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6日至30日在市人民大厦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学普、杜黎明、张定宇、夏祖相、王越,秘书长龙华和委员共57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草案)》《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修订草案)》及市人大法制委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及市人大法制委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关于《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开展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会议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根据立法法、监督法及我市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了有关报告。会议印发了市人大城环委关于《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执法检查指导小组关于委托部分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农委关于重庆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监督法及我市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一府两院”应当在六个月内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会议印发了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18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我市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市高法院分别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表态发言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提请任命的穆红玉同志作了任前表态发言。
会议以电子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上述三个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部门办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情况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市五届人大代表实有843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其中,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雍同志辞职的决定》,并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会议任命穆红玉同志为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穆红玉同志为重庆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各项表决结束后,按照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和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的规定,张轩主任给表决通过任命的穆红玉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11月30日上午,全体参会人员及市人大机关干部听取了“依法审查监督预算”的专题讲座。讲座由广东省政府参事、广东省人大财经咨询专家俞雪花主讲。
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张轩作了讲话。她指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已经成为每次常委会会议的必修课程和常态化制度。这是我们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加强学习、共同进步的必然要求。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开放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总书记多次就庆祝改革开放发表重要讲话。11月13日,总书记在参观“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时强调,改革开放4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用双手书写了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壮丽史诗,中华大地发生了感天动地的伟大变革。党的十九大描绘了中国发展的宏伟蓝图,只要我们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11月14日,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时,总书记再次强调,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总结改革开放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改革开放重大意义和伟大成就,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继续高举改革开放伟大旗帜,把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不断把新时代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
张轩强调,从改革开放40周年的伟大变革中,我们要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力量,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们党的理论是正确的、党中央确定的改革开放路线方针是正确的、改革开放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是正确的,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光明前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鼓舞斗志、团结奋斗,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在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中,我们要注重从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经验中去汲取养分、开拓思维,把成绩总结好,把问题分析透,把举措研究实,在市委领导下,坚守改革初心,坚定改革信心,增强持续推进改革决心,奋力开创我市改革开放新局面。
张轩指出,民营经济是经济稳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反复强调民营经济的重要性。11月1日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时,明确提出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6个方面的政策举措,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舞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里程碑”,给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为民营企业送来了浩荡东风,标志着民营经济大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到来。近期,全市各级各部门正在市委统一部署下,扎实开展集中走访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陈敏尔书记在走访服务北碚区民营企业时指出,要切实把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传递到每一个民营企业,立说立行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让企业轻装上阵、聚力发展。
张轩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中,要领会吃透、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具体部署,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为全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贡献力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屈谦、潘毅琴,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陈杰,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明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副检察长陈胜才;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专门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负责人;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了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委员龚勃全程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