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要点

日期:2019年04月17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

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要点

(2018年12月1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市五届人大民宗侨外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紧密联系实际,依法认真履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立法、监督、代表、调研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稳步推进《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

修订《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是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审议项目,我委对此高度重视,会同市民族宗教委认真组织实施。一是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市级部门立法调研座谈会等专题调研座谈会10余场(次),共征集立法建议186条;并赴市外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借鉴了上海等省市的相关经验。二是认真组织草案起草。坚持依法立法,认真学习研究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市宗教工作实践,梳理该条例需要删改或调整的主要内容,逐条研究各方面征集的立法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初稿。三是扎实开展草案论证。分别组织召开宗教界、立法咨询专家、区县宗教部门和乡镇街道、市人大代表等有关方面专题论证会征求意见;两次征求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国安局等14个主要市级部门的意见和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意见;书面征求了国务院宗教局的意见。四是认真梳理完善草案文本。草案起草组和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先后4次梳理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400余条,吸纳意见建议300余条,尤其对立法涉及的宗教财产、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宗教等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研究论证,对修订草案文本进行了反复修改,不断完善修订草案文本。五是依法提请审议条例修订草案。按照我市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和有关立法工作程序,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主任会议分别汇报该项立法进展情况,并经市五届人大民宗侨外委第五次会议审议形成正式议案后,按时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一审。

(二)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自治县单行条例

2018年,我委协助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批准自治县单行条例共3件,即:《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正案)》。

在自治县单行条例立法中,我委始终坚持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指导,注重调查研究和专家论证,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立法进展情况,稳妥推进,适时做好自治县相关条例审查工作。针对《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立法,坚持“成果要巩固、改革要推进、步子要稳妥”的原则,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先后两次赴酉阳自治县开展调研指导,两次召开专题论证评估会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多次召开委员会主任办公会逐条研究条例草案文本和征集的意见建议,与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对条例草案文本,尤其对立法是否符合当地实际等关键问题进行反复沟通讨论,先后对条例草案提出具体修改建议40余条,帮助其不断提高条例草案质量。立法中,张轩主任和杜黎明副主任多次听取我委关于该条例的立法进展情况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为正确把握立法方向、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了关键作用。7月2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针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我委先后两次赴秀山自治县开展实地调研,多次听取该自治县立法情况汇报;召开论证会充分征求意见,先后反馈立法建议30余条,为完善条例草案作出了积极努力。同时,我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规清理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和酉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督促指导酉阳自治县对其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有违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内容进行自查清理,形成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正案)》。秀山自治县和酉阳自治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分别由我委依法进行初步审查后,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三)指导自治县做好相关立法和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2018年,我委分别组织开展了对彭水自治县2件单行条例和秀山自治县3件重大事项决定的指导工作。

为了帮助彭水自治县做好《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制定)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修正)的立法工作,推动该自治县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改善民生,杜黎明副主任带领我委先后两次实地考察调研该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旅游产业发展等情况,组织召开市级有关部门和立法咨询专家参加的论证会征求意见,3次面对面反馈立法建议80余条。为了推动秀山自治县加强对有关旅游景区的规划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我委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一起赴秀山自治县开展实地考察调研,重点就通过立法加强规范管理或通过自治县代表大会作出决定等进行了反复沟通协商,并在《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川河盖旅游区规划管控的决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洪安边城旅游区规划管控的决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立法程序规定》3件草案形成后,两次与秀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共同研究,指导帮助其修改完善了决定草案。

二、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汇报的相关工作。为切实将该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我委会同市政府台办对该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实地走访台企、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台商座谈会征求意见,梳理研究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文件,尤其结合国家“惠台31条”和“重庆惠台58条”的实施,对该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立法重点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市政府台办汇报稿形成后,我委及时组织研究讨论,并与市政府台办面对面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凝聚共识,形成了我委关于该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稿,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台胞投资保护的立法建议和工作建议,并推动我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涉台工作机制,助推渝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常委会主任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听取了市政府台办和我委关于《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就推进该条例的立法和相关政策的实施提出了要求。

