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8年07月24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5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临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作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创新体制机制,执行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突破性进展。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76607件,执结455139件,兑现标的额933.48亿元。其中,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50033件,执结221436件,兑现标的额474.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54%、20.53%、22.32%,执行工作综合质效一直排名全国前三位;今年1至4月,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24191件、执结49977件,同比分别增长23.32%、11.06%,兑现标的额70.33亿元。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对我市成立民事财产保全中心、细化执行攻坚举措、实施网络司法拍卖、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监督支持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题纪要》、开展“迅雷”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等做法先后6次作出重要批示,给予高度评价。

一、执行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对标对表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全面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全市法院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四个90%”的目标,举全市法院之力,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全力攻坚执行难,确保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一是实行坚强有力组织领导。各级法院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基本解决执行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市高法院累计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会议12次,制定全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路线图,指挥、监督、指导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强力有序推进。各级法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直接抓执行工作。召开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对标督查交流会,跟踪工作进展,交流攻坚经验。市高法院院长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多次连线中、基层法院,现场解决实际困难,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配齐配强执行攻坚力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5%”的要求配齐配强执行力量,执行部门员额法官比例不低于其他审判部门,确保办案资源向执行一线倾斜。组建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团队,由法官带领法官助理、司法警察、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办理执行案件,切实提高执行战斗力。探索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的建设和执行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以党建促队建促执行。目前,全市法院有政法编制执行人员1119人,占全部政法编制人员总数的16.03%。员额制改革后,全市法院有执行员额法官363人,占执行干警总数的32.44%。

三是层层分解责任狠抓落实。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重点任务分解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市高法院成立7个“基本解决执行难”督导组,组建由高、中院领导带队的巡回检查组,督促、指导全市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坚持每季度检查、通报并排名“强制措施运用、执行异议复议”等重点工作推动情况,营造“你追我赶、相互比拼”的工作氛围。约谈后进法院领导,市高法院先后约谈了12家执行工作推动不力、问题较多法院的分管领导和执行局长,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定期出版《重庆法院执行工作》《重庆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刊物,发布执行工作信息;在全国率先开通“重庆执行”微信公众号,在法制网、重庆法院官方微博开辟“基本解决执行难”专栏;制作微电影、宣传片、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全面展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 “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组织开展“千名法官全市联动”“执行工作进万家”等大型主题活动,参与群众400余万人次,营造了强大声势。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网等主流媒体发布各类执行宣传稿件698篇,制作微电影10部、宣传片12部,公益广告9条。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狠抓执法办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有效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全力兑现胜诉权利,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一是集中开展执行攻坚,千方百计执行兑现。坚持以执行兑现为导向,针对涉民生案件、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市高法院连续五年组织开展“迅雷”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攻坚”“攻坚执行难·铁拳行动”等重大执行活动;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假日执行、夜间执行等集中执行行动,统一调动执行资源,努力实现“应执尽执”。全市法院通过开展专项活动、集中行动执结案件187513件、兑现标的额312.26亿元。夜间出警13256人次,成功查控被执行人8476人。

二是突出强制措施运用,形成强大执行威慑。强化拘留、罚款、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运用。市高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制定《关于办理妨害人民法院执行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送、侦查、起诉、审理标准;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打击力度。全市法院将251637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8305人,罚款942.53万元,对185人限制出入境,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212件,53名被执行人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8650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觉履行义务。

三是坚持公正文明司法,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权保护的意见,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财产保全工作的通知》,杜绝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在依法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对被执行人影响最小的强制措施,努力使暂时陷入困境、但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生存下去。挂牌督办涉及全市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执行案件,统一采取诉讼保全、财产查控、评估拍卖等措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稳妥办理涉重钢、晋愉等影响全市经济发展、民生民利和社会稳定的13568件执行案件,兑现标的额85.17亿元。全市法院受理执行转破产案件36件,消化执行案件1199件。

(三)狠抓执行行为规范,确保权力依法有序运行

遵循执行权运行规律,不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现象,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到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全流程全方位监督权力运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执行权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重点加强对财产保全、查控、处置、款物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切实规范执行干警与当事人、律师、特定关系人、网拍辅助机构人员等的接触、交往行为;厘清细化执行干警权力边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执行规范标准;建立申诉信访案件随查制度,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行为。市高法院先后制定涉执规范性文件68件,建立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的执行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确保执行行为于理有据、有章可循。

二是重点整治违规执法办案行为。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有可供执行财产不执行、违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恢复执行不规范”等为重点,全面摸排清理执行案件,逐一认真整改,着力解决案件执行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执行转破产等相关配套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推动案件办理不断规范化。建立重点案件督导制度,上级法院督导、协调、统筹跨辖区疑难复杂案件。全市法院执结此类案件3839件,兑现10.8亿元。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执法办案中的违法违纪行为。2016年至2017年,全市法院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执行干警14人。

