,充分发挥军队扶贫优势,积极对接军队扶贫工作。一是支持革命老区优先优质脱贫。重庆警备区设立驻渝部队扶贫专项基金,聚合军地力量重点援助酉阳县、秀山县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注重挖掘红色旅游资源,2017年以来先后投入和协调资金800余万元,援建酉阳县南腰界“红军文化广场”“红军井”等帮扶项目,解决当地2000余人饮水安全问题。援助秀山县洪安二野司令部旧址、红三军倒马坎战斗遗址和酉阳县龙溪村红军烈士纪念碑等配套设施建设,培育壮大红色旅游产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累计投入320余万元,对口援助酉阳县红岩希望小学、红军小学等7所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资助435名贫困学生上学圆梦。二是落细落实帮扶措施。采取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等方式,在民族地区精准识别军属贫困家庭和红军直系后代贫困户,逐户量身定做帮扶方案,军属贫困家庭全部实现稳定脱贫。坚持发挥民兵预备役致富带头人示范作用,建立“预备役示范点”“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创业模范基地”,选拔培养民兵、退役军人和预备役致富带头人,带领当地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项目,辐射带动贫困家庭脱贫致富。三是统筹解决地方所需。陆军军医大学发挥医疗优势,投入150万元建成酉阳县龙溪村市级示范卫生室;开展“红色军医老区行”义诊活动,为酉阳、彭水县2000余名贫困群众赠药问诊。陆军勤务学院发挥学科技术优势,先后投入60余万元,帮助酉阳县南腰界镇整修水库2座、新(改)建蓄水池25个,解决近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四、关于“继续做好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镇产业扶贫的大文章”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发挥特色农业产业优势。紧扣解决“两不愁”问题,把产业扶贫纳入全市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统筹规划布局,组织研究和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和支持民族地区各区县因地制宜培育2—3个主导产业。制定下发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要点和产业扶贫专项行动方案,对扶贫主导产业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进行安排部署,推广“产业村长”做法。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安排资金7000万元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在民族地区培育乡村旅游示范乡镇、示范村点。开展“一村一品”创建,市农业农村委制定《重庆市“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申报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帮助贫困村选定发展1个增收产业。构建市、区县、乡镇、村4级帮扶指导体系,建立产业到户台账,选聘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落实产业到户政策,突出产业带贫作用。18个深度贫困乡镇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大力调整优化粮经结构,发展特色高效农林经济作物,所有深度贫困乡镇经济作物占比均超过50%,粮经比例从2017年初的从9∶1到目前的4∶6,特色产业发展初见成效。
(二)发挥民族文化旅游优势。指导民族地区区县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选取一批民族风情浓郁的特色村镇实施重点建设,推动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12月底,国家民委命名我市石柱县西沱镇云梯街、秀山县中平乡地岑村、秀山县孝溪乡中心村、彭水县朗溪乡田湾村何家盖等4个村寨为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目前,我市共有22个村镇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94个村镇被命名为重庆市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在酉阳县等区县建成区县博物馆,在彭水县等贫困区县完成直播卫星设备安装3.7万套。旅游品牌进一步提升,黔江区濯水古镇等乡村旅游项目被列为全国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扶智扶志工作进一步强化,举办“艺术助力酉阳车田脱贫攻坚作品展”。鲁渝文旅扶贫协作进一步升级,打造“十万山东人游重庆”品牌活动,开通“酉阳桃花源号”和“黔江濯水号”旅游扶贫专列2列,协调山东省出台《鲁渝扶贫协作组织山东游客赴重庆贫困区县旅游奖励办法(试行)》,落实民族地区等贫困区县A级景区对山东籍游客实施首道门票优惠,吸引山东游客来渝旅游。
(三)发挥民族政策扶持优势。市财政局、市民族宗教委、人行重庆营管部制定《重庆市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积极衔接财政部下达我市2019年民贸民品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4297万元,用于支持我市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开展“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特需商品企业认定工作,重新认定民品企业7家。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支持酉阳县酉州苗绣、秀山县晶珠苗绣等一批民族文化手工企业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其在传承传统技艺、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市财政局、市民族宗教委修订《重庆市民族文化旅游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贷款贴息重点用于支持民族文化旅游企业,其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贴息资金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0%。每年安排民族文化旅游业贷款贴息资金2500万元,支持注册地在民族地区的文化旅游企业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乡村旅游项目,经营和开发乡村旅游景区景点,完善提升景区景点功能和服务设施,研发销售民族旅游产品,挖掘、传承并向游客展示展演民族文化成果,有效促进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四)研究制定产业扶持政策。一是加强产业扶贫利益联结,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扶贫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广资产收益、土地流转、资金入股等8种联结方式,推进利益联结机制化、制度化。指导区县对现行产业扶贫政策进行清理,进一步完善到户产业补助政策,提高到户产业补助标准,建立更紧密的扶贫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市扶贫办制定了《扶贫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资金绩效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产业扶贫绩效评估。二是强化民族地区贷款和贴息政策。在贷款担保上,对民族地区等贫困区县特别是深度贫困乡镇 100 万元以下的农业担保项目,执行担保费率不超过1.5%。新增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优先满足深度贫困地区,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将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深度贫困地区,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局深度贫困地区。市财政每年对每个深度贫困乡镇分别新增安排2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每年对每个深度贫困乡镇分别新增安排1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三是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民族地区等贫困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产品收益保险除外),市级财政额外给予总保费5%的补贴。出台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新政,市财政将对区县优势特色农产品险种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改原来的“直接补贴”为奖励性支持,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补贴,重点向民族地区等贫困区县倾斜,支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四是防范化解扶贫产业风险。做好产业项目论证,引导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科学选择产业。强化农产品市场预警,搞好信息服务。打造全链条农业品牌,叫响“巴味渝珍”全市区域公用品牌。为深度贫困乡镇量身定制“产业脱贫保”,全面覆盖贫困人口产业发展风险,承保贫困户9803户,已支付赔款24.17万元。
