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要点

日期:2020年09月07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要点

(2019年12月16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是本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更名后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改革要求,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司法公正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有序推进2项立法工作;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认真开展5项监督活动;提升代表服务质量,扎实办理1件议案2件建议;维护法制统一,备案审查14份规范性文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办结信访申诉件81件次;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扎实推进立法工作

(一)提前介入,抓好见义勇为条例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

《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条例部分条款内容已相对滞后,不能满足新形势下见义勇为表彰和奖励工作的需要。条例的修订纳入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我委密切关注条例的立法进程,3月赴市委政法委加强工作层面沟通,就重大工作机制、重要制度安排商请关注,并会同市委政法委赴贵州、福建、海南学习相关立法经验,密切跟踪条例修订文本的起草和修改,与市委政法委、重庆大学课题组反复讨论文本,对一些重要条款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已七易其稿,积极推动了相关立法进程。

(二)加强沟通,做好司法鉴定条例的打包修订工作

3月以来,我委和市司法局就《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的修订工作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并就有关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5月,市司法局来文就条例修订的相关工作进行请示,我委根据常委会领导的批示,与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进行衔接,并进行了深入研究论证。根据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条例有修订的必要性,鉴于条例未列入今年市人大的立法计划,我委建议结合市政府“打包”修订涉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地方性法规工作,将条例一并提请“打包”修订,并做好相关工作。条例于11月下旬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进行了修订。

二、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一)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高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环境资源审判作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对于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月中下旬,我委牵头组织对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全面摸清了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一是实现调研全覆盖。调研组听取了市高法院及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赴万州、涪陵、渝北、江津等区实地调研,察看了当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一、二、三、五中级法院和当地基层法院的工作汇报,听取了相关区级部门的情况介绍;以书面方式了解了市四中法院和黔江区法院的工作情况,实现了对我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调研全覆盖。二是广泛听取意见。召开专家学者律师座谈会,听取了法学教授、环境资源专家、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推动加强相关工作。5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高法院专项工作报告后,我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 整理形成了审议意见,并督促市高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司法鉴定、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切实解决阻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发展的难题,今年6月,我委协助常委会对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一是深入开展调研。调研组先后赴市检察院四分院、五分院和大渡口、长寿、武隆等基层检察院调研,召开6场座谈会,听取了市检察院、4个检察分院、14个基层检察院的工作汇报;通过书面方式,了解了市检察院二分院、忠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二是广泛听取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10个市级部门、2个公益组织、28个区级部门的情况介绍;听取了16名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三是认真梳理问题。调研结束后,我委认真汇总和梳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了调研报告,指出了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业务发展不平衡、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四是形成审议意见。7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后,我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情况,结合调研报告,整理形成了审议意见送市检察院及市级相关部门办理。审议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给予了有力的监督和支持。 

(三)助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助常委会开展公安基层所队建设情况视察

公安派出所等基层所队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为依法督促我市公安机关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3月中旬,我委牵头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公安基层所队建设情况开展了集中视察。一是突出视察重点。以公安基层所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民生警务工作为主题,重点围绕基层执法规范化、开展民生警务、推行智能警务、加强队伍建设情况等开展视察。二是做实做细调研。视察组听取了市公安局和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先后到石柱、丰都、合川、渝北、江北、两江新区,听取了区县公安局的情况汇报和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的意见建议,实地视察了执法办案中心、民警战训基地、社区警务室、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交巡警、出入境等服务窗口。三是提出合理建议。视察后,我委对公安基层所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进一步夯实公安工作根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增强民生警务工作质效、抓好大数据整合应用、全面加强队伍“四化”建设、加大警务保障工作力度等意见建议,形成了扎实的调研报告,并送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参阅。

(四)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公平性,协助常委会组织开展监狱管理工作情况调研

监狱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依法督促加强和改进我市监狱工作,维护刑罚执行权威,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9月下旬,我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全市监狱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一是精心确定调研主题。调研主要围绕 《监狱法》实施情况、中央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有关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并对监狱安全以及监狱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二是深入基层调研。调研组先后赴重庆女子监狱、九龙监狱、长康监狱进行实地调研,代表们深入监舍、车间、食堂,仔细查看台账、设施、工作记录,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询问。三是推动加强监狱工作。调研后,我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罪犯假释适用率低、看守所向监狱送押罪犯存在困难、罪犯医保经费不足、医务人员技术职称评定难、监狱信息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等问题,提出完善假释工作机制,适当提高假释比例;改进监狱收押方式,缓解看守所关押、送押罪犯压力;加强罪犯医保经费保障,稳妥推进医务人员技术职称评定;科学统筹监狱信息化建设资金等四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呈送相关市领导,督促相关部门协调研究解决。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分别作出批示,有力推动了监狱工作规范化建设。

