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全市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9年3月2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陆克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政府,就《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7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分析研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整改落实。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动整改工作
(一)明确整改要求。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强化区域创新发展的技术、资本和创新生态三个关键支撑,突出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为全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撑。
(二)细化整改措施。唐良智市长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多次研究科技创新工作,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李殿勋副市长主持专题会研究整改措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科技创新情况审议意见任务分工,明确了审议意见5大类、23项问题的办理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方案,细化了办理措施。
(三)强化协调落实。由市科技局统筹抓总,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等15个市级部门和单位对照任务分工狠抓落实。李殿勋副市长于去年11月、今年2月两次专题听取了市级部门和单位任务落实情况。市科技局先后2次向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报告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陪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深入南岸、璧山、江津等区跟踪了解落实情况,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二、聚焦问题,加快推动科技创新
(一)强化统筹,形成科技创新合力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着力构建领导有力、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新机制,形成全市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
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按照市委对科技创新工作有关要求,市政府通过压缩市、区两级财政一般性支出,新增10亿元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唐良智市长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推动集成电路技术创新、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建设、高端创新资源引进等工作。聚焦推动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立足打造西部创新资源集聚地,开展了科学城建设前期研究,初步研究了科学城的功能定位、形态定位和整体支撑。
二是积极争取科技部的大力支持。唐良智市长,吴存荣常务副市长,屈谦、李殿勋副市长先后率队拜访科技部,积极争取支持,3月21日科技部与市政府举行了新一轮部市会商会议,将支持我市建设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心。2018年争取到科技部重大科技项目、科研平台等经费超过10亿元,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获批我市首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获批永川、荣昌2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和铜梁、酉阳2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部在渝举办了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等8项全国性科技创新会议活动。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市政府新设立了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召开科技方面市级议事协调机构会议16次,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创新园区统筹、“双一流”建设、创新基地布局、企业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分工协作,建立了科技主管部门与行业部门、区县科技工作会商制度,构建起大科技、大平台、大团队、大成果的创新协调机制,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不断壮大创新主体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科技创新主体的数量不多、实力不强”问题,牢牢抓住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三大关键主体,着力优化创新格局,不断强化技术创新和“双创”引领,加快集聚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优质创新主体。
一是大力引进培育优质创新主体。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完善并落实科技创新券、研发准备金制度、重大新产品研发补助、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补助等激励政策,落实国有企业创新投入视同利润考核制度。去年8月以来,全市新培育重点科技型企业2490家、累计达到11026家,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2500家,培育国家级和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48家。企业科技创新动力明显提高,预计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305亿元,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机构的15.7%、有研发活动的28.5%。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2018年全市专利授权4568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657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08件。
以“智博会”“军博会”为平台,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合作专项行动。首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洽谈签约重大项目501个,第十三届中国重庆高新技术交易会暨第九届中国国际军民两用技术博览会签约项目483个。去年8月以来,引进建设同济大学重庆研究院、联合微电子中心、英特尔中国创新中心、高通中国联合创新中心等高端研发机构24个,新增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77个。
出台支持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双一流”建设专项政策,遴选市级重点学科200个,认定市级一流学科43个。启动建设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加快推进电子科技大学与重庆邮电大学、同济大学与重庆交通大学合作办学。全市高校建成“协同创新中心”58个,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50余项。
二是不断优化创新园区布局。布局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特色产业科技园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创新园区,打造连片创新资源集聚区和联动发展机制,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产业与科技互动。加快建设重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着力推进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注重高新区的统筹布局和考核评价,提升资源整合、技术创新、产业培育和经济产出能力。目前,全市有国家高新区4个、市级高新区6个,高新区规模工业总产值占全市的四分之一。
三是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主题专项9项、重点研发项目310项、基础前沿研究项目836项,引导创新主体申报承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科技工程,集成电路、智能制造、高端交通装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取得重要进展。我市2018年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6项,“向量最优化问题的理论研究”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成为我市多年来的突破性奖项。设立技术改造项目综合奖补政策,实施智能制造应用示范,截至2018年年底,累计推动203家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积极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加快工业互联网智能超算中心、飞象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建设,成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5大顶级节点之一。2018年全市战略性新兴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3.1%、13.7%。
