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重庆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审议意见的报告
重庆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关于《重庆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
审议意见的报告
(2019年9月2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9月20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庆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送审稿)》(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委员会审议认为,总体规划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的定位,更加注重发挥生态功能,更加注重挖掘人文内涵,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统筹好广阳岛保护利用与城市提升、广阳岛与周边区域、广阳岛与重庆全域的关系。总体规划体现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想,立足广阳岛及周边区域自然生态和历史人文资源,积极探索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系统性修复治理与生态产品价值相统一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径,体现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要求。
总体规划的编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有关城乡规划编制标准和规范,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意见,在反复修改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得比较完善。总体规划明确了广阳岛片区的战略定位、规划目标和发展任务,指明了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的方向,对广阳岛片区规划管控提出了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了《决定》规定的广阳岛片区规划体系、分级管控制度、生态保护负面清单和具体管控指标要求等主要内容,为广阳岛片区今后发展、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建议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由市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依法处理。
同时,委员会对总体规划有以下具体修改意见:
1. 总体规划重要内容的表述应与《决定》一致。如第十六条第一项对核心管控区面积的表述中增加了“枯水期”一词,建议按照《决定》第五条第一项表述,修改为“核心管控区为广阳岛,面积约十平方公里。”
2. 总体规划中涉及生态环保的有关指标应明确具体期限。如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努力实现一级支流进入长江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二级支流和景观水体水质达到Ⅳ类水质标准。”缺少刚性要求和达标时限。
3. 个别文字表述需再斟酌。如第五条第三项增加“加强林相配置”的表述;第七条“将建筑轻轻地放在自然环境当中”,建议修改为“加强绿色建筑规划,将建筑融入到自然环境当中”;第十条第五款“展示绿色文化、表达生态文明、体现巴渝风情,”建议修改为“传播生态文明、展示绿色文化、体现巴渝风情”。
为贯彻执行好《决定》和总体规划,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规划宣传,增强规划意识。《决定》是保护和建设广阳岛片区的法制保障,总体规划是高质量推动广阳岛片区保护和建设工作的指南。要加强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大《决定》和总体规划的学习宣传,使全体市民了解《决定》和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引导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规划意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规划、共同遵守规划、共同监督实施的氛围。要强化规划为先的理念,切实提高理解和运用规划的能力,形成尊重规划、执行规划、违反规划承担相应责任的良好法治环境。要正确处理规划管控与建设发展的关系,始终坚持战略统筹、规划引领,始终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确保规划的龙头地位,为高起点建设、有效避免和减少资源浪费打好基础,以高水平的规划指导发展、引领发展。
二、注重规划传导,完善规划体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决定》的明确要求,健全规划实施的传导机制,推进下位规划编制,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最终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要继续加强对广阳岛片区生态本底的调查,摸清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与历史人文资源要素,深入开展广阳岛片区空间发展战略、城市设计的研究。强化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按照“多规融合”的思路,高标准优化、高质量深化,做好广阳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综合交通规划、综合管线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规划的具体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编制单位承担。
三、严格规划管理,落实规划要求。一是贯彻落实规划管控要求。按照《决定》和总体规划对核心管控区、重点管控区、协调管控区规定的分级规划管控强度和生态保护要求,严格控制规划人口总量、建设用地性质、建设用地规模和建筑高度。二是建立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常态化评估机制。搭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数字规划建设管理平台,定期做好规划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相关实施策略,并指导近期行动计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实现规划动态维护。三是合理安排规划建设时序。按照“先环境后建设、重点项目带动、分期开发建设”的思路,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优先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空间景观营造和滨江休闲游憩项目建设。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及时整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追责问责。
四、强化规划保障,保证规划实施。一是细化政府职责,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广阳岛片区规划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广阳岛片区规划、建设和生态保护相关工作;有关区县、镇街、管委会负责组织落实广阳岛片区建设和规划管控要求,共同做好广阳岛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理顺市、区两级规划部门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抓好乡(镇)、村级规划管理,推进规划工作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加大对规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加强人大监督。市、有关区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依法通过调研、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加强对《决定》和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落实责任。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增强公众参与意识,保障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决定》和总体规划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刚性,严格修改程序。《决定》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了编制、修改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程序,为广阳岛片区规划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广阳岛片区规划经依法批准并公布,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着力强化规划在广阳岛建设、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树立规划科学是最大效益的理念。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广阳岛片区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修改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总体规划的修改方案在市政府批准前应当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意见交由市政府研究处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情况应当在批准后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