(五)协助全国人大来渝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调研

4月中旬,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王教成率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国家监察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同志组成的调研组,来渝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调研。调研组在渝期间,先后召开了市级部门座谈会,听取市监委、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的汇报;赴江北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的汇报;实地考察了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市留置中心、渝中区化龙桥街道。我委按照全国人大调研组的要求,积极协助做好调研相关事宜,并向调研组汇报了我委机构建设情况、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六)维护法制统一,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按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的规定,我委坚持维护法制统一原则,对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并按时将审查意见反馈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对每一件备案审查文件,我委都与相关部门充分交换意见,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经认真研究论证后,提出处理意见。

(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办理涉诉信访

我委根据中央和市委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要求,依法妥善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今年共收到各类信访申诉81件次,接访4人次,均按规定及时转相关部门处理。

三、认真办理议案建议,保障代表履行职责

(一)认真研究论证,办实办好1件代表议案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将南岸代表团黄文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 《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第0005号)交付我委审议。我委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与议案领衔代表进行了沟通,并组织召开议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充分听取提出议案代表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委办理的意见:鉴于上位法正在起草论证过程中,建议待上位法出台后,再启动我市条例的修订工作。5月我委向常委会会议提交了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肯定。

(二)积极沟通协调,2件代表建议圆满办结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我委主办代表建议2件。我委分别召开建议办理座谈会,当面听取代表和协办单位的意见,书面征求有关单位办理建议,还通过电话及时向代表报告办理进展情况,认真撰写答复函,切实做到回复有依据、落实有举措。

(三)精心组织,积极协助做好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

大渡口区梅玫代表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提《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建议》(第0146号)被确定为我委重点督办建议。我委严格按照重点督办建议办理的要求,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指导协调建议主办单位市公安局、市教委制定了详细的办理工作方案,督促主办单位务实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切实落实承诺事项,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优化提升履职保障

一年来,我委始终将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重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团结高效的干部队伍,为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坚实的基础和保障。一是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坚持每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支部针对查找出的8个方面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共召开支委会12次、支部党员大会23次,组织生活会2次,讲党课8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各次全会等会议文件精神,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理论知识,努力提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处室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委员会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委员会组成人员责任,制定了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工作规则》《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与市级对口单位工作联系办法》,及时做好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分工联系,加强内部管理与外部交流,切实提高委员会整体履职水平。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全市监察司法工作 的整体合力。加强同市级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联系,召开市级对口单位联系会,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加强和区县(自治县)人大监察法制委的指导联系,建立全市人大监察司法工作交流微信群,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召开3场人大监察司法工作片区座谈会,交流总结工作听取意见建议;继续保持和发扬委员会民主团结、求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认真召开全委会,按法定程序审议研究监督事项,增强了组成人员的履职责任感,充分发挥了委员会工作的整体效能。

在全体同志共同努力下,监察司法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实现了良好开局,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相关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开展的深度不足;人大监察司法监督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还需要继续研究探索。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突出监察司法工作特点,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监督工作实效,做到精准发力,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把每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精,确保各项工作都有成效。

一、立法工作

(一)做好《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审议工作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对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修订 《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 以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组织机构不健全、日常工作力量不足、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及优抚优待不力等问题。

(二)做好《重庆市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制定)》的调研、论证工作

规范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充分发挥其警务辅助作用,对缓解警力不足、提高行政效能、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推动制定《重庆市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解决警务辅助人员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等问题。

二、监督工作

(一)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高法院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庭审实质化、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此项监督工作,了解全市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有助于推动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是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的一场重大变革,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依法及时有效惩罚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此项监督工作,推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刑事司法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三)做好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出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相关工作

出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针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部门协作不够、审判机制尚需完善等问题予以规范,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开展戒毒工作情况调研

规范戒毒工作,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对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此项调研。深入了解全市戒毒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推动强制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教育矫治水平,助力社会综合治理。

三、代表工作

办理好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办理的各项代表议案,并向常委会提交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认真、及时办理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意见;开展好委员会专业组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专业组代表的作用。

四、开展区县人大监察法制工作培训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市人大监察司法工作与时俱进,组织全市各区县(自治县)人大从事监察司法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五、自身建设

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强化业务素养;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委员会工作效率和水平;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联系,支持和推进相关工作;加强同区县(自治县)人大监察法制委的联系,做好业务指导工作;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指导并协助完成好相关工作任务;加强同兄弟省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交流联系,不断提高我市人大监察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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