四是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围绕“双创”主体、“双创”平台、“双创”生态系统三个升级,抓好平台布局、主体培育、金融支撑、服务提升、氛围营造等重点工作,持续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加快建设两江新区、永川区、猪八戒网络公司等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推动重庆高新区、永川高新区和江津工业园区分别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启动环大学创新生态圈建设,引导研究机构、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平台深度参与,推进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联动”,构建大学与城市相融、创新与创业涌动的智力密集区。2018年,累计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68家、众创空间322家,培育初创企业6300余家。全市技术合同登记交易成果2952项、成交额266.1亿元。
(三)深化改革,完善研发投入和经费管理机制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科技创新投入和资金使用管理有待改善,科技创新投入不够、投入结构不够合理、资金使用效果不佳”问题,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加快补齐全市研发投入偏低的短板。
一是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建立全市研发经费投入目标分解、综合考核和专项考核机制,通过兑现落实研发准备金、研发费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增量补助、重大新产品补助等财税优惠政策,激励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2018年,预计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397亿元、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95%。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大投入,力争研发投入强度尽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调整2018年度财政科技经费支出,重点围绕大数据智能化等产业领域组织实施重点研发项目310项、安排经费5.6亿元,电子信息领域的研发项目142项、安排经费1.7亿元,引导电子信息产业R&D经费投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的比重达到10%。加强原始创新支持力度,全市基础研究经费同比增长23.4%,高校、科研院所R&D经费投入同比增长28.4%和12.2%。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科技支出进一步聚焦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将基础研究投入从2018年的3800万元提高到1亿元,引进创新资源投入从1亿元提高到2亿元。
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按照“松绑+激励”原则,充分尊重科技人员对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自主权。修订《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提出在实施产业技术创新政策基础上,探索建立任务牵引定向择优、需求导向联合实施等新型项目生成机制;项目单位有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项目的,财政资金不再对其重复资助;实行科研诚信管理,强化科研诚信审核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背科研道德和伦理的不端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力度,对科研项目实行分类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和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严格结余经费限期留用,结余资金2年内由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逾期未使用的予以收回。升级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截至2018年年底,160家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7900台(套)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实现对外开放共享。
四是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强化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三支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为初创期、成长期等不同阶段的企业提供资本支撑。探索构建轻资化、信用化、便利化的债权融资新模式,大力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推进重庆股份转让中心(OTC)科技创新板建设,着力打造西部科技金融路演中心,构建技术与资本常态化对接机制。截至2018年年底,三支政府引导基金直接参股组建子基金达到78支、规模213亿元,累计投资项目1048个、投资金额132亿元;500家科技型企业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贷款13.03亿元;科技创新板挂牌企业595家。
(四)引育并举,加快集聚创新人才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不适应发展需要,科技创新人才数量偏少、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匮乏”问题,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加大人才激励、强化人才服务,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一是培育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三百”科技领军人才、“双创”示范团队、引进海内外英才等人才专项,实施基础科学与前沿探索研究等科技计划和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支持计划,成功举办2018重庆国际人才创新创业洽谈会,着力培育壮大创新人才队伍。截至2018年年底,全市研发人员累计13.2万人,各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达到608人;新增“两院”院士3人、“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66人;新增3人入选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累计引进高端外国专家15名;有执业专利代理人222名,专利代理机构92家,企业专利工程师574人。
二是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深入推进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改革,建立绩效工资水平动态调整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奖励、横向委托项目人员奖励、高层次人才激励性报酬、高校教师多点教学的收入、科研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取得的收入等20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逐步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水平。完善科研项目绩效管理制度,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项目组成员绩效支出,切实发挥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加快落实科技成果“三权”(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两个“不低于50%”(从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科技成果主要贡献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激励政策,在西南大学、市中药研究院等10家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初始权益分配改革试点。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建设科技政务“一网通办”系统作为典型经验被刊载入2018年第133期国务院大督查专刊。
三是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深入实施人才服务证制度,为持证人才提供医疗、子女(孙子女)入学入托、配偶就业、子女就业、户籍、居留签证、职称、科技、项目申报等九类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截至2018年年底,累计发放人才服务证590张、受理各类人才服务2456人次。建成区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5个,组建330余名的“服务专员+联络员”队伍,为人才提供全程代办服务。预留3000套人才公寓,为集成电路人才筹集可供定向配租的房源2.1万套。
(五)注重实效,发挥政策激励作用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部分科技创新政策制定不完善、落实不到位”问题,抓住政策设计、执行等关键环节,完善政策体系、细化执行流程,做到科技创新政策务实管用、切实可行。
