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2018年11月2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共收到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8件(其中独办2件、主办6件),所有建议均在法定时限内按时办理答复,办理中与代表的沟通率、回复率为 100%。此外,协助办理代表建议6件,均按要求向主办单位提交了协办意见。
一、抓责任落实,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一是及时研究部署。今年市人代会结束后,市检察院迅即召集各承办部门召开了办理工作协调推进会,强调要按照“认真学习、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的要求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明确了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和办理方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为代表建议办理的第一责任人,亲力亲为抓好组织协调,认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办理方案,审定办理复函。二是细化责任分工。积极推动形成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办理工作格局,明确归口部门、承办部门的具体职责,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台账,统一登记、分办、督办、反馈,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可追溯。将代表建议办理纳入重要的督查督办事项,严格督促检查,狠抓办理落实。三是严格时限要求。注重分类处置,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积极主动及时解决,加快办理进程;对暂时不能落地解决的,列出时间表,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加大协作力度,确保意见建议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二、抓调查研究,切实保障办理质量。坚持开门办理、多方联动的思路,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确保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一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各承办部门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分析和梳理,深入了解建议提出的目的和要求,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明确办理路径。二是深入开展互动交流。通过登门拜访、电话信函、邀请座谈等多种方式,与代表保持全过程联系。针对所有独办、主办的代表建议,办前均及时与代表联系,充分了解代表意图,办中充分与代表沟通,详细介绍办理情况,办后及时向代表反馈,争取代表理解和支持。三是积极开展协作配合。针对主办的代表建议,切实发挥好主办作用,积极与协办单位沟通,主动争取支持,共同研究和推进办理工作;针对协办的代表建议,认真及时研究协办意见,全力配合主办单位完成办理任务。
三、抓建议吸纳,着力增强办理实效。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持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认真吸纳代表的真知灼见,与相关检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一是进一步推动了检察执法办案的开展。如针对刘放等代表《关于有效应对打击“高智力型、高智慧型”诈骗犯罪的建议》,今年1—10月,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泄露内幕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案件171件 280人;组建金融犯罪、证券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7个公诉专业团队,积极编纂指导案例,制定办案指引,成立专家智库,充分借用“外脑”,研究论证疑难问题,确保案件依法准确办理。针对吴江林等代表《关于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市检察院在去年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的基础上,今年又细化制定了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15条意见”。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暨走访服务民营企业动员会召开后,市检察院又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0项具体措施,要求各级院检察长带头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市检察院厅级以上干部定点联系20家民营企业,“面对面”提供法律服务。1—10月,全市检察机关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53人,办理涉民营企业产权纠纷申诉案件281件。二是进一步推动了检察职能的全面平衡充分履行。如针对唐波代表《关于推动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的建议》,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今年1—10月,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案件线索1662件、立案1326件,提起我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讼主张;组建22人的公益诉讼专业团队,确定生态环境专家库第一批专家20名,着力提升公益诉讼办案专业化水平;与原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食药监局分别制定了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意见,出台公益诉讼办案规程,在全市建立运行“线索统一管理、案件统一审批、力量统一调配”的办案机制;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万鄂湘副委员长来渝视察时对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三是进一步推动检察改革任务的深化。如针对吴大兵代表《关于完善和解决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的建议》,市检察院商市委组织部相继印发《重庆市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实施方案》《重庆市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实施方案》,顺利完成了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等级晋升工作;制定的《重庆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全市5个分院和39个基层院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也基本完成,新的工作模式将于12月1日正式运行。四是进一步推动了检察队伍的建设。如针对朱小武、刘云代表《关于有效解决渝东北、渝东南检察机关人才流失问题的建议》,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意见》,在人员招录条件设置、编制统筹管理、检察官遴选等10个方面予以政策倾斜,着力提升艰苦边远地区队伍建设水平。在今年的招录工作中,根据区位、岗位实际科学设置职位条件,渝东北、渝东南地区检察院共招录59人,占全市招录总人数的43.7%。针对周利等代表《关于在法院、检察院加快建立聘用制书记员制度的建议》,市检察院与市人社、市财政共同会签《重庆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明确了聘用制书记员的岗位责任、招聘条件、职业保障等,全市检察机关书记员总量与员额检察官数量大体按0.85:1 的比例配备,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即将在全市启动。
四、抓日常联络,不断优化监督服务。坚持“文来文往”与“人来人往”相结合的方式,以代表建议办理为抓手,丰富代表联络方式,加强精细化常态化服务联络,不断增进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和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一方面,巩固推进常态化联络。市检察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联络工作的通知》,明确三级检察院院领导作为代表联络人,与每一位代表建立更加固定、紧密的日常联系;积极赠阅《检察日报》《人民监督》等报刊杂志,寄送联络专刊《人民监督之窗》,通过“重庆检事儿”“渝检人民监督”等官方微信定期推送检察工作和联络工作动态。另一方面,深入开展个性化联络。及时向代表送交《重庆市检察机关人大代表联络卡》《2018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对外联络活动计划表》,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充分征求代表个性化的监督意愿,为代表建立个性化的联络档案。今年 1—10 月,全市检察机关邀请代表813人次参加了“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等跨辖区视察活动和检察开放日活动。
检察工作离不开人民的监督、人大代表的支持。市检察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更加满意,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检察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