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刘吉等九位同志免职、批准辞职的议案
日期:2019年02月13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审议刘吉等九位同志免职、批准辞职的议案
(渝检函〔2018〕18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2018年12月2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审议同意,现提请审议刘吉等9位同志免职、批准辞职事项。
一、提请免去
刘吉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忠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邓剑、蔡爱林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二、提请批准
田远未辞去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大槐辞去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梁经顺辞去长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康辞去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逯反修辞去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检察长:贺恒扬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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