(二)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联系。一是通过常委会领导带队指导,督促推动民宗侨台外相关工作。在相关立法和调研等工作推进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多次出面与市民族宗教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政府台办等对口联系单位进行调研座谈、沟通指导,适时听取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等工作情况汇报,积极推动宗教事务条例修订、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二是通过参加有关会议和学习培训活动,加强与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合力推进相关工作。一年来,结合相关立法、监督、调研、外事活动等,参加有关立法论证调研、条例实施情况沟通讨论、民宗侨台外工作培训会等20余次,达到了互通情况、凝聚共识、密切关系、协调配合、积极稳妥推进工作的目的。

三、外事侨务工作取得新拓展

(一)积极参加外事侨务学习培训。2018年以来,我委按照习总书记关于“要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对外工作队伍”的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干部队伍涉外涉侨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参加“外交外事知识进党校”“侨务工作培训”“外事工作培训”等专题学习培训,参加有关外事工作会议、活动,以及传阅学习相关重要文件等形式,学习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侨务工作重要论述,收到良好效果。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全面贯彻党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涉外涉侨工作中。

(二)做好常委会领导参加有关涉外论坛活动的相关工作。一是服务常委会领导参加与北欧和波罗的海6国的地方合作论坛。2018年1月中旬,北欧和波罗的海国家议长联合访华,并在成都举办以“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中国中西部省份和芬兰、瑞典、挪威、冰岛、拉脱维亚、立陶宛六国的地方合作”为主题的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黎明代表重庆市出席会议。我委主动加强与市政府外事侨务办的沟通联系,认真学习有关背景资料,精心准备常委会领导发言材料,为宣传重庆、讲好“重庆故事”作出了积极努力,收到预期效果。二是服务常委会领导参加第三届中非地方政府合作论坛。2018年5月8日,第三届中非地方政府合作论坛在北京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黎明代表重庆市出席了本届论坛,并与出席会议的非洲代表就摆脱贫困与可持续发展等议题进行友好交流。

(三)做好有关国家代表团来渝参访考察的相关工作。一是牵头接待肯尼亚国民议会代表团来渝参观访问。2018年4月,肯尼亚国民议会国防与外交委员会副主席理查德·童吉率代表团一行8人来渝参观访问。我委按照常委会的安排,积极做好沟通衔接和接待服务工作,陪同代表团先后参访大足石刻、重庆两江新区展览馆、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同时应代表团请求,还临时安排参访了大足区扶贫移民搬迁点和移民小学,与当地村民和学生进行了互动交流。二是服务常委会领导会见来渝参访的外国议会领导人等。一年来,先后服务常委会领导会见来渝参加第六届中法青年领导者论坛的中法双方代表,来渝参加“智博会”的老挝、菲律宾等国家领导人,来渝考察我市医疗卫生发展状况的美国国会议员助手团,来渝访问的塔吉克斯坦人民民主党干部考察团。通过这些参访和会见活动,使客人们加深了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扶贫、人文资源等方面的了解。重庆经济蓬勃发展,对外开放充满活力,人民友善好客,给客人们留下了深刻美好的印象,为助推我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做好一年一度重庆“两会”期间有关外事工作。与市政府外事侨务办一道,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会见旁听会议的驻重庆和成都的外国领事机构官员,向他们介绍我市“两会”有关情况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情况,主动向与会外宾讲好“重庆故事”和“人大故事”。

