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我市科技创新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8年09月28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关于我市科技创新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年7月2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2018年工作安排,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带领下,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于6~7月开展了对我市科技创新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科委等9个市级部门和单位的相关汇报,实地走访了重庆西南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科云丛和知行宏图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邮电大学、重庆文理学院、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重庆高新区金凤园区、永川区凤凰湖园区和互联网青创营,与部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园区负责人座谈,听取了永川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相关汇报;委托黔江、南岸、合川、云阳等4个区县人大常委会调研;赴天津市、广东省考察学习,借鉴两地先进做法和经验。此次调研共邀请市人大代表68人参与。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按照中央和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关要求,制定出台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强化队伍建设、改善创新环境,努力推动科技创新。2017年,我市区域创新能力评估和综合科技创新指数位于全国第八。全社会R&D(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为1.87%,同比提高0.15个百分点;专利授权量达到3.48万件。

(一)市政府重视科技创新

1.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先后成立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负责协调落实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的相关工作;建立了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常务副市长任召集人,负责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实施。两个议事协调机构为促进科技创新奠定了较好组织基础。

2. 出台配套政策。根据国家关于科技创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市政府先后制定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等,完善研发准备金、后补性绩效奖励等政策,深化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等关键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推动了科技创新工作。

3. 加大财政投入。坚持把科技作为重点支持领域,财政资金对科技的投入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增幅。2017年全市财政科技投入59.31亿元,同比增长15%。在财政投入带动下,2017年全市R&D经费投入364.63亿元,同比增长20.7%。

(二)科技创新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1. 培育创新主体。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加快培育以高技术性企业、高成长性企业为重点的科技型企业。全市已累计培育入库科技型企业8079家。坚持自由探索和有组织科技创新相结合,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2017年,我市高校获国家科学技术奖5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5项、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85项。开展国际国内技术创新合作专项行动,引进培育新型研发机构。设立中德(重庆)等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等共建新型高端研发机构。全市已累计建设新型研发机构58家、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1463家。

2. 建设创新平台。建立了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服务和资源共享等平台,加大协同创新力度,加强技术转移服务,积极撬动社会资本做大创投基金规模,整合共享文献数据等资源,对科技创新发挥了较好的支撑作用。目前,我市已建成了科技要素交易中心,有各类众创空间307家、科技型企业孵化器77家;种子、天使和风险投资三支政府引导基金直接参股组建子基金,从20亿元扩大至204亿元,引导全社会创投基金规模达到650亿元。推进各类科技创新园区的布局与发展,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奠定基础。全市有各类科技创新园区34家(包括4家国家级高新区)。

3. 壮大人才队伍。深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创新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实施科技创新创投创业人才支持等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规模逐步扩大,2016年我市研发人员总量达到11.19万人,同比增长14.4%,其中博士学历占7.27%;促进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不断增加,2017年新增“两院”院士3位(目前全市“两院”院士达到16位)、“千人计划”“国家杰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66人;加强创新创业(以下简称“双创”)示范团队建设,2017年选育“双创”示范团队107个。

(三)科技创新环境逐步好转

1. 营造“双创”氛围。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指引下,我市将“双创”作为经济转型发展的引擎,围绕培育发展新动能,重点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强化服务,构建“双创”良好生态。通过加强两江新区等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举办“创新中国”重庆站、“创客中国”重庆赛区等活动,推动“双创”蓬勃兴起。

2. 增加企业数量。得益于“双创”良好氛围,大量拥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自主创业,领办或创办科技型企业。2017年,全市共有832家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认定,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2012家,较2016年增长近40%。

3. 加大研发投入。我市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从2013年1.39%、2014年1.42%逐步增加到2017年1.87%。企业也加大了R&D经费投入,从2013年145亿元增加到2017年280亿元,年均增长18%,其研发投入主体地位逐步显现。

4. 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主题宣传、重庆市公民科学素质大赛、“科普大篷车渝州行”等活动,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建设“科普文化重庆云”平台,发放科普宣传册,不断提高公民科普意识,提升公民科学素养。根据中国科普研究所调查数据显示,我市公民2017年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7.5%,比2015年上升2.76个百分点。

二、我市科技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还有差距,与重庆直辖市的地位还不匹配。

(一)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有待加强

科技创新作为系统工程,需统筹协调各方,但现实中仍存在部分科技创新工作条块分割、效率不高的现象。市级联席会议制度未有效发挥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工作比较乏力。对一些分散的科技创新资源未有效整合共享,未形成集聚效应。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力度不够,尚未充分发挥协同优势。如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等分别牵头认证市级创新平台,资源间缺少横向联系,未形成科技创新合力。

(二)科技创新主体的数量不多、实力不强

1. 科技创新主体总量偏少。一是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虽有2012家,但远低于京津沪粤川的数量,约为广东的1/11,仅占全国总数的1.69%,居全国第16位,尚没有引领带动科技创新的“隐形冠军”、“独角兽”企业。二是缺乏在国内起引领作用的高校和科研机构。“985”“211”重点高校仅2所、中央部门所属的在渝院所(事业法人单位)仅3家、国家级新型高端研发机构仅18家,均低于京津沪粤川的数量,其中重点高校仅为北京的1/11、天津和广东的1/2,中央部门所属院所仅为北京的1/115、四川的1/9,国家级新型高端研发机构仅为北京的1/10、天津的3/4。

(三)科技创新投入和资金使用管理有待改善

1. 科技创新投入不够。2016年,全市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为1.72%、R&D经费投入为302.18亿元,均远低于京津沪粤的投入水平,其中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低于北京4.24个百分点、广东0.84个百分点,R&D经费投入仅为广东的1/7、天津的3/5。虽然我市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与四川持平,但是R&D经费投入比四川低259.24亿元。

