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
——2019年5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明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政府,现将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三农”领域的民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推广好浙江的经验做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注重同各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步发展,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之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中央制定下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中央1号文件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一场硬仗,纳入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陈敏尔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强调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村庄绿色美化,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宜居宜游的美丽乡村。今年以来,陈敏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张轩主任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又组织进行专题审议;各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非常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常性开展调研;今年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唐良智市长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有关文件,研究推动相关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编制6项重点任务,抓紧抓实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健全保障措施3项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区县各部门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市委、市政府对标对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以“五沿”(沿铁路两线、沿江两岸、沿高速公路两旁、沿城郊环线、沿旅游景区周边)区域为重点,抓点带面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按照全国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的部署要求,启动实施“五沿带动、全域整治”工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典型示范转向面上推开。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3.3%,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90%以上,1000人以上常住人口农村聚居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4%,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3%,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3.4%,打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30个,建成美丽宜居村庄600个,8个村获评全国首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1个区被列入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激励示范区县。总体上,全市农村“脏”的问题明显减少,“乱”的现象有效管控,“差”的状况逐步改观,“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正在部分地方逐步变为现实,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体规划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坚持把规划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第一道工序,实行“先规划、后建设”,有序推进整治工作。一是加强总体谋划。制定出台了《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各区县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区域实施方案,项目化、事项化、清单化确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目标和年度任务。二是突出抓好村规划编制。紧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统筹推进村规划编制工作,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三师下乡”,指导基层精心编制实施村规划。目前,7600个行政村完成现状分析、规划指引等前期工作,其中2697个村基本完成村规划编制;36个特色小城镇编制完成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三是制定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标准。制定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技术指南》《农村整洁庭院评价标准》《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导则》等技术标准或指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基本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标可依。
(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卫生厕所改造、垃圾回收、污水处理、道路建设等,加快补齐农村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短板。一是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18年以来,改造农村户厕44.16万户,累计改厕453.76万户;新建农村公厕1297座,累计达到6946座。二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2018年以来,新建乡镇垃圾中转站18座,累计达到646座;全市农村共配置生活垃圾运输车辆3000余台、垃圾箱4.7万余个、垃圾桶55.1万余个,配备农村保洁员4.2万余名,“户集、村收、镇(乡)运、区域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本形成。整治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132处,核实销号71处。10个区县申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县。今年1月,我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通过国家验收。三是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2360公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技术改造100座,累计建成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417座,日处理能力118万吨。与此同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沼气、三格式化粪池等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分散生活污水治理有力有效展开。四是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2018年以来,新改建农村公路3.08万公里,累计达到14.58万公里,实现撤并村100%通公路、行政村100%通油路或水泥路,新解决4000个村民小组公路不通、8000个村民小组公路不畅问题。2018年,完成入户道路建设8923公里,累计达到2.9万公里,安装公共照明路灯或庭院灯16.29万盏,农民群众出行日益安全便捷。
(三)“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整治标准可以有高有低”“目标就是干净整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去年12月开始,在全市全面启动以清理生活垃圾、清理沟渠塘堰、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要内容的“三清一改”村庄清洁百日行动,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全市8006个行政村共组织442万余农户、626万余人次参加大扫除,清理垃圾12万余吨、沟渠6万余公里、农业生产废弃物48万余吨,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四)农业绿色发展有力推进。聚焦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以推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为重点,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一是全面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积极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化肥使用量比上年减少0.5%,利用率提高到38.5%。深入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提高到35.2%;以水稻、玉米、蔬菜、水果、茶叶为重点开展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到29.8%;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0.5%,利用率提高到38.8%。二是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去年完成43万头生猪当量污染治理任务,规模化养殖场治污设施配套率达到81%,较2017年提高5个百分点。在7个区县整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启动14个畜牧大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三是推进水产养殖生态化改造。大力推广生态健康水产养殖,重点实施底排污生态化改造,全市共实施池塘“一改五化”、鱼菜共生、稻渔综合种养26.8万亩、9.7万亩、27.5万亩,比上年分别增长7.2%、6.6%和88.4%,创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90家、养殖水面20万亩,池塘水质持续改善,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四是深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市实施秸秆还田2468万亩,实现资源化利用776万吨。在九龙坡等5个区县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加快探索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多元利用途径。加强执法检查和工作督导,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五是强化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出台《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以各级供销合作社为主体,着力构建农膜回收处置体系。加强对农户农膜回收宣传、教育和发动,重点在渝北、巫溪、南川开展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去年全市回收废旧农膜1391吨,今年前4个月回收2812吨,农膜回收利用效率加快提高。
