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年07月22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5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  李明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新发展的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新发展。目前,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249万户,占市场主体数量比重达96.91%;2018年民间投资增长12.8%,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50.8%,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0.7%。

(一)强化制度保障,坚决破除阻碍发展的制度藩篱。

一是加强涉企立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推动修订《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重庆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等市政府规章;将《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纳入2019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充分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涉企立法质量。

二是提升政策供给质量。市政府出台实施“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条”“企业减负30条”“支持实体经济企业18条”“制造业降本36条”等政策措施,制定落实民营经济“2+N”扶持政策,全面清理、评估、优化已出台涉企政策,建立涉企政策第三方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方案、产业投资准入手册等,坚决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级执法机关主动靠前,市公安局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及“新10条”,市司法局制定15项保障措施,架起服务民营经济的法治“防护网”。

三是审查清理涉企文件。严格把好文件审查关,对《重庆口岸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措施19条(试行)》以及市政府与华为、京东、华润、西门子等企业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促进政企合作快速落地。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审查清理文件2154件,修订完善143件、废止43件。全面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8年以来,全市已废止涉企规范性文件353件、修改52件,着力打破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扫清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

四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启动对教育、殡葬、环保等行业行政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调查工作,防止和纠正各级政府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查办各类垄断、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价格违法等案件1.5万余件。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幅精简审批事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由1153项减至448项,精简60%以上,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从500余项精简为9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取消。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试点,下放“港口经营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等100项涉及企业投资建设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等多项改革举措,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三十一证合一”,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动6.86万户市场主体便捷退市。建立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制度,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流程。大力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减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861项,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二是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实现“红黑名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集中统一公示。强化社会信用监管,将9.83万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出台全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10余个行业领域依托信用评价开展信用分类监管,30个领域累计认定“红黑名单”32.9万条,推动民营企业信用信息“政务平台自动查、业务系统嵌入查、信用平台批量查、社会公众网站查”,让企业经营更有公平感,营商环境更加有序。

三是改善涉企政务服务。全力推进审批服务“全渝通办”,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实现市、区县、乡镇3级所有同类审批内容的事项名称、事项编码、设立依据、权力类型4个基本要素完全一致。推进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扫码办事,实现综合窗口受理、并联集成审批、一个窗口出件,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出“渝快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流程再造、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掌上全流程在线服务。目前,上线审批服务事项达566项,网上办件量累计超过3300万件,成为全国上线数量最多、服务渠道最广、效能监管最严的省级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之一,荣获“2018年度中国‘互联网+’创新型服务平台”称号。

四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推动将政务诚信建设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市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区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突出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券等领域政府诚信建设。健全政务失信问题受理、转办及反馈和失信被执行人涉政府机构专项治理动态监督预警机制,推动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细化摸排、查漏补缺、优化台账,清理出拖欠账款50.79亿元,已偿还28.37亿元,政府公信力有效提升。

(三)精准服务企业需求,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难题。

一是切实减轻民企负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深化增值税改革等政策,发布行政事业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依法保留14项涉企保证金,让民营企业享受政策红利。通过优化转贷应急机制、用好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构建“3+X”票据贴现体系、实施融资担保梯次奖补机制等举措,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减轻社保缴费压力,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减为16%,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实行失业保险费返还。

二是助力民企纾难解困。建立民营企业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发行机制和存续期风险动态预警机制,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级首期不低于100亿元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建成“渝快融”平台,通过“一站式”闭环服务,银企智能化对接,实现“政务数据多跑路、银行企业少跑腿”。目前,已申请贷款5892笔,成功融资12.04亿元。启动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易贷”,已为139家企业授信超过2.5亿元。

三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开展集中走访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的通知》,坚持分级分类分组走访,实现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全覆盖走访服务。搭建政商交流平台,成立西部首个民营经济学院——中国(卢作孚)民营经济学院。规范政商交往,划清政商交往“边界”,北碚区设立全市首个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制定发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公职人员正、负面清单20条,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公职人员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防止“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畅通政商交流合法渠道,引导机关工作人员与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坦荡真诚交往,多措并举帮助民营企业跨过市场冰山、转型火山、融资高山。

