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年02月13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11月2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处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执行难问题,将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一体推进落实。2018年8月7日,唐良智市长在市高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全市各级政府要一如既往支持法院工作,为法院依法履职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收到审议意见后,市政府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审议意见,逐项研究制定工作措施。2018年9月16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方案》,明确了12项办理审议意见的工作措施、办理时限和责任单位,以及加强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涉及的22个市级部门任务分工,着力解决我市执行工作联动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为保障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市政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推进会,压实责任,推动具体任务逐一落实。

二、突出重点,协同推进,务实有效推动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

(一)关于“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不够完善”问题的处理情况。

1.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执行工作机制。2018年10月16日,市司法局邀请市人大内司委、市高法院执行局,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执行联动工作联席会议,总结执行联动经验,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和部分中央在渝单位强化协调配合,推进落实工作。推动将法院核实、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纳入社区网格管理内容。

2.强化对行政机关执行工作的考核检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印发〈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基础保障目标考评办法及加分扣分项目考评说明的通知〉》(渝委督〔2018〕6号)明确规定,“对市级行政机关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按件次扣0.1分”。同时,将“解决法院执行难工作”作为专项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2017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人民法院需要执行的生效裁判316件,已依法履行279件。市司法局两次组织实施的全市行政应诉工作专项检查,均将生效裁判履行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

3.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保障力度。2018年,市发展改革委已批复市四中法院、綦江区法院、大足区法院、荣昌区法院4个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支持将市五中法院、荣昌区法院、长寿区法院等6个项目11820万元纳入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上报市四中法院、大足区法院、綦江区法院、长寿区法院、云阳县法院5个项目,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4254万元。市财政局统筹调度,切实保障法院执行工作经费;2017年起,全市38个基层法院均纳入市财政管理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全市各级法院决算支出27.5亿元(不含基本建设),同比增长12.7%。

4.营造全社会攻坚执行难的良好氛围。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将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情况纳入综合监管、等级评估、执法监察和年检的重要内容。加大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力度,将普法宣传视角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20号),推动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开展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最美法律志愿者”等评选活动,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引导人民群众崇德尚法,不断增强全社会守法诚信意识。

(二)关于“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不够顺畅”问题的处理情况。 

1.加强与法院执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与法院系统实施网络连接,实现执行信息共享,畅通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发现、处置机制。市公安局与市高法院进一步完善执行协作机制,搭建部门间数据传输专线。截至目前,市公安局通过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向市高法院提供10余类约7.5亿条数据信息及实时查询服务46万余次。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与市高法院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及时协助法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探矿权、采矿权及相关权属登记情况。2018年1—9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协助法院系统执行生效裁判办理转移登记11382件、采矿权查封9宗、各类登记查封67619件。市民政局与市高法院建立网络专线,共享婚姻登记信息相关数据。原重庆银监局与市高法院,市一、三、五中法院建立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联络、意见反馈等三项机制;组织各主要银行与市高法院签订《关于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的合作协议》,及时协助法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等信息。原重庆保监局与市高法院签署《关于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的合作备忘录》,建立“点对点”网络查询机制,及时协助法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持有商业保险及相关金融产品信息。重庆证监局不断完善诚信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等工作中与人民法院开展联合惩戒工作。

2.深入推进社会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形成了上联国家平台、横联59个市级部门和单位、下联所有区县的数据归集共享网络,支撑信用信息跨层级、跨部门、跨行业共享共用、综合查询和联合奖惩等,目前,该平台已累计归集各类信用数据3.7亿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清单(2018年版)》,将信用“红黑名单”查询使用纳入政府部门目标绩效考核范围,明确51个部门在290个应用事项中应查必查、联合奖惩;将信用“红黑名单”纳入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为行政许可逢办必查提供快捷化便利化服务;在“信用重庆”网站开设信用“红黑名单”公示专栏,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2018年以来,全市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信用平台累计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224万人次,触发“红黑名单”并实施信用联合奖惩5.4万余次,“信用重庆”网站累计访问量达2500万次。

