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纪要

日期:2020年09月08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至26日在市人民大厦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学普、周旬、杜黎明、沈金强、张定宇、夏祖相、王越,秘书长龙华和委员共56人出席会议。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等七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实施后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促进更多科技成果不断涌现,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会议第二次审议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草案)》《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书面审议了《重庆市信访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草案)》《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修订草案)》。

二、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批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议案

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该决定的立法程序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秀山自治县的殡葬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决定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的形式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规定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提请批准设立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议案

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设立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需要,是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立重庆市两江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其他议案和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议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张国智等14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分别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对上述议案和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没有提出不同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分别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分别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其中:决定任命黄政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任、章勇武为重庆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表决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张国智等14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856人。

六、书面印发了有关报告

会议书面印发了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关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的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城环委关于《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才强市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改进落实情况的报告,有关任命人员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履职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各项表决结束后,按照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和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的规定,张轩主任给表决通过任命的黄政等5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张轩同志作了讲话。她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共克时艰,采取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举措,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打响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两个多月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赴武汉,多次就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工作作出决策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经过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战,当前,以武汉和湖北为主战场的全国本土疫情传播基本阻断,党中央明确,结合全球疫情大流行形势,要实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

她强调,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全市上下正有条不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面对疫情,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主动担当、务实作为,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的各条战线,作出了应有贡献。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增开常委会会议,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研究制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通知,并及时补充调整今年的立法计划,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增补为立法计划预备项目。

她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把握好市委关于目前是“疫情防控巩固关键期、经济社会发展恢复提振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机遇期”的判断,因时因势,在慎终如始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把落下的进度赶上来,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要全力配合、服务保障全市中心工作特别是关于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的工作。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按照年度立法计划,加紧推进社会信用条例等审议项目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预备项目的提前介入和调研工作,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增添力量、为扩大开放保驾护航。监督工作要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监督中体现支持,依法履职,特别是审议有关报告和开展专题调研,要重点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六稳”工作、就业、民生等方面体现支持,发挥积极作用。代表工作也要体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要广泛深入联系群众,反映基层和群众呼声,结合立法、监督项目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脱贫攻坚等开展调研,从人大角度、法律层面提出有见地、真管用的意见建议。同时,还要有条不紊、周到细致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重庆代表团的参会准备工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屈谦、李波,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陈杰、刘晓文,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临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忠诚、刘春焱全程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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