四是深化法治宣传服务。将服务民营经济普法宣传工作纳入全市普法守法工作年度重点内容,开展“法律进民营企业”主题法治宣讲活动,2018年共开展企业普法活动20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7.8万余份,受众达30万余人次。组织编印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组织52万企业职工参加“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宪法知识竞赛,涉企普法更具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民营经济论坛,组建民营经济律师服务团,为8400余家企业起草和审查企业章程、管理制度、合同1万余件,提出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8100余条。在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工作站开设民营企业服务窗口,及时就近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指引,为符合条件的困难民营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五是推进信息共享。出台《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项目建设等企业关注的领域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集中发布行政执法、企业减负、惠民利民、财政奖补、招标投标“五类政策信息”,让民营企业充分知晓政策、平等享受政策。积极探索大数据分析应用,率先研究推出全市政务服务效能指数、营商环境指数和企业发展活力指数,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四)加大涉法维权力度,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

一是切实保护民企合法权益。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和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家创新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和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市公安局出台涉企警情“六必访”“三个一律”制度,搭建涉企警情快速流转、反应、应对通道平台,加大对涉企人员的人身伤害及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成功侦办涉企案件2752件,追赃挽损23.62亿元。

二是推进涉企矛盾纠纷化解。依托基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全覆盖常态排查梳理涉企矛盾纠纷,密切关注欠薪讨薪、权属纷争、合同履行引发的不稳定情况,及时稳妥处置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聚集滋事800余起。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与市高法院建立裁审衔接机制,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累计达2.9万件,结案率92%。引导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涉企矛盾纠纷3650余件。2018年,全市审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35件,直接纠错率11.9%;仲裁受理民商事案件4837件,涉及标的金额162.8亿元,受案数量、金额居全国前列。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部门内综合执法,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整合登记备案、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竞争执法等涉企信息数据资源,实现全市主要监管执法部门涉企信息的集中公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公安、税务等16个行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璧山区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实施行政执法“零检日”行动,铜梁区制定《涉企行政处罚报备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严防执法扰企。推进完善在打击侵权假冒等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机制,进一步规范运行信息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工作。

二、主要问题

(一)“放管服”改革还需深化。简政放权精准度、联动性不够,少数行政权力下放不够充分。市场准入时有不平等现象,有的部门设置隐性壁垒或人为提高准入门槛,限制民营企业充分参与竞争。减证便民力度还需加大,行政审批效率、市场监管水平、政务服务效能仍需提高,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部门之间还存在“信息壁垒”。

(二)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少数部门在政策制定时听取民营企业意见不够,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仍有差别对待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情形。有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附条件,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未得到有效缓解,生产经营成本处于高位。政策宣传解读不够,企业知晓率不高,获得感不强。

(三)涉企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少数部门执法尺度把握不够统一,自由裁量权较大,执法公正性有待提高。有的检查较频繁,“以罚代管”现象依然存在,一定程度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有的执法人员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识不强,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执法不严、不规范、不透明以及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时有发生。

(四)政府诚信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区县、部门发布的政策缺乏连续性稳定性,“新官不理旧账”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合同,影响政府公信力。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有待健全、程序仍需完善。

(五)法治宣传教育还需加强。企业生产经营与法治宣传教育之间工学矛盾较为明显,特别是小微企业职工流动性大,法治宣传教育未做到常态化、深入化。有的部门普法履责意识不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没有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执法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环节,重执法、重管理、轻普法现象依然存在。对企业法律需求不够重视,未建立信息收集反馈机制,普法方法内容载体创新不够,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和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营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

(一)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涉企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政务失信记录结果运用,加大政府合同清理力度,防止企业为政府不当决策“买单”。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加强营商环境指数建设与运用。

(二)强化制度政策落实落地。完善涉企行政立法体系,加快涉企相关立法项目进度,依法清理阻碍企业发展或违反市场规则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消除隐性壁垒,为企业公平竞争创造有利条件。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增强政策针对性和执行力。

(三)依法保护涉企合法权益。着力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涉企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深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坚决防止执法歧视行为,杜绝简单粗暴执法。

(四)深化法治宣传服务。开展“我执法我普法”宣讲活动,组织律师团开展法律服务园区行,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机制,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制定全市企业法治宣传教育方案,编写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南,制作并发布企业职工法治教育视频课程、法治动漫等文化产品。指导企业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推动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经营、管理、维权意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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