四、代表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认真办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我委审议的代表议案。2018年我委负责审议“关于制定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的议案。我委认真研究议案内容,加强与领衔代表的沟通联系,多次征求领衔代表和市政府台办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在综合研究近年来《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和中央对台政策的基础上,形成了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稿,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形成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出了适时推进《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修订的工作建议。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领衔代表对我委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二)协调做好有关代表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对交付我委重点督办的《关于在重庆市打造友好城市主题园区的建议》(第0442号),协助杜黎明副主任督办《关于巫溪页岩气勘探开发的建议》(第0787号),协助王越副主任督办《关于制定〈民族地区特色村镇条例〉的建议》(第0848号),我委高度重视,主动加强与各主办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办理方案,及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常委会领导汇报,督促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对代表的承诺,取得较好的办理成效。对第0787号建议,组织召开了督办工作会,并根据常委会分管领导提出的督办要求,加强调研督促工作,会同市国土房管局等有关单位先后两次赴巫溪县就该建议的办理与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等沟通意见,向有关代表说明情况,取得共识,并得到代表的理解。对第0848号建议,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赴彭水自治县开展实地调研,走访部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现场督办代表建议;召开督办专题工作会,沟通了解代表建议相关情况,督促推进办理工作。上述3件重点督办建议均按法定程序办理结束,有关代表对建议办理及督办工作表示满意。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高度重视代表依法履职,主动邀请专业组代表和有关代表参加我委组织的宗教事务条例修订、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我市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调研等工作。一年来共邀请20余名代表参加委员会相关活动,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受到重视和采纳。

五、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果

(一)开展武陵山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专项调研。为促进我市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我市民族地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委在杜黎明副主任带领下,于3~4月组成专项调研组开展了对我市武陵山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的调研。调研组制定了详实的调研方案,并根据调研地区及调研对象分别制作了相应的调查问卷及统计表格,较全面地掌握民族地区扶贫的第一手情况。调研期间,组织召开市级部门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市扶贫办等10个主要市级部门的有关情况汇报;赴黔江区和石柱等4个自治县开展实地调研,走访了17个村镇、20余家农户和24个企业、园区、学校,召开座谈会、现场会10余场(次),实地感受和了解了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情况。同时还前往与我市民族地区相邻的湖北利川市、湖南花垣县、贵州松桃自治县学习借鉴相关经验。通过汇总梳理和研究分析各方面情况,形成了有思路有对策的调研报告。该调研报告充分肯定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较客观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受到市级有关部门的重视。《新重庆》杂志刊发了调研报告的主要内容。

(二)开展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专项调研。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推动《重庆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护条例》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市民族乡更好更快发展,我委在杜黎明副主任带领下,于2018年6月、9月、11月开展了该项调研。调研组先后赴巫山等6个区县的14个民族乡逐一进行了实地调研,在田间地头、村寨学校、产业园区、街道社区,切身感受我市民族乡近年来的新发展新风貌新气象,与当地干部群众和劳动模范促膝交流,倾听意见建议,了解民族乡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民族政策落实情况、脱贫攻坚情况、乡村旅游发展情况等,收到预期效果。在此基础上,调研组在云阳清水土家族乡召开现场交流座谈会,集中听取市发改委、市民族宗教委、市扶贫办等市级有关部门、万州等6区县和14个民族乡的意见建议,交流分享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护和民族乡振兴发展的经验、体会。在梳理研究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我市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三)做好常委会领导走访服务民营企业相关工作。根据市委关于扎实开展集中走访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2018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黎明带领我委及市台办、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市场管理局,赴永川区开展了走访服务民营企业活动。此次走访服务以实地考察调研和座谈交流的形式,重点查找和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走访服务民营企业10家,其中包括3家台资企业;召开座谈会、现场办公会2场,集中征求了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并宣讲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庆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以及国家“惠台31条”、“重庆惠台58条”等政策。走访服务共征集民营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26件,其中涉及融资困难的6件,涉及企业负担的8件,涉及用工困难的5件,涉及改善营商环境的4件,其他方面的3件;现场作政策解释的2件,作为意见建议转交相关部门研究办理的24件。走访服务达到预期目的。

(四)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来渝开展民族教育工作调研。2018年5月,全国人大民委副主任委员肖怀远一行7人赴我市开展民族教育工作专题调研。我委与办公厅一道认真准备,加强沟通协调,协助调研组较好地完成了调研工作任务。调研组先后赴我市的4个自治县开展了实地调研考察;召开民族教育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参观考察红岩村等红色教育基地。该项调研推动了我市民族教育等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我市民族教育工作也得到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五)开展酉阳和彭水自治县的学前教育情况专题调研。为协助常委会评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2018年4月,我委在杜黎明副主任带领下,对彭水、酉阳两个自治县的学前教育情况分别进行了实地调研,先后走访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下塘小学附属幼儿园,酉阳自治县桃花源街道龙湾城堡幼儿园、县机关幼儿园。分别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了解两个自治县的学前教育情况,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两个自治县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工作、做好专项评议工作。在汇总梳理调研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酉阳自治县和彭水自治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相关报告提供了参考。

