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万盛经开区2018年决算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关于万盛经开区2018年决算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9年9月2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重庆市委关于万盛经开区财政运行体制管理的要求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关于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预决算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依法对万盛经开区2018年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预先审查,2019年9月16日,市五届人大财经委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2018年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备案审查报告。现将备案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02亿元,完成预算的92.4%,同比下降4.1%。加上级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32.57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2亿元,完成预算的97.4%,同比增长1.8%,加上解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计32.57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5.7%,加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7.74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6.62亿元,完成预算的204.7%,同比增长185.5%,加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计7.74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55亿元,完成预算的27.5%,同比下降72.6%,加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3.64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2亿元,完成预算的62.6%,同比增长34.2%,加结转下年支出,支出总计3.64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以来,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预算法;聚焦聚力重点领域,全力推进“三大攻坚战”和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大力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和交通建设“三年行动”,加强与渝南黔北地区多方面合作,协同推进文旅、农旅、商旅融合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措施,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严控政府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此外,财政部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决算报告及报表,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政府债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结转结余资金、超收收入等情况报告作了进一步改进,增加了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等情况,进一步增强了可审性。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决算也反映出预算管理中需要引起重视和改进的问题,主要是:部分收支项目执行结果与预算相差较大,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约束力需要进一步增强;财政减收与刚性支出增加并存,收支平衡困难;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预算绩效管理还有差距,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不够健全。根据审计报告反映,在预算收入组织、招商引资政策执行、预算编制及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决算草案编制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结合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财政经济委员会就加强预算管理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是努力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扎实抓好财源培植,巩固预算收入基础,严控预算支出。坚决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信心。落实好“放管服”改革的各项措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企业等重点工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贯彻落实好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政策,坚持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以工业经济、全域旅游、体育产业作为重要抓手;壮大煤电化工、新型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健康、通用航空等产业集群,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与工业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文旅融合、农旅融合、体旅融合、商旅融合,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打造“全域旅游”“全民健身”升级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消费增长点,以经济发展质效的不断提高,实现财政收入的增长。加强税收征管,压实税收共治主体责任,积极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做实项目建设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各类沉量资金,多渠道弥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形成的减收,采取切实的开源节流措施,将支出控制在合理区间,保障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和“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支出。
二是持续强化预算决算管理。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扎实推进预算公开评审,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缩小预决算之间的差异。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部门及单位预算收支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投资计划与预算安排之间的衔接,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确保资金效益发挥。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进一步完善决算编报,按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的要求,突出对中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重大支出政策情况的报告,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报告。
三是深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客观、科学、可量化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工作,增强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加大重大项目重点评价工作力度,积极推进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评价质量和可信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
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依规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认真清理核实政府隐性债务,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完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利率、用途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