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18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8年09月30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我市2018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7月2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副局长  祝轻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8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特点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6.4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税收收入873.9亿元,同比增长11.7%;非税收入412.5亿元,同比下降12.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6.6亿元,同比增长2.5%。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47.7亿元,同比增长18.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28.1亿元,同比增长19.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15.7亿元,同比增长11.5 %。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1亿元,同比下降49.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1亿元,同比增长32.7%。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58.8亿元,同比增长10.3%。分险种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46.5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5.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8.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64.6亿元,同比增长7.6%。分险种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37.6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13.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7.7亿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6.1亿元,同比增长5.8%,完成预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调整的预算数,下同)的58.7%。其中:税收收入292.7亿元,同比增长9.1%;非税收入183.4亿元,同比增长0.8%。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8.8亿元,同比增长4.9%,完成预算的59.3%。教育、科技、文化、社保、卫生、农业、城乡社区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0.4亿元,同比增长19.8%,完成预算的66.5%。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2.4亿元,同比增长12.5%,完成预算的34.7%。其中,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67.6亿元,同比增长21.9%,除成本性支出外,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性住房、园区基础设施等建设以及铁路、公路、轨道等交通市政设施项目建设。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亿元,同比下降75.8%,完成预算的9.7%。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亿元,同比增长30.8%,完成预算的51.2%。

总的来看,今年上半年财政运行符合预期,财经保持良性互动,为全年预算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呈现五个特点:一是收入运行总体平稳。全市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1.7%,保持了开年以来的稳定增势,实现了收入预期“时间过半、进度过半”的目标。二是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全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降至32.1%,较去年同期下降5.5个百分点,较去年全年下降2.4个百分点,收入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三是主体税种实现稳定增长。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同比分别增长13%、13%、32.2%,为全年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奠定了基础。四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速较快。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完成进度较好,全市土地出让面积同比增长10.7%,出让单价同比增长28.9%,受此拉动,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增长19.4%。五是重点支出保障到位。通过预算公开评审、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等方式,有力保障全市“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的推进落实。全市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为53%,实现了进度过半。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各项规定,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变化新要求,财政运行、管理、改革的整体态势向好,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稳步推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履职尽责,积极作为。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好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和资金,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起,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增值税税率,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等,继续扩大营改增减税效应。进一步清理、取消和降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停征或免征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项,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等。在落实减税降费的同时,努力狠抓预算执行,支持税务等征收部门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严禁虚增空转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财经运行实现良性互动。

(二)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全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市委、市政府“心中有数、手中有策、肩上有责”工作要求,动态监测融资平台、国有企业等举债融资情况,建立债务风险自查自评机制,按季报送债务风险隐患点排查情况。督促指导加强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发行置换债券142.7亿元,全面完成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积极争取中央支持,2018年分配我市新增债务额度710亿元,发行新增债券297亿元,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争取开发银行新优惠贷款3亿美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督促区县制定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方案,确定公益性项目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告。

——全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决贯彻“扶贫投入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匹配”的要求,确保专项扶贫资金稳中有增、增量资金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落实18个深度贫困乡镇今后三年每年市级新增补助3.6亿元政策。今年1—6月,市级以上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7.9亿元。支持贫困区县深入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支持区县设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医疗基金。安排20.7亿元债券资金支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确保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通知》,开展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在石柱县中益乡开展乡镇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试点,探索完善扶贫资金拨付机制。

——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目标,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公共财政优先保障方向,为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提供财力支撑。深化“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五大环保行动,加强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治理,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乡村绿色家园。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开展地灾防治、消落带治理和植树造林,保护三峡库区生态环境。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精神,出台《重庆市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全市范围内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流经2个及以上区县的19条次级河流,将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改革。

(三)统筹财力保重点,全力保障“八项行动计划”实施。

今年是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的第一年,面对资金需求矛盾,积极调整存量结构,统筹增量资源,全力保障各项计划的推进落实。

——保障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统筹工业、科技、人才专项资金,支持制定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数字经济、企业智能化改造的政策措施。今年上半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共补助项目578个,补助金额6亿元。积极支持举办“智博会”,做好预算编制和项目评审。

——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实施。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建立健全市级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投入长效机制,支持区县围绕乡村振兴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金融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统筹资金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和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农村C、D级危房改造,支持农村旧房整治提升,改善人居环境。

——保障城市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围绕提升城市经济、人文、生态、生活品质,统筹考虑财政体制、建设模式和投融资方式,支持交通、城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涪怀二线、郑万等铁路建设,推进渝湘、渝西、渝昆等高铁前期工作。建成江津至习水高速公路。加快轨道4号线一期、环线北半环等轨道交通建设,提高轨道交通网络覆盖率。加快渝广、渝蓉等高速公路进城通道建设,推动交通无缝衔接。推进曾家岩、白居寺等跨江大桥和歇马、龙兴等穿山隧道建设,完善快速路网。加密次支路网,实施堵点改造,打通微循环,缓解交通拥堵。提档升级人行天桥与地下通道,推进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方便市民出行。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主城区“停车难”。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保障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统筹产业类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举办“军博会”,促进军民融合科研及产业协同发展。

