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日期:2019年07月18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

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9年5月2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将南岸代表团黄文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的议案(第0005号)(以下简称议案)交付我委审议。我委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与议案领衔代表进行了沟通,并组织召开议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充分听取提案代表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2019年4月8日,召开了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议案指出,《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14年修订至今已近5年,在此期间,刑事诉讼法进行了较大修改,其中的值班律师制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等均有涉及法律援助的内容。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下发文件,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因此,建议结合重庆实际情况对条例进行修订。

我委认为,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条例进行修订,对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议案所提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前瞻性。但条例修订的时机尚需进一步研究:一是法律援助法已纳入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目前已开展多次立法调研,计划于2019年完成草案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2020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我市近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制度,在法律援助工作层面的相应制度规定,有效地落实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如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市级政法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等多个文件。

综上,我委建议待上位法出台后,再启动我市条例的修订工作。我委将会同市司法局密切关注上位法的修订方向和进程,并积极开展前期立法调研,做好立法研判,为条例的修订做好准备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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