3.统一拒执违法犯罪标准。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市公安局与市检察院、市高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妨害人民法院执行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关于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公检法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司法实务研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4.加大特殊困难执行申请人的救助力度。市民政局将执行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将因患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贫困的申请执行人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低保保障范围,并为纳入民政重点救助对象的申请执行人购买综合性商业保险。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事项清单”的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委办〔2017〕40号)要求和“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及事项”清单内容,确定联动单位29个,其中12个联动单位成效比较突。明确工作举措55项,28项工作举措已落实到位,其余27项工作举措已取得初步成效。

1.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积极与全市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对接,初步实现办理政务事项时自动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功能,推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截至目前,近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在工商登记环节被限制任职资格,600余名法定代表人被解除任职资格,17家失信被执行人被撤销“A级纳税人”称号,19家失信被执行人被撤销“重庆名牌产品”称号,600家失信被执行人被撤销“守合同重信用”称号,近6万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履行了义务。

2.市财政局出台《重庆市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6个文件,明确规定近3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财政支持范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被依法处理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信用重庆”“中国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开曝光,实行联合惩戒等。

3.市科技局将科研信用数据信息纳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与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协同监督处罚联动机制,对享受科技财政资金支持的所有法人主体均进行信用信息核查,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申请项目的监督核查力度。

4.市公安局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情报平台临时布控系统,与上网、住宿、民航订票、机场安检、铁路进站和长途汽车购票等31类公安内外部信息资源进行实时比对,已为市高法院临时布控2.4万名重点人员,推送39万余条预警信息,为解决失信被执行人“发现难”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情报支撑。

5.市民政局积极推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法定代表人述职等制度。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3023人次,经查询,撤换失信人员作为社会组织发起人、负责人3人次。

6.市司法局落实了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有关信息在“信用重庆”网站公示;将律师、律师事务所信用信息记录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律师、律师事务所已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评先评优。

7.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落实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取得土地使用权及矿产资源使用权的资格,在审查报名资格时,直接将欠款企业纳入“诚信黑名单”,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联合惩戒,在土地竞买时禁止欠款企业参与土地竞买。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综合评标”过程中,向恶意欠款、违约开工、违约竣工的企业发出批评函,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相关企业予以扣分。

8.市市场监管局完善了《重庆市食品药品企业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办法(试行)》,健全了联合惩戒备忘录机制,对重大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其从事食品药品等行业;从严审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资格,并在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授予荣誉等方面采取限制或禁止等措施。

9.重庆海关对列入联合惩戒名单和有失信记录的企业,实施严密监管,加强单证审核和布控查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成为海关认证企业。

10.原重庆银监局强化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格限制失信企业设立或投资相关金融企业,严格限制失信人员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信过程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信用审查,对信用不良、失信企业或个人严格授信限制。

11.原重庆保监局制定措施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设立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或担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12.重庆证监局严格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15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纳入《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清单(2018年版)》,开展联合惩戒。2018年以来,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红黑名单”查询28次,共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条,均采取相关监管措施予以限制。

同时,其余17个联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在各自行业领域积极采取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市水利局明确规定,取消失信被执行人投资水土流失防治项目获取政府奖补的资格、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取得采砂许可等;市国资委完善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制度,加强了国有企业领导人任前资格审查,定期开展干部信息申报核查工作,并将在拟开展的股权激励计划试点企业审核工作中,引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对标对表“基本解决执行难”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

(一)继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协调机制,及时会商研究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沟通,强化协作配合,推动联动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和工作保障,切实保障法院执行工作有序推进。四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解决执行难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持续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一是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深化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加强与法院系统信息平台的连接,实现信息深度共享,提升信用信息反馈效能,提高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发现、处置效率。二是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法院系统的联系沟通,升级完善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切实发挥联合惩戒系统作用。

(三)深入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一是持续巩固已落实的28项工作举措,将各项工作做深做细,为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二是深入推进已取得初步成效的27项工作举措,在查找不足的基础上,以“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持之以恒,为法院依法履职营造更加良好政务环境。

(四)切实发挥联合惩戒重要作用。一是加强执行联动惩戒措施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对需要及时修改相关规定后才能依法协助执行的条款,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建议,为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督促各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定期检查、通报联合惩戒措施的推进情况。三是实现市审批服务平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深度融合,推进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工作。

(五)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等多元化解制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从源头上缓解执行工作压力。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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