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孙琳等十五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渝检函〔2019〕2号)
日期:2019年05月17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审议孙琳等十五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检函〔2019〕2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2019年3月1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孙琳等15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孙琳、刘伟、朱刚、曾庆云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宏宇、郑福建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提请批准任命
封兵为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田远未为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经顺为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大槐为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康为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译为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雄为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提请免去
封兵、罗汉文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史新武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提请批准
杨译辞去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检察长:贺恒扬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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