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重庆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日期:2019年04月16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

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9年1月30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重庆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9年市级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深入调研、征求38个区县部分市人大代表意见和对预算报告及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稳步推进财税改革,不断完善预算管理,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收入质量明显提高、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为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和改善民生提供了财力保障。

同时,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收入增速持续放缓,收支平衡难度加大;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有待增强;预算执行不够规范,资金绩效有待提高;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债务管控仍需加强。这些问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研究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预算草案,符合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了中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要求,着眼于高质量发展,着眼于“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着眼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收入预算积极可行,支出预算重点突出,符合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预算草案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重庆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级预算草案。

为了做好2019年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落实好更大规模的减税政策,适度降低社保费率,进一步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抓好“企业减负30条”“制造业降成本36条”“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8条”等政策的执行,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纾困基金”“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政策的作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健全完善

深入推进市和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市和区县财政体制,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区县财政关系。稳妥推进非税征管职能划转,确保平稳过渡。深化转移支付改革,结合我市不同区域的财力实际,按照一般性转移支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分类管理改革要求,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转移支付分配制度。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目标,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硬约束机制。积极跟进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等改革,合理划分市和区县收入。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推动监管职能划转。

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加强预算管理

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强化结余结转资金及各类专项资金的统筹使用。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守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这条财政平稳运行的底线,民生政策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可持续,确保困难区县财政平稳运行。持续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和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标准,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预算公开评审,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高预算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四、严格政府债务管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的政府债务管控要求,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正确处理好防风险与稳增长的关系,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有效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支出责任管理,严禁利用各种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严肃问责、终身追责。加快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的发行和执行进度,确保发挥效益。

五、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肃财经法纪

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预算管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严格执行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强化部门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依法组织预算收入,严禁虚增、空转,提高收入质量,努力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结果应用,切实推行审计结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及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建立完善追责问责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执行预算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信息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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