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19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年09月19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我市2019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年7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封  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9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特点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5.9亿元,同比下降7.8%。其中:税收收入852.4亿元,同比下降2.5%;非税收入333.5亿元,同比下降19.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9.1亿元,同比增长5.8%。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1.2亿元,同比下降25.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98.1亿元,同比下降38.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80.6亿元,同比增长20.2%。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3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61亿元,同比增长0.3%。分险种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1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27亿元,同比增长8.2%。分险种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1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2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8亿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8.4亿元,同比下降5.8%。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调整预算数(若无调整,则为年初预算数,下同)为787亿元,完成预算的57.0%。其中:税收收入286.7亿元,同比下降2%;非税收入161.7亿元,同比下降11.8%。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8.6亿元,同比增长6.2%。预算数为1190.8亿元,完成预算的57.0%。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0.4亿元,同比下降44.8%。预算数为1020.1亿元,完成预算的42.2%。其中: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1亿元,同比下降56.9%,主要是去年同期土地市场行情较好,主城商住用地交易集中在上半年,垫高了同期基数。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9.8亿元,同比增长24%。预算数为936.8亿元,完成预算的42.7%。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6亿元,预算数为72.5亿元,完成预算的56.0%。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亿元,预算数为32.1亿元,完成预算的18.4%,主要是按照国企改革进度,相关项目尚未落地。

(三)全市收支执行特点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年财政系统狠抓工作落实,收支运行总体稳定。执行情况充分显示出“加力”“提效”的财政政策效应,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得到不折不扣落实,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与此同时,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把推改革、强管理、重绩效切实贯彻和体现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

一是及时调整财政预算,收入执行符合预期。考虑到减税降费带来的税源涵养效应,市政府于5月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将税收增幅预期下调至4%左右,稳定了收入执行预期。对照调整预算数,今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均实现了执行进度过半,为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奠定了基础。

二是减税降费落地见效,相关税费增速降低。全市增值税同比增长1.4%,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11.6个百分点,从今年5月起,增值税减税效应显现,5月、6月增值税收入较去年同期减收20亿元。全市个人所得税同比下降33%,起征点提高和专项附加抵扣政策等有力减轻居民税负。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同比下降2.8%、10.6%、8.2%。与此同时,社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等相关涉企收费均较上年同期明显回落。

三是财政支出有保有压,重点领域保障到位。一方面,按照预计的减税规模,对一般性项目统一按5%的比例压减5亿元,对重点专项资金统一按13%的比例压减50亿元,严控一般性开支,强化预算约束,上半年,反映行政机关履职运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仅增长0.5%。另一方面,聚焦重点领域,加快支出执行,提高资金效益,上半年,全市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稳定运行,通过加快预算下达、债券发行等一系列措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5.8%,进度较去年同期提高6个百分点左右,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等支出分别同比增长10%、18.2%、17.9%,确保了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推进落实。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推进落实,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着力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落实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保费率,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继续清理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收费项目。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企业减负30条”“制造业降成本36条”“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18条”等涉企政策,纾困基金累计为民营企业纾困超20亿元。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优化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机制,落实风险补偿政策,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题。聚焦汽车、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好“专项资金+政府基金”政策工具。加大研发投入,发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准备金补助、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等财税政策效应,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坚持“三资联动”,规范运营,支持中欧班列(重庆)、陆海新通道、国际航线等物流建设。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向财政部争取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额度956亿元,较去年增加246亿元。上半年发行政府债券698.3亿元(含新增债券527.3亿元),充分发挥政府债券对稳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作用。加大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政府债券资金统筹力度,做好“资金池”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池”对接,保障“四好农村路”、国省干线、重大水利、高速铁路、高速公路、航空枢纽、城市轨道、市政道路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务,妥善化解存量债务,成功发行30年期超长期限政府债券,债务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强化监督问责,组织核查违规举债融资问题,督促相关区县落实整改任务。开展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及时预警债务风险,督促区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大力支持脱贫攻坚。1—6月拨付市级以上专项扶贫资金约46亿元,较上年增长约5%。深入推进贫困区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上半年整合资金约85亿元。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着力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严控扶贫领域资金使用风险。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压实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落实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约50亿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单项试验示范和农业产业园创建。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安排市级以上资金131亿元,加大对水、土、大气、农业农村等领域环保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支持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支持落后产能淘汰和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新能源、循环经济等绿色产业发展。加速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着力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生态修复,支持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治理。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投入力度,全面提高监察、监测、应急、辐射、宣教监管水平。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足额保障各项民生增支需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和财力水平相适应。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通过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促进就业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国贫区县学前营养改善计划,对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给予学费补助。支持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加快“双一流”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按约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每年490元提高到每年5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55元提高到69元。加强低保、特困、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救助保障。继续支持农村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稳妥推进公租房分类处置与盘活。落实市级以上资金86亿元,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重大体育设施项目和社区健身点建设,改造18个贫困乡镇体育设施。

四是对标中央要求,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和管理。开展区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评估工作,从严评估区县财政可承受能力,对区县实施分类管理,研究建立困难区县“三保”预算安排审核和预算执行约束机制,确保区县财政运行平稳。出台《重庆市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方案》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合理确定市与区县的事权。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有序实施。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稳妥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开展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情况摸底工作,为全口径报告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奠定基础。加快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通过关停、吸收合并、股权划转和保留等方式对所属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改革。

上半年,尽管财政运行总体稳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存在的困难和挑战:受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房地产建筑业、工业、金融和商贸服务业三大行业税收增势仍不乐观,下半年均面临不同程度的减收压力,与此同时,各项财政刚性增支需求较大,收支平衡压力较为突出;部分专项资金还存在支出进度慢、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少数区县“三保”压力依然较大,债务风险较高,在支出结构、预算标准等方面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统筹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存在一些风险。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统筹谋划、强化管理,努力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全市财政系统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继续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努力完成全年任务。

一是着力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升财政运行质量。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收支形势的研判,严格落实好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着力稳住经济基本面,培育新的增长点,以税费的“减”推动经济的“增”。坚持有保有压,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加强支出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执行全过程。盘活财政存量资产和资金,严格执行市级部门预算零结转制度,按规定及时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用于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是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跟踪评估,让企业真正享受到减税降费的实惠。加强与国家投融资担保基金合作,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等政策,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支持扩大有效需求,统筹安排中央、市级基建投资,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支持基础设施、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围绕城市提升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财政体制、建设模式和投融资方式,提速高速铁路建设项目,加密城市轨道和市政道路,支持农村公路、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建设。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推动陆海新通道、国际物流枢纽等项目建设,支持形成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统筹资金壮大以智能产业为主导的新兴产业,做优做强传统产业。

三是着力惠民生补短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支持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实施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社会保障、文化等扶贫。继续推进贫困区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促进扶贫资金精准投放、精准使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施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扩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各类群体就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提高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流浪乞讨人员等群体救助标准。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争取中央加大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力度,启动实施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落实本科高校学科实施差异化拨款,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水平。支持高职院校扩大招生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兑现特殊学生群体资助政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条件。

四是着力推改革强管理,增强财政服务保障能力。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强化动态监控,定期排查债务违约风险,防止债务违约风险发生。将“三保”支出纳入区县实绩考核,加强对重点区县的财力保障,完善和落实开发区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关于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方案》要求,开展市级财力安排的转移支付在18个贫困区县统筹试点工作,增强区县财政资金统筹能力和防风险能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扩围,启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开展重点专项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扩大重点评价范围,实施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推动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落地,完成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能职责划转,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厘清出资人、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国有金融机构权责。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对违反财经纪律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财政规范运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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