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盐业管理条例〉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日期:2020年04月14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重庆市盐业管理条例〉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9年11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   付子堂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盐业管理条例〉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2019年11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市人大财经委在形成草案前,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草案说明中关于废止的理由十分充分,同意废止两部法规。

2019年11月27日,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全体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盐业管理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表决稿)。

表决稿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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