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9年02月12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相关规定,重庆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封毅受重庆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现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中央和市委制定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后,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对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国有资源配置、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及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较全面、数据较翔实,既坚持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又突出了重点,情况反映比较客观,问题查找比较准确,工作措施切实可行,较为完整地交出了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第一份答卷。市人大财经委提交的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分析问题较为深入细致,改进工作的建议务实中肯,希望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出席人员强调,要持续推进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经济效益和使用效率,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人民。审议中,出席会议人员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底数清理、产权明晰工作  

政府报告的国有资产综合情况及行政事业性资产情况,初步披露了我市国有资产的“家底”。由于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与全口径、全覆盖管理监督的要求仍有差距,已纳入管理范围的资产仍存在数据不够真实、不够准确,还有部分资产未纳入监管范围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大企业国有资产的清理工作力度。对在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的任务落实过程中,应出清的“僵尸”企业和化解过剩产能形成的闲置资产,以及企业长期的呆账、坏账资产,应进行全面扎实地清理,按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置;区县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对国有融资平台公司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作为注入资本的应进行清理退出;对因各种原因形成的未纳入管理及核算的国有企业资产进行清查,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二是加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清理及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力度。对历史原因形成的资产遗留问题应研究措施、明确处置方式;对“在建工程”项目应认真逐项清理,该办竣工决算的要限期办理,限期转为固定资产;对区县部分乡村学校、卫生、福利设施等公益性资产的产权应清理鉴定,明确权属;对区县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作为国有平台公司融资举债的资产抵押应予清理退出。三是对经管资产应积极研究,纳入监管。对以国家所有者身份和社会管理者身份控制的、预期能够带来经济效益或产生服务潜力的经济资源,如储备物资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资产应研究监管方式,按有关规定,适时纳入监管。四是要研究细化纳入监管的自然资源资产范围、项目、标准、价值量、产权登记等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以及保护利用开发的规划。  

二、努力提升企业国有资产经济效益  

报告反映,2017年末,我市企业国有资产有6.25万亿元,全市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5.6%,其中,市国资委管理系统国有企业负债率为76.8%;分别比全国地方国有企业高3.6个百分点、14.8个百分点;全市国有企业资产利润率仅为0.81%,比全国地方国有企业低0.4个百分点;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仅增长2.2%,国有企业上缴财政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制定较为规范的指标体系,且实际上缴额与企业资产量及实现利润也不匹配。建议:一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改革与去产能、去杠杆、加强自主创新、实施大数据智能化改造升级、扩大对外开放等紧密结合的工作力度,加大国有企业产品、技术和经营结构调整力度,力求做到投资有效、有效投资,提升企业竞争力;对部分国有企业去产能中出现的闲置资产,应研究措施,可以通过出售股权、出售出租资产等多种方式盘活和处置;对国有企业债务应有效管控,强化国有企业走内涵扩大生产提质增效的路子,提高资产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盲目扩能,防范金融风险;加大技术改造和科研投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二是要进一步加大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的改革力度,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大企业上市、重组力度,优化资产配置,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国有企业资产盈利和增值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对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方式。对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应按企业功能性质定位和行业特点实行分类考核;生产经营类企业考核指标中应加大经济效益的指标占比;金融类企业应加大服务实体经济的考核指标占比;对国有企业上缴资本经营收入应根据不同类型企业明确规定上缴标准,坚决克服随意性,逐步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投资有回报、利润有增长、员工收入有增加、财政税收有增收的高质量收入分配体系。  

三、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筹配置使用管理力度  

行政事业单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资产配置轻使用管理的现象,资产配置管理制度不衔接不完善、配置不够均衡、部分资产使用效率不高、浪费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建议: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完善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有关管理制度,加大资产配置计划与资金安排和配置方式的统筹,强化配置资金预算与政府采购的衔接,实物管理与财务会计核算的衔接,做到配置有计划、资金有来源、采购合法合规,账实相符,产权登记清楚。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应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责任、配置使用(经营)、处置、效益评价的管理机制,对行政机关的资产应抓好产权登记主体与使用管理核算、维护主体的有机衔接;对事业单位资产应坚持产权登记主体和使用管理主体一体化,防止“两张皮”,做到责任明确、权责一致、规范管理。三是建立完善行政机关资产调配统筹机制,盘活存量资产,对公车改革形成的多余车辆和机构改革等原因形成的闲置资产,应加快处置工作力度或统筹调剂调配,减少资产闲置或形成浪费。四是严禁将行政机关资产或公益性事业资产作为融资平台或企业经营贷款抵押,确保资产的安全。  

四、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革  

我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占比虽不高,但企业数量不少,且层级多分布广、资产构成较为复杂,产权不清、政企不清、事企混合、监管不到位、经营管理粗放、资产效益低下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政府行政效能和社会营商环境。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改革脱钩工作力度。在已取得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应督促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政府按行业、类别制定实施方案,强化主管部门、主办单位的责任,按“关、停、并、转”的思路,一企一策地研究制定改革措施,除有特定要求的行业外,对其余行政单位主办的企业应根据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能力等状况,可采取多渠道多形式脱钩;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应分类型进行改革处置。同时要注意脱钩改革过程中现有企业人员的妥善安置,防止“发号召、提要求、搞试点、无效果”一阵风,工作虎头蛇尾;确保按市委要求于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任务,让有资产实力的企业真正进入市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激发企业创新和经营活力。二是改革脱钩企业的资产要依法依规处置。对出售、转让企业的资产应按相关规定评估,公开出售转售,对破产或停办企业应依法清产核资,防止资产流失或出现漏洞,滋生贪腐。三是对科研院所、校企合作及特殊行业等仍需保留的企业,应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制定资产保值增值、绩效评价考核、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分配等指标体系,不断提升经营效益,切实履行应承担的责任。  

五、进一步改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今年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市和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范围、内容和体例,提高报告的可读性和可审性。建议:一是应按中央相关规定将国有金融企业与其他生产经营国有企业分类分析报告,报告的内容既要进行总量分析,还应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分析,反映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克服只见“森林”不见“树木”的现象。二是完善资产运营及使用管理的效益指标,应尽可能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并提供有关参考评价的标准,以利人大常委会审议时通过参考数据更好的做出判断与评价,也促进资产管理及监督部门找准资产监管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三是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建立国有资产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配套制度,建立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与人大相关专委会的协作机制,严格执行报告及处理程序。同时,应加强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基础性工作,确保中央和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制度、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地落实、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确保管好用好、安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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