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调研报告
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调研报告
(2019年11月28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做好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刘学普副主任的带领下,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重点围绕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创新驱动发展政策、交通行动计划落实、河长制执行、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管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等七个方面,对2018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11月5日,调研组聚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重点听取了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扶贫办等7部门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11月18日,市人大财经委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跟踪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主要成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识有新提高,领导责任落实有新力度,跟踪核查有新深度,点对点清单式整改有新成效,对普遍性、经常性问题建章立制有新进展,整改情况总体较好。
(一)高度重视,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准确把握新时期中央及审计署关于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陈敏尔书记“整改问题要盯牢,不断提升审计监督实效”的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全市总体上形成了“1+2+N”的审计整改模式。“1”即市政府统管抓总。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了详细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重点内容、任务分工和整改时限等要求,压实市级部门和区县的整改责任。“2”即审计部门、财政部门跟踪监督。市审计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实行“一台账三清单”和“对账销号”管理,以“审计+督查”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收支管理和预算管理职能,督促部门单位和区县落实审计整改决定要求收回、归垫问题资金,实施预算安排与审计整改结果挂钩,倒逼预算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工作。“N”即相关部门、单位、区县推进落实。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及区县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将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二)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整改到位
市政府及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积极落实行业牵头整改责任和督办责任,采取实地检查、专项督查、定期报告等方式,及时掌握整改情况,扎实推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截至11月15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全市1548个问题事项中,1066个已完成整改,68个已无法追溯调整通过规范管理整改,整改率73.26%,414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针对审计反映的预算管理不到位、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改革需继续加力推进等问题,市财政局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厘清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优化预算编制系统审核流程,做好项目库动态审核调整;严格执行市级预算“零结转”制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针对审计反映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规定不明晰问题,市科技局进一步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审核,规范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标准。针对审计反映的部分区县项目推进较慢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市交通局加强计划任务分解、建设进度督促、专项资金拨付等环节管理,“四好农村路”、普通干线公路完成比例分别提高到72.29%和65.1%。针对审计反映部门联合督查、联合执法工作未按规定开展等问题,市水利局取缔或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场所218家,完成废水处理整治144家,相关水域岸线环境得到整治。针对审计反映的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及投资风险管控比较薄弱等问题,市国资委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规范市属重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明确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范围、损失程度划分标准等,将审计整改纳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和领导任期考核。针对审计反映的部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项目管理不规范、绩效和效益欠佳等问题,市扶贫办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已收回或拨付使用闲置的扶贫资金2.71亿元,收回被骗取套取的157个扶贫项目资金2936.56万元,收回或扣减505个扶贫建设项目工程款1483.37万元;加强扶贫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管,推动1658个项目完工,654个项目达到进度要求,279个项目完成验收;564个项目通过补植修复、规范管理等措施已达到预期效果。
(三)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审计发挥作用的落脚点是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既推动问题有效整改,又立足长远从体制机制上着手,堵塞管理漏洞,打好制度“补丁”。市审计局推进各级各部门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问题,对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情况单独进行了归纳,客观地反映了相关部门通过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所取得的成效。市财政局针对预决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出台了《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重庆市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市科技局修订《重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进一步拓展接收创新券主体的范围。市交通局修订了《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重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要求区县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区县主体责任。市水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编制实施“一河一策”的通知》,从严规范,从严审查,精准编制,全市5300余条河流“一河一策”全面编制完成。市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重大经营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等制度9项,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决策程序,优化法人治理结构,防范投资风险。市扶贫办建立“三账一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化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扶贫资金公开、实施项目公开、管理过程公开、资金拨付进度公开等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四)严肃问责,不断强化财经法纪刚性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审计意见对重大违规、履职不到位等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截至10月,对移送司法机关和纪委监委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公安机关已立案1件,市或区县纪委监委已办结21件,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件,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诫勉谈话6人,通报批评9人,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4人。市水利局对未批先建、侵占河道的33个企业或项目作出处罚,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5152.72万元;行政处罚中介机构和项目业主12个、罚款40.02万元,廉政约谈相关部门以及业主单位有关人员37人。市国资委将审计整改情况与企业领导人员任期考核挂钩,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屡审屡犯”的,严肃追责问责,重庆钢铁集团“大宗物资采购不合规”问题,行政处罚4人、经济处罚16人;重庆旅游集团“违规招投标”问题,调离工作岗位1人、通报批评2人,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书面检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发现,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单位依法理财意识还不够强,未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少数单位对审计整改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过多的强调客观原因,避重就轻,有畏难情绪,整改的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科学性不够高,财政直编预算的金额仍较大,部分项目支出预算内容编制不完整,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大;项目库管理不完善,一些部门未建立项目库或未实行项目动态调整管理,导致有的项目精准度不够、可行性不足;部分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不到位,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不够,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评价标准有待完善。三是整改进度偏慢。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548个问题事项中,到目前,仍有414个问题因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尚在整改中,整改工作的总体进度仍偏慢。四是屡审屡犯问题依然存在。在项目支出中编制基本支出、在重点专项中安排工作经费、挤占挪用、违规发放、滞留、套取、骗取财政资金、违规招标投标、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反映不实等问题仍年年审年年有。五是追责问责力度有待增强。从部门汇报的情况看,注重追究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责任人,对管理失误、决策不科学、业务处理不规范等一般性违规行为追究较少,从对6个重点部门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只两个部门汇报了追责问责情况,追责问责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审计监督的震慑力不够,整改成果容易反弹回潮。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国家利益捍卫者、公共资金守护者的重要作用,是规范权力运行和反腐败的利器。市政府及其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把人大监督审计查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作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审计监督,推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聚焦重大政策落实、构建现代经济体系、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力,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在审计过程中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充分发挥容错机制的导向作用,让担当有为者放下包袱,让违法乱纪者受到惩戒,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的应用,在发挥“治已病、防未病”功能和作用上下功夫见实效,不仅要查问题更要充分发挥预防、预警的功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不留“死角”
要锲而不舍地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决不能虎头蛇尾。对于目前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按规定的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要建立完善整改跟踪核查机制,财政部门要配合市审计部门持续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要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屡审屡犯”的问题,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深入剖析原因,着力构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力争做到“审计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处理一个典型教育引导全面”,防止问题反弹。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内容外,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应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由政府统筹协调,审计牵头,监察、检察、公安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联动效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除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追责外,还要对管理失误、决策不科学、业务处理不规范等一般性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发挥审计的震慑作用。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屡审屡犯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追究责任。
(四)以审计查出问题为突破口,推动完善预算管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审计监督要抓住预算这个“牛鼻子”,按照现代预算制度的内涵和要求,推动完善政府预算管理。要统筹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和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制定合理的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完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对前期准备不充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切实强化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从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将绩效管理的要求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预算绩效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对人大监督的支撑作用,强化监督合力
要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紧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要求,完善相关监督工作协作机制。市审计局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按市人大常委会年度财经监督工作重点要求,充分征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等工作机构的意见建议,使审计监督的重点和人大监督的重点相衔接。审计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依法定程序及时向人大通报,使人大的监督更有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探索建立对问题突出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单独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对屡查屡改屡犯的问题和审计揭示的易发多发违规问题,纳入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的重点内容,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纠正;必要时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使审计监督的成效充分发挥。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