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年11月26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生态环境

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9年9月2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明确提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六大原则”,为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遵循。

(一)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指出,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重庆要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明确要求我们,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这些重要指示,既充分肯定了重庆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中的地位,又为我们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工作。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今年以来,陈敏尔书记就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批示34次,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深改委会议及专题工作会等,研究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今年6月,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我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再次进行推动部署。前不久召开的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专门就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再部署、再强化、再落实。唐良智市长把生态环保工作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认真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的系列要求,先后9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在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方面靠前指挥,在城市提升等全市重点工作方面带头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并就生态环保工作作出重要批示66次,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见效。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全市分级分类举办专题培训班、重庆学习论坛等共培训干部1.7万余人次,宣传引领生活方式绿色化,不断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畅通环境污染举报热线,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监督环保良好氛围。

(三)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迈出坚实步伐。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统筹“建、治、管、改”,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管控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04万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面积80.48万公顷。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大排查大整治,对所有自然保护地实施有效管理。以主城区为试点区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按照“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定位,高标准完成广阳岛规划,力争将广阳岛建设成为“两点”的承载地、“两地”的展示地、“两高”的重要体验地,并以此为样本,开展江心生态岛链系统保护。加强长江岸线保护利用,实施主城区“两江四岸”“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制定完成统筹规划和实施方案,完成设计方案国际征集。完善落实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规划,完成生态环境保护项目575个。实施主城区“四山”保护提升,开展长江两岸大规模国土绿化提升,加快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加强天然林、生态林保护,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1.8个百分点、达到48.3%。

2019年1—8月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总体保持为Ⅱ类,6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2.9%,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高于2019年年度目标(90.5%)2.4个百分点。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04天,同比增加1天。全市土壤、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二、聚焦关键领域,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聚焦“水里”“山上”“天上”“地里”4个方面,着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净土保卫战等标志性战役,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34项主要指标、206项重点工程年度任务顺利推进。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突出控制交通、工业、扬尘和生活污染,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污染应对能力,分解下达2019年蓝天保卫战工程项目和管理措施2000余项,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年检118.6万辆,查处冒黑烟车和超标车2.7万辆次,淘汰治理客货运柴油车1.9万辆,推广纯电动出租车200辆,充电基础设施已实现区县全覆盖。完成118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4家重点企业除尘和脱硝治理、23台锅炉升级改造。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401条、工地344个,完成餐饮油烟治理790家,查纠露天焚烧违法行为659起。建成大气环境大数据平台,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深化源清单、源解析,着力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

(二)强化土壤和固废污染治理。加快全市土壤污染面积及分布、受污染原因和程度摸底排查,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截至今年8月底共核查重点行业企业2045家,治理修复污染地块10块,提供修复后净地面积112万平方米。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主城区纳入全国“11+5”试点范围,《重庆市主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全面推进50家经营单位以及100吨以上的重点产废企业开展固废精细化管理,完成永川、黔江、酉阳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设施、忠县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和丰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扎实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成立唐良智市长任组长的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部署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目前,已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8980个、分拣中心11个、再生资源回收基地5个,主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已覆盖43个乡镇(街道)、313个社区、130余万户居民,全市党政机关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他公共机构全面推进。同时,针对“四分类”(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完善、基层组织发动和宣传引导需加强等问题,将通过加大现场调研、暗访检测和专项检查,加快完善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收运、后端分类处置闭环体系,以及加大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引导等举措,进一步深化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细落实。

(三)加强噪声监督管理。在居民聚居点等容易产生生活噪声污染地方推广安装噪声监测设施设备,2019年新建6个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完成8个固定噪声源群众投诉热点化解,建设降噪绿化带12万平方米。严格夜间作业审核查处力度,共发出夜间作业审核意见书8067份。强化重点时段噪声监管,检查噪声污染源3615家次,发现并查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环境违法行为235起。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禁鸣区管制,新增禁鸣路段295条,查处机动车违法鸣笛行为5.8万余起,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达95.3%。

(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智能化水平。加大科研投入,落实专项资金2000万元,着力在大气、水污染防治及生态修复等科研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将“智慧环保”纳入《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0年)》生态宜居创新应用重点工程,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工作方案》,按照“1+5+N”总体架构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大数据综合应用。目前已汇集整合环境质量、污染排放、水文气象等250项数据资源,初步建成并业务化运行大气、水环境大数据平台,有效支撑市、区县两级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污染溯源、预测研判及精准治理,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智能化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五)严格环境应急管理。扎实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累计备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5638个、应急预案6126个。加强环境监管执法,2019年1—8月全市共依法发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243件。全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处5类重大案件277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5件、查封扣押89件、责令限产停产87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9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7件。开展园区及化工企业风险专项检查,排查环境风险企业2549家次,发现风险隐患问题420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87个。严格应急值守和预警研判,2019年以来,妥善处置易引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19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三、持续加压加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上下始终把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合力推进抓落实。

(一)切实抓好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按照“加快整改进度、提升整改成效”思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形成合力、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市政府召开一系列专题会议部署推动,市政府班子有关同志带队督办30余个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强专题交办、暗访督办、驻点催办,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协同发力,进一步巩固深化37项措施和115个具体问题整改工作成效,九龙坡大件码头搬迁、106艘餐饮船舶取缔、95宗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等一批“硬骨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扎实做好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成立以陈敏尔书记和唐良智市长任组长的全市配合第二轮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陈敏尔书记在督察组进驻前和进驻过程中示范引领配合督察工作,唐良智市长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等专题布置抓落实,张轩主任、王炯主席大力支持参与配合督察有关工作,任学锋副书记等14位市配合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督促落实有关配合工作,吴存荣常务副市长、王赋秘书长、陆克华副市长驻地办公。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前,全市坚持不纠自改、改在纠前,认真分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聚焦的重点,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集中整治有关领域、区域重点难点问题600余个。第二轮督察期间,唐良智市长、吴存荣常务副市长、陆克华副市长亲自研究、督导问题整改。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严格规范办理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截至2019年8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863件群众举报投诉已办结2074件,阶段性办结737件;责令整改1154件,立案处罚417家,罚款金额1411万元,立案侦查4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6人;约谈327人,问责23人。