——保障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实施。统筹“科技兴市”资金,加大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大力实施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云计算、大数据、集成电路等若干重大专项。继续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准备金补助、重大新产品补助、新型高端研发机构引培补助等财税优惠政策,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助推“教育兴市”子行动计划实施,支持中科院、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水平大学引进、特色高校和高水平新工科学院打造、一流学科和特色专业结构优化、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等。积极参与人才强市战略行动计划及配套政策制定,保障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计划、鸿雁计划、博士后计划、留创计划等人才引进政策顺利实施。

——保障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行动计划实施。统筹商务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完善开放功能体系,推动对外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会展经济,支持举办“西洽会”。研究完善物流扶持政策,推动西向、南向、东向等国际物流通道建设,打造内陆国际物流枢纽。继续支持全域旅游发展,推动农旅融合、文旅融合,促进旅游业发展升级。

——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按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总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提供财力保障。启动我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和区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保障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支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环保监测能力建设。实施长江两岸绿化提升和城市立体绿化工程。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实施。坚持底线,突出重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围绕“七个有所”领域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落实市级补助,兑现棚改政策,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优化就业补助政策,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帮扶高效毕业生、去产能企业职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积极完善市级公立医院财政投入保障办法,推动市级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完善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机制,着力控制公立医院运行成本。深化医保支付改革,扩大单病种付费数量,充分发挥医保控费作用。继续拓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范围,深入实施惠民电影、送戏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重大体育设施项目和社区健身点建设、改造18个贫困乡镇体育设施。大力支持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发展和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市污水处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和环保能力建设、教育等具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区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第一批12个区县基本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第二批10个区县业务系统已上线运行;加快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探索将扶贫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进行全流程监控。筹备划转部门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工作,密切关注试点省市推进情况,做好提前谋划和准备。推进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五)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运行效能。

制定《重庆市市级基本支出管理办法》,建立定员定额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基本支出保障度。制定《重庆市市级项目支出管理办法》,建立市级项目库,规范项目编制和执行,实现项目的分级分类和开放式、滚动式、全周期管理。加强机构改革期间工作衔接,印发《关于加强机构改革期间预算管理的通知》,对机构改革期间部门经费予以规范管理,保障各项支出有效落实。即将出台《重庆市市级预算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将110个市级重点专项绩效目标提交市人代会,组织53项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41项市级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扶贫资金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和调研,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财政权力运行风险管控与监督制衡,构建“1+10+N”内控制度体系。

总的来看,今年上半年,全市财政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坚定不移地推动改革,统筹好资金、资产和资源,理财质量和理财效益全面提升。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和困难,主要包括:一是收支平衡压力突出。从财力来源结构看,我市财力增量十分有限,同时,各项刚性增支和重大项目实施,都需要依靠政府财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尽管税收收入增势企稳,但区域间和行业间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完成全年预期目标还存在较大压力。三是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亟需加强。一些部门和预算单位还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的情况,花钱不问效,导致财政资金出现闲置浪费,部分项目进度偏慢。四是全市地方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也存在点上的风险。少数区县政府债务风险隐患不小,特别是隐性债务底数不清,融资平台债务与政府债务相互交织,风险管控亟待加强。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深化财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防控运行风险,严肃财经法纪。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继续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期目标。

一是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强化财政运行监测,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全力配合税务机构改革,抓好收入征管,努力实现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巩固收入质量提升成果,实现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以绩效为导向,严格支出管理,加快执行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的推进落实。

二是着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充分释放政策效应,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优化财政政策,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集中财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促进新动能快速成长,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建立。积极支持大数据、智能化创新驱动发展和军民融合发展,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引导基金发展路径,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服务产业发展。多方筹措资金,促进国际物流通道建设和内外贸平稳发展。认真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融资和公共服务,推动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三是着力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就业资金投入方向。加大资金统筹盘活力度,优化政策设计,提高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效。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兑现城乡救助提标调待,兜住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跟进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合理均衡政府、企业、个人之间的责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四是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统筹推进“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市与区县收入划分、转移支付制度”三项改革,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两级政府间财政关系。巩固现有改革成果,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等财政收支管理。依法合规深化项目投融资改革,完善重大项目市区共建机制。推进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全面上线运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全覆盖。大力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将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接入监督系统。认真执行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五是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清理现有资产、土地等要素,强化资产、资源的配置和调度,提高资产运营质量。按照中央部署,积极做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工作。全面推开深度贫困乡镇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试点,启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确保实时跟踪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制定《重庆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现扶贫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对2018年市级重点专项开展绩效跟踪,对群众关注度高、项目资金量大、影响范围广泛的项目和政策实施重点评价。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政策完善挂钩的机制,及时报告和公开评价结果。

六是着力防控财政运行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违约风险事件。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债务动态监测,定期排查债务违约风险隐患。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有序剥离公益性资产,规范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合规高效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形成高质量资产。精心筹划组织债券发行,合理确定债券发行窗口,确保全年债券资金筹集到位。此外,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种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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