(六)开展大渡口区等主城六个区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为协助常委会评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2018年7月,杜黎明副主任率市人大常委会第三调研组,赴大渡口等主城六个区实地调研旅游产业发展及相关工作,先后调研考察长江索道、重庆工业博物馆、北仓文创街区等21个旅游产业项目,实地了解旅游产业发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同时召开调研片区座谈会,分别听取了这六个区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六个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旅游专项评议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征求了对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调研推动了相关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也为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提供了参考。

六、自身建设取得新成绩

(一)加强支部组织建设。召开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完成支委改选工作,配齐优化支委班子,夯实组织基础。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党务公开制度、政治学习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并强化制度落实。充分运用机关党建工作信息系统,创建支部微信群,确保支部活动规范有序、党务管理精确高效。一年来,党支部共开展组织生活41次,其中召开党员大会19次、组织生活会3次、支委会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课活动5次。

(二)加强政治学习。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把政治学习贯穿委员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党校培训、会议交流等形式,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强化了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三)加强业务学习。切实加强对民宗侨台外等专业知识的学习。通过参加市内外有关会议、活动和传阅相关文件等形式,及时掌握民宗侨台外工作的动态信息,适时组织学习研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一年来,共参加有关民族、对台、外事、侨务等专题工作培训9次。通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深化了认识,提升了能力,提高了工作绩效。

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我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密结合民宗侨台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大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思路,精心组织,改进作风,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民宗侨台外等方面的立法、监督、调研工作,努力推动我委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立法工作

一是,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地方民族立法。坚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强化调研论证,注重沟通衔接,帮助和推动自治县提高立法质量;适时做好有关条例初审,为常委会审查批准单行条例当好参谋助手。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修正案)》《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条例》拟于年内提请常委会审查批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拟于年内启动修正。二是,继续配合做好审议《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的相关工作。

二、监督工作

一是,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少数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督,推动我市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市人大常委会拟于2019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少数民族地区和深度贫困乡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我委将加强组织协调,搞好专题调研,为常委会审议市政府专题报告做好准备。二是,加强与市政府台办、市政府外事办、市政府侨务办、市民族宗教委、市体育局以及市台联等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联系,推动民宗侨台外体等相关工作发展。通过召开对口部门工作联系会议和开展工作调研等形式,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推动治理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商业化问题取得新成效,推动我市华侨权益保护取得新进步,推动落实“重庆惠台58条”政策措施取得新进展,推动《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的宣传贯彻。三是,围绕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和我市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加强沟通衔接,适时协助常委会做好国际友城缔结的相关工作,推动盘活我市友城资源。

三、代表工作

一是,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有关议案和建议,突出办理工作实效。根据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要求和常委会工作安排,加强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适时做好有关议案的审议和有关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重点做好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和我委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工作,着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二是,始终保持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专业组的作用,适时邀请代表参加我委组织的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平台、创造条件、做好服务。

四、调研工作

一是,开展我市民族地区传承创新特色民族文化情况专题调研。按照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有关要求,会同市民族宗教委、市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对我市民族地区(含民族乡)传承创新特色民族文化的情况开展深入调研。通过调研推动民族地区以现代理念、优秀传统文化引领乡村振兴,使民族地区在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更好地传承、保护、彰显和发展优秀民族文化。二是,提前介入,做好《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

五、自身建设

紧密结合我委实际,突出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把学习贯穿于本委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两学一做”,充分利用全委会、工作培训会、调研座谈会和文件传阅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委员会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升委员会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务实求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

六、其他工作

认真完成全国人大民委、外事委、华侨委等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任务;认真做好兄弟省市来渝调研的相关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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