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邹燕凌等四十四位同志任职的议案
日期:2020年04月14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审议邹燕凌等四十四位同志
任职的议案
(渝检函〔2019〕6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2019年11月1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邹燕凌等44位同志任职事项。
提请任命:
邹燕凌、陈萍、刘中华、胡传银、喻岚、陈里、徐祯祯、朱秀芸、古卫爽、胡成胜、李宝建、周礼丽、陈玮煌、董继娣、李大盟、唐元元、赵赤等17位同志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罗婷、崔志鑫、潘基俊、赵媛媛、于武强、余友前、王岭、杨新慧等8位同志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曾小平、吴波、张文等3位同志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张会苓、李毅磊、曹亮、何方等4位同志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龙金连、万欣、肖恩等3位同志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兰选清、叶庭华、王方方、李璟梅、薛启飞、师亮亮、喻婵、陈睿、徐旭等9位同志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检察长:贺恒扬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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