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草案)》的说明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草案)》的说明
——2019年11月28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幸 军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必要性
全面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保障公共文化需求、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的必然要求。2017年3月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文化服务保障法律体系,为公共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有关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方面的促进作用,亟需制定《办法》。
二、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
市文化旅游委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送审稿报市政府审查。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开展了调研论证审查工作。一是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二是分别召开市级部门论证会、专家论证会和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并听取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参事、律师、基层文化工作者、文化行业协会和文化企业的意见。三是邀请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专题指导论证。在审查过程中,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156条,采纳合理意见建议115条,对其他建议意见作了反馈和说明。在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和修改,形成《办法》并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办法》共6章49条。围绕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监督措施等方面进行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细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办法》严格对标对表上位法规定,细化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建设标准、设施网络建设、设施运营等方面规定。一是编制专项规划。科学合理编制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明确城市新建城区、旧城改造、居民住宅区建设过程中同步配套规划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定(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二是明确设施配置。提出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文化设施建设相关内容(第十一条)。三是明确信息化等要求。突出公共文化设施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融合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提升服务便利化程度,形成便利可及文化服务圈(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四是规范公共文化设施维护管理(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二)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办法》结合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一是明确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征询程序,提高供需匹配度,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精准供给”(第二十条);二是细化免费服务和优惠服务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三是推动区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促进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第二十七条);四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对全民艺术普及、全民阅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电影放映等项目作出具体规定(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二条);五是加大社会参与度,从提高社会参与积极性、政府购买服务、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作了规定(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
(三)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监督。
《办法》探索建立系统完善的保障监督制度,为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支撑。一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经费保障,明确捐建公共文化设施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三条);二是明确公共文化服务专业队伍的配备,提高服务队伍的专业能力水平(第三十八条至四十条);三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考评机制,有效运用考评结果,促进服务质量提高(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四是规定违反住宅区配套设施建设、设施运行秩序、优惠服务、年度报告等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八条)。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公共文化阵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调研中发现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建设和服务保障还比较薄弱,部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不高,公共文化供需不匹配。《办法》从基层设施建设管理、推进总分馆制、加强人员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二)关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便利化水平。
公共文化服务便利化,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办法》从专业规划编制、设施网络建设、数字化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流动服务开展等方面进行细化完善,同时明确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错时、延时开放服务的规定,为实现文化服务便利可及,提高群众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提供制度保障。
综上所述,《办法》内容合法,规定切合实际,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无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融入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风险,法律责任设定符合立法权限。
《办法》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