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3月25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度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过去一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全部落实,《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重庆市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总体为优,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6%,同比提高7.1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6天,其中优的天数达119天(同比增加23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土壤、声、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迈出坚实步伐。
(一)领导率先垂范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持续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陈敏尔书记、唐良智市长均担任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组长、市总河长、市总林长,共同签发重庆市1号总河长令,部署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陈敏尔书记率先垂范,全年就生态环保工作作出批示50件,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等,研究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唐良智市长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抓在手,全年就生态环保工作作出批示94件,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安排推动生态环保各项具体工作。张轩主任多次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率队对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多次现场督办梁滩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王炯主席带头开展“聚焦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委员明查暗访监督性调研活动,多次现场督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有关市领导靠前督促、共同推动。公检法等协同发力,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担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共同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美好家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实施“河长制”为抓手,深入推进“三水共治”,率先在全国试点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在试点区域发现核实入河排污口356个,在25个区县排查发现疑似入河排污口4000余个,加快建立“查、测、溯、治”工作规范体系,基本摸清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创新“驻点帮扶”“一竿子插到底”现场督战,深化不达标河流综合治理,48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得到巩固。开展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聚焦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重庆段沿岸餐饮废水、生活污水等10大领域,共发现问题4191个、完成整改4002个,偷排、乱排行为基本杜绝。开展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关闭沿江非法码头108个,累计治理非法采砂岸线425公里。开展沿江化工污染整治行动,强化沿江1公里范围内共16家化工企业监管,累计建成94个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专项整治河道岸线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取缔餐饮船舶110艘。开展长江沿线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检查行动,完成500余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6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开展沿江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排查疑似固体废物堆放点165个,确认问题点位15个,其中12个问题点位完成整改,其余3个问题点位正有序推进整改。打赢蓝天保卫战。建立空气质量、年度任务、督导问题、资金项目“四个清单”,细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项目措施2000余项,突出控制交通、工业、扬尘和生活污染,全面执行国六新车等8项国家标准,淘汰整治柴油车2.5万余辆,完成211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炉窑废气深度治理及114台锅炉低氮燃烧和清洁能源改造,建设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和道路865处,完成餐饮油烟治理3531家。打好净土保卫战。先试先行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综合示范区建设,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完成358块疑似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稳步提升,累计建成投运9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建设覆盖114家重点产废企业和26家经营单位。主城区纳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完成重金属年度减排目标,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实现镇级全覆盖,固危废和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镇村创建,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畜禽养殖全过程环境监管机制,全面完成40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切实减少噪声污染扰民,加强建筑施工、工业等噪声管控,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实现在线监控,全市在用2412枚放射源安全可控。
(三)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学好用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论”,走深走实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两化路”,把“绿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双总林长制”,启动“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推进主城区“两江四岸”“清水绿岸”“四山”治理提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26平方公里,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1%。国家推长办支持广阳岛片区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高规格编制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并启动实施。完成重庆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重要生态空间得到有效管控。开展长江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约束性指标,为经济发展腾出更多空间和容量。加强碳市场建设,稳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及璧山高新区、双桥工业园区低碳园区试点,以“碳汇+”为载体,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全年审查规划环评47个,审批项目环评4171个、涉及总投资4752亿元,全力推动高铁、公路、水利枢纽等重大项目落地。深化排污许可制改革,全市火电、水泥、造纸、城镇污水处理等33个行业实现排污许可证发证全覆盖。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创建绿色园区2个、绿色工厂42家、绿色矿山101家,成立全市首家绿色银行,发行绿色债券44.6亿元。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主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28%,比2018年提高8个百分点,北碚区、渝北区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广阳岛评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力有效。把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有力有序有效落实配合督察进驻、下沉督察、走访问询等系列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督察组交办3863件群众举报投诉已办结2664件、阶段性办结646件,轨道交通6号线九曲河段噪声扰民、九龙坡区圣马小区排水管网不畅、华富路扬尘噪声污染等一批群众高度关注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督查组通报的巫山县永年水泥厂落后产能污染、大足区玉滩湖水质不升反降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成效,配合督察工作得到督察组和生态环境部高度评价。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显著,生态环境部多次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整治、餐饮船舶治理等作为示范典型宣传推介。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涉及生态环境部门牵头7项整改任务已全部销号。国家推长办2018年长江经济带暗访警示片反映13个问题已整改12个,渝东北片区河道生态基流保障不足问题按计划将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2019年长江经济带暗访警示片反映7个问题加快整改,一批生态环境存量问题得到切实整治。
(五)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实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制定出台改革成果文件27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综合行政执法等改革形成经验。扎实推进地方环保立法,修订《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出台《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深化全年全员全过程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市依法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864件。打好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市备案生态环境风险评估报告5981个、应急预案6235个,240个生态环境领域风险点已化解出库205个,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保障。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大数据综合应用,建成并业务化运行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平台。加快补齐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短板,着力解决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的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不顺问题,新改扩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7座,新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设施5个,完成110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建成城市污水管网589公里、乡镇污水管网2163公里,新建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49个。制(修)订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等6项地方标准。《硅藻土基净水材料制备及工程应用》科技项目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扎实开展污染源普查,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审核、产排污量核算及普查成果应用试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个别干部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观念还不够牢固,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研究不够,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还缺乏有效办法。二是生态环保责任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还需持续加强,工作合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齐抓共管格局还需继续深化。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较大。水环境治理方面,临江河、璧南河、玉滩水库等水质还不能稳定达到Ⅲ类,梁滩河流域水质改善还需进一步深化巩固。大气环境治理、自然保护地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还有诸多历史问题需解决,污水管网、固体废物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有短板。这些问题,亟待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市政府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财经委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市委工作安排,主动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区域协调发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一)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实施“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河长制,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工业污染防治,开展示范河湖建设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确保42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稳定在95.2%以上。打赢蓝天保卫战,突出抓好交通、扬尘污染防治,统筹治理工业、生活等污染源,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以上。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保护,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深化“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二)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组织实施“三线一单”,抓好三峡库区后续工作,完成国土绿化提升行动三年计划,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深化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完成11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和10个重点区县岩溶石漠化治理。深入实施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强力推进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全面推进减污、减耗、减碳。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做到排污许可“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推进绿色金融试点示范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推动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重大项目落地,帮助企业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和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困难,全力支持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让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健全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和智能环保服务支撑体系。理顺城乡污水管网建设管理体制。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改革,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价值实现路径。
(四)推进成渝地区生态共建和环境共保。全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吸收生态功能区人口向城市群集中,形成优势区域重点发展、生态功能区重点保护的新格局。共同推进长江、嘉陵江、乌江、岷江、涪江、沱江等生态廊道建设,深化跨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合作,研究建立常态化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三峡库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跨界污染协同治理,完善大气、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两地环保标准统一,坚持一张负面清单管两地。加强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协同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支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及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五)加大生态环保督察力度。对标对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细化全市整改工作方案,健全指挥调度、督办落实、销号管理、信息公开、结果运用等制度,统筹抓好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强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领导,出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健全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派驻监察等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明查暗访、跟踪督办、严格约谈、区域限批、环保考核事项管理,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细化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加快制定、修改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标准。深化“刑责治污”,继续深化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及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打好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