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日期:2020年09月08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

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0年3月25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审议的代表议案共2件。财经委高度重视议案办理,针对代表议案提出的主要内容,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征求对办理议案的建议意见,主动与议案领衔代表沟通,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在此基础上,财经委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制定《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的议案(第0006号)

涪陵区代表团朱丽沙等16位代表提出: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并从治国理政高度全面部署信用体系建设。国务院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从政策制度层面逐步构建信用体系框架。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存在不足,社会诚信缺失和信用交易风险问题比较突出,政策落实不到位,机制保障不完善,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因素。建议对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

财经委审议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对推进诚信建设,强化社会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加快建章立制,推动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将我市信用监管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促进社会信用建设,十分必要。目前,制定该条例已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审议项目,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开展法规草案起草论证工作。在此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财经委将提前介入、积极参与该法规的立法调研论证,充分吸纳代表议案主要内容,按立法计划安排时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关于制定《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议案(第0013号)

开州区代表团李永吉等10位代表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破解当前我市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建议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制定《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近年来,我市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持续推进“放管服”等改革,营商环境有明显改善。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市在积极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的同时,也着手开展制定地方条例的调研论证工作。财经委审议认为,根据国务院条例,总结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很有必要制定《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目前,制定该条例已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预备项目,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开展立法调研、法规起草论证等前期工作。财经委将积极参与该法规的立法调研论证,会同相关单位认真做好该条例制定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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