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19年7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7月22日召开第九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我市2018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关于我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预先审查。现将审查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23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9亿元,为预算的105.9%,比上年增长4.2%;中央补助收入1809亿元、区县上解收入157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34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亿元、调入资金111亿元、上年结转9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23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9亿元,为预算的93.6%,比上年增长7.4%;上解中央支出24亿元、补助区县支出1503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293亿元、结转下年91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413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9亿元,为预算的103.1%,比上年下降18.8%;中央补助收入64亿元、区县上解收入5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670亿元、上年结转41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413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3亿元,为预算的83.0%,比去年增长11.2%;补助区县支出695亿元、调出资金8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388亿元、结转下年287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6亿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7亿元,为预算的162.2%,比去年下降32.8%;中央补助收入5亿元、上年结转4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66亿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亿元,为预算的95.5%,比去年下降66.8%;调出资金32亿元、补助区县6亿元、结转下年1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贯彻实施预算法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执行中央减税降费政策,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大改革、重点建设、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控政府债务,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当年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市级决算草案。
同时,2018年市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在预算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持续放缓,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大;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个别收支项目决算与预算仍存在较大差异,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有待加强;财政直编预算规模仍然较大,年初预算到位率还有待提高;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和规范,个别单位未经财政部门批准随意调整年初项目预算;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较高,区县统筹能力仍较薄弱;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规范,评价结果运用与预算安排、政策完善衔接不够紧密;个别区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决算报告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绩效管理情况等反映不够充分。
市审计部门依法对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揭示了在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市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民生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仍存在部分单位财经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措施不够到位、管理不够精细等问题,管理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扎实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抓好“六稳”各项要求的落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厚植财源。扎实实施以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对接国家产业调整相关政策,积极推进传统支柱产业特别是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升级;着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围绕“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着力加大对服务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化服务业与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的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中高端拓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革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政府购买中介机构服务和收费行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财税扶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大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推进力度,确保年度投资目标的实现。用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建设项目。扎实推进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增强市民消费能力,努力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做大网络销售规模,推进消费平台转型升级。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推动陆海新通道、国际物流枢纽等项目建设,努力拓展多元化市场,优化外贸结构,扎实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
二、进一步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体制改革安排部署,坚决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改革措施,严格规范税收征管,做到该减免的减免到位,该征收的应收尽收,努力实现预算收入目标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加快健全并严格落实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平衡压力,在抓好增收的同时,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加大对财政困难区县的支持力度,严控“三公经费”,切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推进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制度、政策调整的挂钩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算草案,增强决算与预算之间的对比性,决算报告要充分体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支出决算要重点报告和反映支出预算调整情况、支出预算完成情况、重大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与政策实施效果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结余和纳入下年预算安排情况、社保基金收入结构和累计结余情况等。
三、进一步扎实管控政府债务
围绕中央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各项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我市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统筹考虑财力状况、债务风险、重大支出项目、融资需求等,合理确定区县政府债务限额。做好债券发行与项目建设需求之间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强化对政府融资平台、投资基金、担保机构、PPP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坚决禁止各种变相、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处理力度,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利率、用途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扎实抓好审计整改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和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整改结果清单制度,加大整改的督促力度,对普遍存在经常发生的问题,应从政策制度层面着手研究解决,逐步消除同类问题屡审屡犯行为的发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市政府应于今年11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及其审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审计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按《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规定,突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点行业和领域,尤其要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资源、重大经济风险防控的审计。审计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作机构通报,为人大依法对财政经济监督提供有力支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