2. 科技创新主体能力不强。一是企业科技创新动力不足。部分企业忽视科技创新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仅13.6%设置了研发机构、19.8%开展了研发活动,分别低于全国16.3%、23%的平均水平。部分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不强,全市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企业不足10%,申请专利的仅18%,到海外专利布局的更少。二是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能力偏弱。我市优势科教资源偏少,与西部的四川、陕西相比,都存在很大差距。我市“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2所、建设学科仅4个,分别低于四川的8所、14个和陕西的7所、15个,申报承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科技工程的能力不足。全市科研院所普遍规模小、布局散、能力弱,存在低水平重复研发的现象。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还存在“重项目申报、轻项目管理、有价值成果少”的情形。三是科技成果可转化性较差。一方面,全市有影响力的原始科技创新成果不多。2017年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仅占全国奖励总数的1.8%,且均为科技进步奖,没有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专利质量不高,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仅为7.25件,低于全国9.8件的平均水平。另一方面,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偏弱。全市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机构仅130家,其中从事质押评估等高端服务的不足5%。2017年,技术合同登记交易成果2097项、成交额117亿元,低于四川的12853项、420亿元。

2. 投入结构不够合理。一是公益性、基础性研究投入比重不高。2016年,我市基础性研究经费投入12.77亿元,仅占全市R&D经费投入的4.23%。二是高校、科研院所科研经费投入比重较低。2016年,我市高校和科研院所R&D经费投入共计47.77亿元,仅占全市R&D经费投入的15.81%。三是部分重点产业R&D经费投入比重较低。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R&D经费投入比重为10%,低于全国16.5%的平均水平。

3. 资金使用效果不佳。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如部分高校存在未按时结题、科研经费结余大、重复申报科研项目等情况。据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我市有3所高校的117个项目逾期2年以上未按时结题,涉及资金1055万元;2所高校2014年以前的796个项目科研经费结余1658万元;4所高校多头重复申报35个科研项目,涉及资金496万元。利用财政资金重复购买仪器设备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仪器设备利用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不适应发展需要

1. 科技创新人才数量偏少。一方面,研发人员全时当量(研发全时人员工作量与非全时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的工作量之和)较低。2016年仅为6.8万人年,远低于京津沪粤川的水平,为广东的1/8、天津的1/2。规上工业企业研发人员为7.39万人,在全国排第15位。另一方面,科技创新领军型人才、复合型技能人才缺乏。我市“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不足四川的1/3,对科技创新的支撑力度不够。

2. 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匮乏。全市现有执业专利代理人199名,专利代理机构68家,平均每家仅3人;企业专利工程师535人,仅为上海的1/4,全市平均每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3家高新技术企业仅1人,影响了对科技创新的有效服务。

(五)部分科技创新政策制定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1. 部分政策存在“打架”现象。如关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政策,市财政局印发的《重庆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渝财采购〔2016〕63号)与市委《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7〕31号)关于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规定不一致,市委规定“高校、科研院所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后,可自行采购,也可委托代理机构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管理”,而市财政局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践中,目前按财政政策执行,给采购科研仪器设备造成不便。

2. 部分政策规定不明确。2017年市委出台《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7〕31号),明确提出提高财政科研经费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随后,市政府办公厅虽下发了《关于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8号),但并未充分体现市委精神,没有绩效激励的具体措施,致使高校、科研院所难以执行。

3. 部分政策执行不到位。《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明确提出,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我市部分企事业单位没有落实该项奖励政策,未按规定将足额奖励分配给科技人员个人。

三、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快从要素驱动发展为主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因此,要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摆在全市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要牵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走好科技创新这步先手棋,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要推进社会全面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乐于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科技创新事业不断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

推动高质量发展,关键靠科技创新。要进一步提高对科技创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宏观科技形势的研判,瞄准科技前沿,强化市级顶层设计。深化科技创新“三评”(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要加强统筹协调,努力克服科技创新活动中存在的分散封闭、交叉重复等现象,合理配置和整合创新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推动各类创新资源集聚共享,形成协同高效的科技创新合力。

(二)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主体的活力

科技创新主体中,企业主要是承载技术应用、产品开发与产业化,高校是创新的源头供给,科研院所负责科技成果的应用研发和试验性转化。要引导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提升核心竞争力。要加强高校基础科学研究能力建设,积极对接国家、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提升创新发展源头供给能力。要整合共享科研院所资源,改革体制机制,增强科技创新积极性。要大力引进高端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以增量带动存量。要充分发挥高新区集聚创业资源、培育创新主体、发展新兴产业的作用,高标准打造示范园区,积极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落户我市。突出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科技创新主体要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要面向经济主战场,着重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方面有所作为,特别是主动适应和聚焦我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对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三)进一步健全科技创新投入和资金使用管理机制

依法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度,切实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同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全社会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继续提高。完善财政资金投入结构,提高公益性、基础性研究经费投入比重,将新增投入向高校和科研院所倾斜,重点引导社会资本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夯实科技创新基础。共享信息资源,整合各类创新资金,健全完善科技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不断提高资金配置使用效率。

(四)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坚持引进人才与培养人才相结合,造就一大批科技创新人才、知识产权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要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科技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吸引人才,发挥人才作用。既要注重引进海内外重庆籍高端人才,又要重视本地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落实服务保障政策,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用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引导科技工作者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为科技创新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科技创新政策

加强对国家科技创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贯彻,结合我市实际,不断优化完善我市科技创新政策。及时填补政策空白,制定出台实践中迫切需要的政策。对现行政策针对性不强、不够明确具体的,及时细化政策规定,增强政策可操作性;加强政策执行督查,促使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政策实施的监测与评估机制,根据实践需要,不断完善政策规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修改情况,适时启动我市科技创新地方立法工作,为科技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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