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调研报告
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调研报告
(2018年11月26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做好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刘学普副主任的带领下,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重点围绕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市级重点职业院校教育管理和教育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市属国有企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等七个方面,对2017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11月1日,听取了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移民局、市国资委、市扶贫办、市残联等8个部门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跟踪调研报告。11月16日,市人大财经委第五次会议,审议了跟踪调研报告。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各有关区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并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市级党政机关和区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梳理了审计发现问题清单,细化和明确了相关单位的整改责任。市审计局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分项目建立整改台账,认真督办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从8月份开始对相关市级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与市政府督查室对部分区县和市级主管主管部门开展现场督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大了对本系统及所属单位审计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并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审计整改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行业系统管理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各区县政府及有关被审计单位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并不断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快研究完善相关管理规范,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截至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13类1067个问题事项中,已完成整改857个,无法追溯需通过规范管理整改28个,其余问题事项正在整改落实中,市和区县有关被审计单位已按照审计决定上缴及归还财政资金99.15亿元,节约工程投资25.94亿元,整改情况总体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发现,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意识仍较淡薄,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二是少数单位对整改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过多地强调客观原因,在整改中仍局限于就事论事,没有从机制制度、强化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改完善;三是部分财税改革措施还未完全落实到位,部分政策顶层设计还需优化,预算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部分单位对产生问题应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的责任人没有相应的处理措施,追责问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的责任落实。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深化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的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整改和追责力度,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正在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提出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对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市政府应加强领导协调,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对具体问题已经整改的,要进一步通过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规范预算和财政财务管理;要总结整改经验和有效做法,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力争做到“审计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处理一个典型教育引导全面”,深入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
(二)着力抓好审计整改与改进预算管理的结合。坚持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和审计整改清单制度,切实解决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完整、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屡查屡改屡犯问题。要把审计整改成果体现到2019年预算编制和2019-2021年滚动预算编制中,切实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对前期准备不充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把审计揭示的易发违规问题,作为深化财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的重点,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完善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解决财政资金使用低效无效、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等问题,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报告机制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时,既要全面报告已整改的问题及成效,又要对未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深入进行原因分析,对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作出安排;市人大将探索建立对审计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单独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的制度,必要时依法进行满意度测评。要进一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市政府及重点部门提交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推动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形成监督合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倒逼”各项制度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各项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审计部门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审计署的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和市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加强对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和财政收入的审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管控的要求,加强政府债务的审计监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推动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按中央和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深入查找和揭示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在每年报告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时,应报告国有资产的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为人大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提供依据和支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