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年05月17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

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9年3月2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处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收到审议意见后,市政府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学习传达,部署任务,并责成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处理,确保取得实效。市司法局牵头制定了工作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近半年来,市政府两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部门间协调沟通20余次,每月督促检查工作进度,政府接受和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更加巩固。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部分被监督者对监督工作支持配合不够,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有待增强”“两法衔接机制运行不顺畅”等问题,市政府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分别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逐项整改落实。  

(一)针对“部分被监督者对监督工作支持配合不够,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有待增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市政府在两次工作推进会上,进一步强调接受法律监督的重要性,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市司法局结合统筹推进全民普法和协调监督全市行政执法等职能,在组织法治理论考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中增加了法律监督内容。在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中,打造了一批“法律监督”专题精品课程,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思想意识。市政府有关部门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到部门授课,将接受法律监督教育贯穿到干部日常培训中。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邀请检察官为全系统干部职工作公益诉讼专题辅导报告;市烟草局邀请检察院公诉业务专家讲解与烟草专卖制度有关的刑事司法问题;市公安局举办“公安法制讲堂”,对典型案例和易发问题进行剖析。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意识。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行动自觉。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接受法律监督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市公安局与市检察院共同出台了《刑事立案监督工作规定》《看守所提讯提解工作规定》《纠正和防止久押不决案件的工作意见》,并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实现了看守所与派驻检察室信息和监控互联共享。市司法局配合市检察院在15所监狱全部设立了驻监检察室,协调检察机关在38个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和万盛经开区司法局全面设立了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并将“全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为检司共享项目,为检察机关实现对狱政管理、监所安全、社区矫正执法的全方位、常态化监督创造了有利条件;市人力社保局、市应急局、重庆煤监局等11个部门和单位明确了本单位法制机构专人负责沟通衔接检察机关工作,统筹办理和落实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事项等,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行动自觉。  

三是加强协调监管,督促依法履职。市政府各部门确定了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办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事务。市和区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大对检察建议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力度,明确了检察建议的办理形式、程序和时限要求,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办理检察建议、抓好整改落实和结果反馈。2018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检察建议1827件,办结1827件,均向检察机关进行了书面回复;全市监狱系统共收到刑事执行方面的检察建议94件,做到了件件有反馈,事事有落实。一些部门主动作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效果。原市国土房管局出台工作规则,要求区县国土房管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局报备,强化对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的层级监督;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检察建议,加强个案剖析,及时堵塞漏洞,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切实防范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四是加强检查考核,推动建议办理。市政府将接受法律监督情况纳入对区县和市级部门的政绩考核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分值比重逐年增大。2018年考核指标中,对未按规定办理检察建议的,每件次扣0.1分,最多可扣0.6分,并在法治政府建设5分的考核分值中占比达到12%。为办理好检察建议,多部门还积极完善了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内部考评机制。市水利局建立了对诉前检察建议办理工作考核问责机制;市公安局加大了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考核权重等等。通过纳入考核指标,使高质量办理检察建议成为评价政绩的“硬指标”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硬任务”。  

(二)针对“两法衔接机制运行不顺畅”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机制。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严格落实与检察机关共同建立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双向咨询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结合重点领域两法衔接工作制定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收集证据工作指引》《关于办理联合挂牌督办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14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含检察机关)签订合作备忘录,双方协同配合不断加强,“两法衔接”工作运行更加规范。  

二是不断优化信息平台。自2014年我市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以来,先后进行多次升级扩容,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渠道,有效缓解了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等问题。2018年,在原15个部门基础上,将市交通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市应急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煤监局、市烟草局9个市级部门和单位纳入“两法衔接”平台,扩大了平台覆盖面。按照审议意见和市政府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执法机构联席会议,通报了部分执法机构在“两法衔接”平台维护中存在的执法办案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提出了规范要求,并纳入下一步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市平台已实现与国家有关工作平台的数据传输对接和对各区县的全面覆盖。2018年,“两法衔接”平台新增录入案件3446件,累计录入案件14759件;依托平台功能,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开展案件双向咨询78次。在今年1月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的专项工作督查中,我市“两法衔接”平台管理和运维工作受到检查组充分肯定。  

三是合力打击违法犯罪。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审计监督等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体系,加强与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通过加强内外监督,多种手段形成合力,对涉及民生、安全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连续部署“利剑执法”“执法清零”等多个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2018年,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移送案件线索34件47人;破获特大制售假冒日化用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涉案金额2.5亿余元;共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557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9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牢固树立接受法律监督思想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促使其自觉养成在法律监督下开展工作的习惯。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依法查阅、调取或复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认真调查处理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事项,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活动,切实解决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二)不断完善接受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双向交流,凝聚共识、增强合力。对近年来制定的接受和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并完善相关配套规范,构建完备的制度机制,通过培训指导、督查考核等方式抓好落实。加快对“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升级扩容,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业务平台互联互通,努力形成制度体系完备、协调配合顺畅、监督制约有力的“两法衔接”工作新格局。  

(三)扎实推进监督意见办理落实落地。加大监督事项办理力度,对检察院监督建议和“两法衔接”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市政府将法律监督事项办理纳入重点督查内容,督促行政机关抓好落实。定期开展监督事项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以深化检察法律监督事项办理和“两法衔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府自身建设,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使政府在完备的监督体系下依法履职,推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特此报告。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