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孙琳等十五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渝检函〔2019〕2号)

日期:2019年05月17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审议孙琳等十五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检函〔2019〕2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2019年3月1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孙琳等15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孙琳、刘伟、朱刚、曾庆云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宏宇、郑福建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提请批准任命

封兵为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远未为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经顺为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大槐为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康为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译为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雄为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提请免去

封兵、罗汉文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史新武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提请批准

杨译辞去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检察长:贺恒扬

 2019年3月26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