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年02月13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11月2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研究处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下半年执行工作情况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之年。全市法院以贯彻落实《审议意见》为契机,下定最大决心,投入最大精力,全力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战役。

(一)严格落实《审议意见》办理责任。市高法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把贯彻落实《审议意见》与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全市法院首要任务,纳入“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总攻路线图,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其他领导具体抓、分工负责;逐条对照《审议意见》中的问题和建议,逐项分解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强力推进,限时完成。将落实《审议意见》整改与规范执行行为同步推进,及时形成新思路、新举措。

(二)倾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学懂弄通吃透“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对照自身工作补短板,扬长项,举全市法院之力,加班加点,奋力攻坚。一方面,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办好新收执行案件,力争首执完毕、一次到位;认真梳理未结案件,能执结的竭力办结、早日结案。另一方面,认真做好规范结案、卷宗整改、资料收集、数据录入等基础性工作。7月以来,市高法院召开执行视频例会24次,组建10个由院领导带队的督导巡查组,集中3次对全市法院进行巡查督导;约谈10余家工作推动不力、问题较多法院,确保全市法院高质量通过评估验收,力争一个法院也不掉队。

(三)精心做好评估验收准备工作。经过近三年不懈攻坚,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等“四个基本”目标基本实现。截止10月底,“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 “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分别为93.67%、92.24%、95.28%、85.99%,达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第三方评估体系“四个核心指标”的要求。10月29日、30日,第三方“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组对重庆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组随机选取13家法院,提取了2245件案件和自报材料;在市高法院实地检查执行指挥中心,召开评估工作座谈会。评估组对重庆法院接受评估情况表示满意。

二、反馈问题研究处理情况

(一)关于“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不够完善”研究处理情况

1.健全执行难综合治理机制。推动市政府办公厅出台支持执行工作方案,明确22个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共计44项职责,全程跟踪督办。争取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由全市30多个职能部门参加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全市各区县均出台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的文件,部分区县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举行“执行总攻?决战重庆”大型主题宣传活动,邀请596名代表委员参加;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采稿量居全国第2位。

2.加大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力度。专项清理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案件,市高法院挂牌督办,执结案件241件,执行到位2.18亿元。依法妥善执行涉军停偿案件,全部执结最高法院交办的此类案件17件,兑现标的额505.2万元。

3.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依托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庆法院网、微博微信等载体,及时发布执行动态、规范性文件和执行文书,提升司法透明度。借助12368短信平台、法院网站、诉讼服务触摸屏等平台,向当事人公开重要执行节点。邀请代表委员1230余人次听取执行汇报、参与重大执行活动、参加专项执行宣传。对4件涉执人大代表建议,确定专人办理,专门机构督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满意率达100%。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律师座谈会,专门听取律师代表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法院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研究处理情况

1.规范执行权力运行。全流程管控执行案件,所有节点均网上流转、全程留痕。严格把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标准,完善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等措施,畅通恢复执行渠道。制定中级法院协同基层法院执行案件的实施细则,强化中级法院协同执行职能。开展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清仓”行动,全面清理未处置财产,加快网上拍卖进度,推动变价提速增效,最大限度“应执尽执”。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拍卖财产8560宗、成交额155.68亿元,成交率75.07%、溢价率25.84%。“晋愉江州二期”楼盘以14.86亿元成交,创我市司法拍卖单笔成交额新高。

2.强化执行措施运用。依法用足用好强制措施,拘留9658人,同比增长36%;罚款942.5万元,限制出境195人,腾退房屋3000余处、面积20余万平方米。完善执行悬赏举报制度,累计公布悬赏公告12000余例,获得有效线索2000余条,兑现金额1.6亿元。

3.强化执行信息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执行指挥中心,实现在线指挥、网上办案办公、政令上传下达等18项功能,实时监控案件办理,依托单兵系统远程现场指挥。运用执行指挥平台提供的大数据,强化重点节点监督,随时掌握质效动态、密切跟踪案件办理进度,推动执行管理方式由“多头散乱、逐级传递、层层传达”逐步向“集约化、扁平化、可视化”转变。

4.科学调配执行力量。配齐配强执行队伍,汇聚“解决执行难”强大力量。全市法院现有政法编制执行干警1266人,已达政法编制总数的19.49%;持续为执行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50岁以下执行干警已占83.18%;组建430个由员额法官主导的执行团队,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集约高效办理执行案件。

(三)关于“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不够顺畅”研究处理情况

1.创新信用惩戒举措。与市教委联合下发《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加强与市公安局协调配合,规范、简化限制出境通报备案工作。

2.推进“执转破”案件办理。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消化滞留在执行程序中的无财产案件。共计移送“执转破”案件183件,受理36件,消化执行案件4724件。

3.加强拒执罪打击力度。推动落实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的办理妨害执行刑事案件会议纪要,出台拒执刑事自诉案件办理意见、提起拒执刑事自诉证据指引。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拒执罪案件131件192人,判处拒执罪47件52人。重庆蓉泰塑胶有限公司、刘某设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全市民营经济大会、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暨走访服务民营企业动员会精神,全力以赴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收官战,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

(一)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动摇,依法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完善立审执破衔接机制,扎扎实实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持续规范执行行为,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清积专项行动,确保年底前所涉案件90%执结、案款90%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执行综治格局。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执行工作,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不断拓宽执行协作内容和范围,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深化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惩戒措施嵌入其业务流程。多元化、广渠道、高频次开展执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执行环境。

(三)进一步深化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党的领导,紧盯“解决执行难”目标,调动各方积极因素,一手抓当前突出问题解决,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

(四)进一步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执行工作的监督。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集中听取汇报、参与重大活动、参加执行宣传等形式,监督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深化执行信息公开,更加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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