(五)村容村貌提升效果逐步显现。大力实施村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文化“五化工程”,加强乡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凸显乡村韵味,彰显乡村价值。2018年,完成村庄公共场所绿化9582亩,创建绿色示范村庄585个。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完成乡村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74个,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镇28个。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68万户。加强乡村文化设施配套建设,完成922个乡镇(街道)、7642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提升提质,完成515个村级体育活动场所建设,建成惠民电影室内固定放映厅213个,打造乡村文化乐园30余个。创建部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6个、市级示范村430个。
(六)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建立完善。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唐良智市长为组长,5名相关市领导为副组长,25个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单位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市政府建立并坚持每月一调度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区县相应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和工作体系。二是完善责任机制。对标中央要求,建立市农业农村委牵头抓总统筹、市级相关部门各履其职和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细化部门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起市级主导、区县主责、乡镇(街道)主事、村(社区)主体、农民主角的责任落实机制。三是落实考核督导机制。对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行“月通报、季排位、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对工作推动有力、整治效果较好的区县优先纳入相关专项给予支持,对措施不力、进度滞后的区县,开展约谈,以务实举措推动任务精准落地。
二、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和需要研究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个别区县没有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仅将其作为一般性事项对待,部分干部的紧迫感、责任感不强。有些区县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把握上有偏差,没有吃透把准内涵要义,没有从“6+3”总体任务上进行系统谋划,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简单理解为“扫扫地、刷刷墙”。个别地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还停留在示范上,没有转向全面推开,特别是对分散农户用力不够。
(二)乡村特色凸显不够。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个别地方没有充分体现乡村本底,没有遵循乡村建设规律。比如,有的地方大面积种植景观草坪,有的道路、护坡等水泥硬化过度;照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存在城市化整治思路;规划编制粗糙,指导性、实用性不强,执行力不够,导致房屋乱搭乱建现象突出,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
(三)现有投入水平与资金需求不相适应。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量大面广、任务艰巨,特别是越往后难度越大,需要强有力的资金作保障。但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各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投入能力不足。由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多数具有准公益性,社会资本缺乏进入的动力,农民自筹缺乏投资的实力。
(四)“重建轻管”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基层一些地方高度重视前端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后端运行管护机制研究不够,不少项目没有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特别是农村公路、生活污水治理、公共厕所等设施运行维护缺乏稳定的经费来源,保洁队伍不健全,影响农村环境整治的持续性。
(五)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民是主角。但有些农户将其视为政府的事情,“等靠要”的思想还比较突出,仍存在“干部进村干、农民路边看”的现象。同时,农村一些地方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现象仍然普遍,改变农民群众不良生活习惯还需要持续努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工作部署,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为重要契机,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和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政治高度深化认识,大力实施“五沿带动、全域整治”行动,加强力量、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努力打造“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乡村规划编制管理。按照城乡一体融合发展要求,科学编制乡村规划。一是提高村规划编制质量。按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分类,加快推进区县域村布局规划编制。深入推进“三师下乡”,引导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规划编制。今年村规划编制覆盖率力争达80%,“三师”下乡选派到区县覆盖率力争达到100%。二是推进“多规合一”。通盘考虑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村住房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自然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实现一张蓝图多规叠加、融合共用。三是强化规划实施。注重以规划化人、用环境造人,用规划宣传引导农民群众,用优美环境影响农村居民,提高农民群众知规划、懂规划和执行规划的意识,减少乡村乱搭乱建现象。
(二)分类分档确定整治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分村施策、标准有高有低的原则,合理确定不同区域整治目标和重点。根据各区县(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现有基础条件,全市总体上分三类推进:第一类,包括南岸、九龙坡、渝北、大渡口、南川以及万盛等6个区(经开区),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第二类,包括主城区都市圈中除第一类6区(经开区)以外的其他15个区,到2020年,人居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提升,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第三类,包括渝东北地区、渝东南地区17个区县,到2020年,人居环境达到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污水乱倒现象明显减少,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整洁。按照中央部署,以村为单元分三档实施:第一档,做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达到“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标准,到2020年所有村全部完成;第二档,在干净整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道路、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到2020年相当一部分村要实现;第三档,建成美丽乡村,基本实现生态宜居的目标,到2020年在部分村实现。
(三)聚力抓好6项重点任务落地。今年,新建改造农村户厕37.5万户、农村公厕1000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8%;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3%;新建生活污水管网1790公里、完成10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技改;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68万户,基本消除建卡贫困户危房,实施旧房整治15万户;新建通组公路1.6万公里、入户道路4000公里、安装路灯15万盏;完成40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4%、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72%。
(四)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在巩固去年底以来实施的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成果基础上,以“清脏”“治乱”为重点,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秋季战、冬季战,广泛深入动员,引导农民群众自己动手打扫卫生、美化家园。突出抓好农村的门口、路口、村口、溪口“四口”等关键点,屋边、路边、水边、田边“四边”等重点区域,做到常打扫、常清理。尤其是抓好国庆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广泛开展大扫除、大清洁,以焕然一新的村容村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五)加快完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一是发挥好村级各类组织作用,鼓励农民投工投劳,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事民享的多层次协商格局。二是积极引导制定村规民约,明确农民群众责任和义务,逐步培育群众责任意识和付费意识。三是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建管运营机制,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转运等服务,确保各类设施建得起、用得上、管得好,并长期稳定运行。
(六)着力培养农民群众良好生活习惯。进一步增强村民主人翁意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要我建、要我改”向“我要建、我要改”转变。将其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文明院落、清洁户评选等活动。扎实组织开展巴渝巾帼文明乡风行动、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同志在引导家庭良好习惯养成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进校园宣传活动,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通过学生的良好行为影响家长不良习惯的改变。
(七)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全面落实“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领导共同抓的领导推动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二是健全资金投入机制。今年重点从争取中央投入、调整部门支出结构、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2020年市级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管齐下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指导。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区县年度考核,加强“月通报、季排位、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工作机制的落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月月有进度、年年有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十分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给予了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确保到2020年如期高质量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