五、关于“强化基础设施,切实补齐发展短板”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加快推进对外大通道建设。黔张常铁路顺利建成运营,民族地区真正融入全国高速铁路网络;渝湘高铁重庆至黔江段实现全面开工建设;渝湘高铁黔江至吉首段仍在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相关规划。新开工渝湘高速扩能项目(巴南至彭水至酉阳),石柱至黔江高速公路加快建设;彭水至酉阳、石柱至彭水等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有力推进,其中彭水至酉阳作为渝湘扩能的一部分已经开工,石柱至彭水高速纳入了市政府批复的高速公路网规划。
(二)着力实现农村交通纵深发展。坚决完成“四好农村路”等交通建设目标任务,全力推进交通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截至2019年底,民族地区470个贫困村实现100%通油路或水泥路,通达通畅率分别达到98.8%和93.4%。18个深度贫困乡镇实现至少有1条通畅便捷的快速通道,行政村通畅率达到100%,所辖172个建制村已通客车165个,通客车率达95.9%。酉阳县浪坪乡至大河口(一桥四隧)公路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完成招投标程序,正有序推进。
六、关于“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积极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严把出口关。一是严格贫困户脱贫退出标准。坚持“一出三不出”标准。“一出”,即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享受帮扶措施或自身努力,解决了“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且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出贫困识别标准,可予以脱贫;“三不出”,即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不得退出: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没有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没有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户;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生产生活条件无明显改善,扶贫成效还需继续巩固的农户;当年新识别或返贫的贫困户不作脱贫退出处理。二是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摘帽不摘政策,保持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强度,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贫困户脱贫后继续享受扶贫政策。三是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将脱贫监测户等监测对象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监测管理,按规定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监测对象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并予以贴息,支持其参加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支持通过村内扶贫公益岗位安置,切实防止脱贫后返贫。
(二)促进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双赢。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双赢工作方案》,按照“一案一策”原则,重点针对自然保护区内涉及饮水安全、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服务用房等83个“两不愁三保障”项目,提出具有操作性、指导性、精准性的处置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市扶贫办、市林业局编制《统筹解决生态保护和脱贫双赢的指导意见》,对加快完善已建扶贫项目后续工作、加快推进在建拟建扶贫项目落地等方面提出分类处置意见。探索以森林覆盖率为指标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江北区已向民族地区酉阳县支付生态补偿资金3000万元。
(三)探索建立解决防止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瞄准农村贫困边缘群众因意外身故、重大疾病、农房损毁等致贫返贫的主要风险点,积极开展农村贫困边缘人群防贫保险试点,将黔江区作为试点的3个区县之一,根据常住农村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测算,区县本级财力安排170万元,对农户实行全额资助,惠及农村贫困边缘群众万人15.5万人,2019年已完成赔付49起、涉及金额52.5万元。
(四)认真谋划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市政府分管领导深入研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带队深入彭水县等8个区县调研,形成了1个总调研报告和规划衔接、政策衔接、工作衔接3个子报告。33个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区县同步开展调研。二是制定指导意见。系统梳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编制《关于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指导意见》,对做好规划衔接、政策衔接、工作衔接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开展试点示范。将石柱县中益乡华溪村纳入全市乡村振兴首批20个示范镇村打造,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路径。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由各区县制定工作方案,主要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政策措施、工作机制等6个方面进行衔接试点工作,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把18个深度贫困乡镇打造成乡村振兴战略的示范点、振兴点。四是启动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规划。高质量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专项规划,重点与“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进行规划衔接,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统筹推进。
(五)强化扶贫队伍建设。一是保持队伍稳定。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民族地区党政主要领导稳定、分管领导分工稳定,规定贫困乡镇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已经脱贫摘帽的也要保持稳定。二是激励担当作为。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制发《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和激励干部充分展现才干、大力创新创业的10条措施,指导民族地区区县建立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和容错纠错机制。树牢注重脱贫攻坚一线的用人导向,有针对性地选派优秀干部充实民族地区区县班子,提拔重用民族地区区县干部。市委组织部专门面向贫困村在岗第一书记开展干部遴选,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前继续驻村工作。三是加强扶贫考核。大幅提高脱贫攻坚考核权重,民族地区区县扶贫考核分值提高到20分,并把“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重点专项倒扣分指标,切实体现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成效考核分值提高到5分,突出深度贫困乡镇七大攻坚行动完成情况,层层压实攻坚责任。四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扶贫战线优秀干部、优秀事迹,组织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组建“榜样面对面”市级宣讲团和区县宣讲分团,深入民族地区贫困农村、脱贫攻坚一线开展宣讲活动。开展“好人在身边微访谈”等系列活动,用榜样的力量激发、引导干部群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众志成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