四、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坚持把确保水环境安全作为重庆生态环境保护的头等大事,以实施“双总河长制”为抓手,深入推进“三水共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一)强化工业水污染治理。改造或取缔长江沿岸污染企业,全面完成不符合产业政策的13家“十一小”企业关停取缔。加强化工园区化学品堆放等问题监督检查,依法公开“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加强沿江工业布局管控,坚决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提升工业污染治理能力,累计建成93个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达107万吨/日。加大非法码头、非法采砂采矿整治力度,主城区及万州、巫山等重点港口码头均配备垃圾、油污水接收船,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稳定向好。

(二)深化城乡生活水污染治理。加快实施《重庆市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方案(2019—2020年)》,计划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以上(含一级A)排放标准,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2019年已完成7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33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任务。加快补齐城乡污水管网,建成城市污水管网260公里、乡镇污水管网建设1323.7公里,全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5%。针对现有污水管网不同程度存在破损、老化,以及雨污分流不彻底,需加大排污口排查力度等问题,印发《重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全面排查和整治排水管网混接、错接、破损、缺失等问题,计划用3年时间使全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48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防止污染反弹。

(三)加强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40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序实施。扎实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严格执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规划布局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点144个,全市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提高到36.5%、38.4%。大力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面启动24个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依法加强水产养殖监管,强化产地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前28个区县已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

(四)深化不达标河流综合治理。落实《重庆市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机制(试行)》,着力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编制并实施濑溪河、临江河、璧南河、大溪河等不达标河流限期达标规划或方案,强化督战督办,约见约谈水质不达标区县17个,现场督办26条河流污染治理,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治水责任。全面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双总河长”架构和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全市分级分段设立河长17551名,实现全市5300余条河流、3000余座水库“一河一长”“一库一长”全覆盖。

(五)切实加强水资源保障。印发《重庆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实施意见》,完成重庆市灌溉用水定额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复核修订和发布,切实加强行业节约用水管理。严格河道管理,开展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累计发现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道“四乱”问题48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450个。加强沿江森林保护和生态修复,实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印发《长江经济带重庆市重要河道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有效保护和有序利用长江、嘉陵江、乌江等岸线资源。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合川、大足、潼南、荣昌4个区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确保2019年通过验收。严格水资源论证,科学合理施行从长江、嘉陵江提水工程,从严执行取用水许可程序,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2016—2018年)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快实施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目前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预审等已经通过审批,水污染防治规划、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报告已获得批复,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工程可研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查。强化水电站生态流量建设与管理,印发《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指导意见》,目前已完成电站初步分类1693座,33个区县已印发区县级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六)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印发实施《重庆市“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督促区县编制完成158个不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方案并推进整改。加快江津、北碚、巴南、潼南、巫溪等区县备用水源建设,完成全市城市备用水源工程核查,对不适合作为城乡居民饮用水的饮用水及时进行调整,2019年已撤销饮用水水源地55个、调整3个。

五、坚持统筹兼顾,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2019年重点工作

(一)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整治方面。陈敏尔书记亲自谋划、亲自研究、亲自推动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整治工作,会同唐良智市长共同签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重庆市总河长令(第1号)〕,部署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行为。唐良智市长每月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下沉工作力量,对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进行明察暗访、严处重罚,并定期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曝光,定期开展环保约谈。张轩主任推进梁滩河流域污水偷排直排乱排综合整治,调研歌乐山片区水污染治理。王炯主席亲赴一线开展专题调研并督导开展相关工作。市“四大家”其他有关同志靠前推动、督促落实,公、检、法等协同发力,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层层部署、齐抓共管,专项整治行动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出动执法人员9万余人次,排查点位7万余个,发现问题3729个,整改问题2164个,涉嫌环境违法行为444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行政拘留案件27件、涉嫌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7件,依法关停污水偷排偷放问题经营者24家。

(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方面。率先在全国试点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重点推进重庆段长江干流和嘉陵江、乌江2条支流入河排污口底数排查工作,加快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基本摸清入河排污口排放现状。截至目前,渝北区、两江新区已完成排污口的排查和监测工作,经生态环境部统一组织排查共发现排污口344个,已监测210个,剩余134个排污口因无水排放未监测。

(三)解决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历史遗留问题方面。目前,重庆环投集团负责管理运行的乡镇和村级污水处理设施1201座(重庆环投集团新建279座、接手区县原建设922座),由于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未完善,新建279座设施尚未取得产权证,没有形成有效资产;接手区县的922座设施中签订资产转让合同120座。市政府高度重视“已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办证要件不齐导致无法办证”问题,针对已建成项目土地手续补办困难、工程验收决算推进困难、资产转让协作配合不够等问题,督促重庆环投集团协调各区县加快完善已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手续及项目决算、资产转固等工作,2019年已完成22座污水处理设施不动产过户登记,签约17座设施资产回购合同,完成86座设施资产清查审计及评估工作。同时,将积极推动与三峡集团“资本+”合作模式落地,以促进重庆环投集团顺利实现资产收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良性运转。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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