三是推进执行公开倒逼执行规范。全面推行阳光执行,透明办案。扎实推进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执行文书上网,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以公开促规范。综合运用二维码、12368短信平台、多媒体自动查询终端等公布执行信息,当事人可实时查询、全程跟踪,“足不出户”就能掌握执行进展。向申请执行人释明执行流程,主动告知财产查控、线索核实、评估拍卖等情况,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处分权。

四是强化权利救济纠正失范行为。依法审理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及时纠正执行失当行为。审结执行异议复议案件11014件,纠正错误执行行为321起,避免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4818起。认真落实领导包案、首问负责、领导定期接访等制度,扎实开展涉执信访工作,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受理涉执信访案件2369件,妥善化解2184件,涉执信访持续低位运行,化解率居全国前列。

(四)不断推动执行模式变革,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根本动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消除执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公正、高效、廉洁的执行体制机制。

一是推进执行工作“三统一”管理。发挥直辖市体制优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执行人员、执行装备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强化执行局长任职资格审查,执行局长每年向市高法院执行局述廉述职;将执行工作从其他审判业务工作分离出来单独考核;统一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执行案件,推进执行管理扁平化,使执行管理更加符合执行规律。市高法院集中执行、提级执行和指定执行了涉及党政机关、长期未结、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124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全市法院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平台,实现在线指挥、网上办案办公、数据指标管理、政令上传下达、工作监督指导、开展协同执行、跨区域协作和执行事项委托等功能。执行管理方式由“多头散乱、逐级传递、层层传达”逐步向“集约化、扁平化、可视化”转变。运用执行指挥信息化平台提供的大数据,全面管控案件流程,强化重点节点监督,随时掌握质效动态、密切跟踪案件办理进度,推动执行管理精细化。

三是推进执行资源结构性调整。建立民事财产保全中心并由执行局统一管理,将财产保全集中于民事财产保全中心办理,实现财产保全集约化,将防范“执行不能”风险前移至诉讼中、立案前。全市法院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86555件。渝北、沙坪坝、綦江等法院成立执行事务中心,集约办理咨询、立案、分案、接待、查询、材料收发等事务性工作,执行效率显著提高。建立“执行110”值班备勤制度,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提升。

四是推进司法拍卖改革。全面推开网络司法拍卖,实现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化管理,评估拍卖过程无纸化流转。规范拍卖起拍价格及降价幅度,经常性地组织专场司法拍卖,分类集中拍卖房地产、采矿权、车辆等财产,司法拍卖效果明显提升,成交率、溢价率明显提高。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成功拍卖财产4912宗、成交额85.61亿元,拍卖成交率73.97%、溢价率23.42%。巴南区“君禧天地”烂尾楼盘以9.7亿元拍卖成交,创近年来全市司法拍卖新高。

(五)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努力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齐抓共管局面

依靠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支持,最大限度调动开展执行工作的各种积极因素,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优势、制度优势。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执行工作,争取党委加强和改进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关于进一步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通知》。市委政法委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目标考核范围,把“加大生效裁判执行力度”工作纳入“切实保证公正司法”年度重点任务。全市31个区县先后出台了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文件51个,部分区县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邀请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执行工作,参与重大执行行动,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张轩主任去年9月带队到市高法院视察调研法院工作;今年2月至4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刘学普副主任为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调研组,对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市高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的汇报,并以办公厅名义出台了《监督支持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题纪要》。各级人大代表广泛参与人民法院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还采取听取专题汇报、提出代表建议、视察调研等形式,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有力的监督支持。

三是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主动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可能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敏感执行案件,共同应对,综合施策,确保依法妥善处理。与市纪委建立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涉执线索移送机制,市高法院已移送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涉执线索10余条。切实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沟通,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必要的编制、人员、资金等保障。

(六)以执行信息化为依托,不断健全执行联动机制

一是夯实执行联动智能化基础。坚持“一个平台、一个系统、一个标准”,将审判、执行、财产保全、评估拍卖、案款管理、涉执信访系统“无缝对接”。建立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并融入全市法院综合管理平台。目前,已实现执行流程与审判、执行指挥应用、案款管理、评估拍卖、财产保全及信访等互联互通,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案款收支等执行信息均集成于执行流程管理界面,并与案件一一相对应。执行案件网上自动分案,办案过程“全程留痕”,同步生成“执行日志”,同步记录节点痕迹,全面反映执行过程,助推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二是不断拓宽网络查控范围。市高法院已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等55家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通过“点对点”系统能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不动产、对外投资权益、车辆、人口户籍、婚姻配偶、出入境证件、水电气、社保等信息,且绝大多数实现实时查询。与保监部门建立网络查控机制,探索对保险产品的查询、冻结。全市法院已查询被执行人信息2324433笔。依托公安大情报系统,实时接收被执行人住宾馆、进网吧等信息,查询被执行人身份、车辆等信息。全市法院已对23889人提出临控需求,共接收反馈信息14835条。长寿、涪陵等法院与执行联动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部门协作会议机制,定期研究执行难题,推动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稳步推进联合信用惩戒。狠抓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的贯彻落实,联合财政、金融、工商等46家单位共同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任职准入、荣誉表彰、出入境、高消费等多领域限制。已有29家市级部门通过平台查询、比对失信被执行人6093人次,相关失信被执行人受到限制评先评优、驳回资质申请、撤出诚信企业名单等信用惩戒,2578名失信自然人被限制入住四星级以上宾馆。