一是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清理废止阻碍创新的制度文件267件。在全面审视和评估现有科技创新政策基础上,新制定出台了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办法、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体系建设方案等10余项政策文件,修订完善了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创业种子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10余项政策文件,涵盖了科技创新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既有财税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又有特定领域的专项性政策,做到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政策方向更加精准、政策享受更加简便。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宣讲。系统梳理全市科技创新政策,形成《重庆市科技创新政策清单》,从政策摘要、办理依据、执行部门及处室、联系方式等方面清单化解读创新政策117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向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进行政策宣传。开展民营企业大走访,举办“百问百答”科技创新政策宣讲活动,实现全市区县“全覆盖”,参与企业共3815家、发放宣讲资料5749册、现场解答企业问题317个,切实增强创新主体的获得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推进政策落地落实。分类处理部分政策“打架”、规定不明确、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政策不协调的,加快制定配套措施加以解决,比如市财政局正在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解决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有关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对规定不明确的,制定细化措施加以明确,比如市人力社保局制定出台《重庆市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社发〔2018〕144号),明确“使用市外各级(含国家)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间接费用绩效支出,向项目团队组成人员发放的奖励、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对执行不到位的,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查督导,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比如督导基层单位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分配制度等。目前,正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要求,开展扩大科研机构和人员自主权的自查工作。
三、着眼长远,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市政府对照审议意见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科技创新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一项持续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我市科技创新提出的一些短板和弱项仍将长期存在,需要以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韧劲解决企业创新能力不强、优质科教资源不足、创新生态不优等问题。
按照市委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总体部署,市政府把科技创新作为今年十大重点目标任务之一,从推动创新平台升级、壮大高端创新主体、优化创新生态环境3个方面,作出了31项年度具体工作安排。全市科技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八项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大力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质量和效率,着力增强高质量发展驱动力。重点做好5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持续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组织实施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无人机系统等一批科技重大主题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开展智能制造技术应用示范,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科技示范,促进智能产业、智能制造和智慧城市加速发展。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研究出台专项实施方案,加快完善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打造重庆制造“升级版”。采取择优资助、稳定支持、联合实施等方式,以及项目人才基地一体化模式,支持开展一批原创性研究项目和颠覆性创新项目,加强重点产业基础前沿研究,培育前沿领域研发优势。
(二)培育高端创新主体。大力培育科技企业,力争今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000家,科技型企业数量达到15000家。高水平建设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机器视觉等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积极创建工业大数据等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建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市级企业研发机构120家以上,力争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实现“双倍增”,研发投入总量和研发投入强度实现“双突破”。加快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谋划大科学装置,创建2—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引导更多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在重庆布局。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合作专项行动,全面对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军工企业创新资源,引进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以“双一流”建设带动高等教育整体提升,支持在渝高校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发展、引领未来的能力。实施“重庆英才计划”,完善“一站式”人才服务政策,加快引育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产业技术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三)推动创新平台升级。高标准规划建设重庆科学城,联动重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两江协同创新区,打造西部创新资源集聚地。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下放市级管理权限,优化财政分享政策,探索推进重庆高新区“一区多园”模式,加强高新区考核评价,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新区品牌。引导各类开发区创新发展,加快向创新园区转型,努力建设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质发展农业科技园区,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四)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全面清理、系统分析、整体完善创新政策,提升政策精准度和协调性,出台激励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高校、院所增加研发投入,力争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以上。加快推进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建设环大学创新生态圈,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通。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壮大创投规模,推进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扩面放量。抢抓“科创板+注册制”机遇,加快推动科技企业上市。策划开展品牌性创新创业活动,高质量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赛事和国际性学术会议。加快推进创新文化建设,大力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大型群众性科普宣传活动,弘扬企业家、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精神。强化资源共享、专利导航、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等科技综合服务,创新科技服务机制与模式,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让政策阳光温暖创新大地、贴心服务走进创新一线。
(五)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添活力,充分发挥企业家、科学家等微观主体的创新作用。重构智力劳动和知识价值的分配关系,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益分配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清理废止陈规旧章和繁文缛节,扩大科研主体自主权。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加强科技界学风作风建设,引导科研人员潜心安心专心研究。完善区县科技创新考核指标,加快推进与区县、与部门的科技会商制度,形成科技创新工作的整体合力。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