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纪要

日期:2019年05月15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至28日上午在市人民大厦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学普、杜黎明、沈金强、张定宇、王越,秘书长龙华和委员共55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听取和审查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查批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的决定》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会议还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会议印发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关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关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的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城环委关于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关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以电子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的决定》的决定,上述条例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暂不将《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会议表决,交市人大法制委继续论证、修改。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其中,表决免去屠锐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重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表决免去陈彬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3月26日下午,举办了题为“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为健全宪法监督制度奠定坚实基础”的专题讲座。讲座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同志主讲,全体参会人员、市人大机关干部以及市监委和市司法局部分干部听取了讲座。

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张轩同志结合人大工作,就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和市委要求作了讲话。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陆克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建东,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临萍、副院长王中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专门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祖相,委员万相兰、龚勃、梁国鲁全程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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