张轩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结果,是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监督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全市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相比,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还有不少困难和短板。近年来,执行案件数量逐年激增,人案矛盾加剧。2016年、2017年执行案件数量同比分别增长67.57%和23.54%,2017年执行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量达769.33件。执行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了执行精细化管理,制约了执行质效的提升。此外,执行行为仍需进一步规范,消极执行、怠于执行、选择执行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极少数执行干警违法违纪现象依然存在。

(二)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还需进一步完善。当前,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虽初步建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合力攻坚“执行难”的可喜局面也正在形成。但个别制度规范尚未完全落地落实,责任落实还需进一步细化实化。如少数部门和单位怠于支持执行工作,个别特殊主体甚至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2016年以来,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有5143件、涉案标的额6.47亿元。

(三)执行联动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执行联动已成为开展执行工作、办理执行案件不可或缺的重要方式。但是,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在查找被执行人、查控财产、实施信用惩戒等工作的配合中,信息反馈不及时、联动反应慢、共享不全面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联动单位以内部规定、保护客户隐私等为由拒绝或变相拒绝人民法院联动请求。执行查控网络尚未实现财产范围与类型的全覆盖。政法各机关在查找被执行人、司法拘留、追究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等方面的相互配合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正确理解“执行难”的共识尚未形成。执行难是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受人为主观因素影响难以执行兑现。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就是要使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依法及时执行。执行不能是由于被执行人本身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便穷尽执行措施也无法执行到位。两者有本质区别。但在实践中,“执行难”与“执行不能”往往被混同,将“执行不能”归咎于执行力度不够的误解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执行工作打算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目前,全体执行干警正充分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作风,加班加点,全力冲刺在执行攻坚第一线,这是我们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最为宝贵的财富。全市法院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不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自觉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作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民生工程,作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以决战决胜、善作善成的精神攻坚克难,切实把“四个意识”体现在具体行动中,转化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生动实践。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自觉将执行工作置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找准执行工作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法院执行工作中。

(二)瞄准目标挂图作战,集中力量精准攻坚。对标对表“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四个90%”和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全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路线图,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具体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画出路线图,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定期督促,限时完成。市高法院将再次建立由院领导带队的巡查工作组,对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定向督办,重点攻坚,补齐短板、攻克难关,确保全市法院高质量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验收,一个也不掉队。

(三)压实攻坚主体责任,确保任务贯彻落实。强化各级法院“一把手”责任,一竿子插到底,院长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市高法院将继续坚持定期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会议,每周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展情况研判会、全市法院执行局长视频例会,掌握攻坚进度,分析研判问题,安排部署工作,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强力推进。市高法院院长将继续经常坐镇执行指挥中心,连线各中、基层法院院长,直接了解情况,强化监督指导。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表现、实绩纳入对各级法院院长及班子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于进展缓慢、问题突出、长期落后的法院,对其党组严肃通报批评,严格督促整改。

(四)狠抓执行行为规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管人、管事、管权制度,完善执行权力约束长效机制,及时发现执行案件流程、执行案款发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防范选择执行、消极执行和乱执行行为。加强执行案件全流程和全节点管控,实现网上办案的精细化管理,确保所有执行案件、执行节点网上流转、全程留痕。严格落实财产申报、财产保全、财产调查、财产处分、执行款物发放等制度规定,做到每个程序都有章可依、遵章办事。严格把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标准,规范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完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等跟进措施,畅通恢复执行渠道。进一步加强执行公开,向执行当事人主动推送执行重要节点信息,让当事人了解、理解执行过程,让社会各方认可、支持执行工作。

(五)健全内外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攻坚克难的根本保障,积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报告执行工作,解决执行联动、信用惩戒、政法机关配合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基本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格局,推动建立各部门有效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执行工作,进一步完善代表参与、见证执行难工作机制,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向人民负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氛围。

(六)打造素质过硬队伍,提供持久永续动力。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执行队伍。深化执行条线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探索以明晰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的职责为基础,以执行法官为主导、法官助理协同配合的执行办案团队建设。强化纪律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个严禁”、市高法院“十条红线”规定,坚持“零容忍”“终身禁业”不动摇,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护短、不隐瞒。针对执行工作尤其是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失职渎职、敷衍塞责、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深刻剖析个别违法违纪问题,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打造风清气正的执行队伍。

张轩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切实解决执行难是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系。我们将以市人大常委会此次专项审议为契机,以发起总攻的战斗姿态,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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