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戴萍等四十二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审议戴萍等四十二位同志
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检函〔2020〕5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2020年5月15日、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戴萍等42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批准任命
戴萍为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荣鹏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提请任命
刘海东、吴闻闻、雷力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洪伟、蔡良毅、何涛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兴明、李庆、谭彦、周一志、任海新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廷明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
刘珂、甘健、唐慧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久红为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伍仕才、王茂刚为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汪其中、甘霞、刘一亮、蒋昕为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斌、戴粤、陈洁、李昕、张凡洁、殷勇、冉鹏、尧荣恒、胡志田、罗兰、曹正伦为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庞伟华为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提请免去
庞伟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柏林、李海燕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王旗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鸿伟、曾小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职务;
张丽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雷力的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检察长:贺恒扬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