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重庆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年5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学前教育是人终身发展的启蒙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强调的“要注意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让‘全面两孩’政策落地”要求,深入了解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不断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把与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评议我市学前教育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评议工作,要求深入细致地开展好调查研究,找准问题,认真评议,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精心组织实施调研。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拟订评议方案和调研方案。围绕老百姓普遍关心的“入园难”“入园贵”“入园不放心”三个问题,在认真收集、学习和研究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国家和市级文件规定,征求市教委、部分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委员会修改形成了评议方案和调研方案。二是动员部署学前教育评议工作。3月8日,组织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与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评议学前教育工作动员会,向各区县人大部署上下联动评议工作。三是深入开展评议调研。3月上旬至4月下旬,牵头组织召开市政府及9个市级部门和单位工作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听取了全市层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评议工作提了要求;服务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调研了12个区县(自治县),实地考察了33所幼儿园,与幼儿园园长教师、幼儿家长等300余人次面对面交流;在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开展人大代表问卷调查,委托重庆师范大学、华龙网、公民导刊微信公众号通过问卷形式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共收到有效问卷5017份。四是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区县开展评议工作。4月16日、19日、24日,分别在大足区、忠县、渝中区同渝西、渝东北和渝东南、主城片区共20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座谈,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对评议工作作了进一步指导。
此次评议调研,深入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和市委关于“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要求,在综合调研中运用了专题式调研、随机性调研、蹲点式调研、大数据调研等调研方法,实地考察了公办和民办、普惠和非普惠、城镇和农村、优质和一般等不同类型的幼儿园,广泛征求了人大代表、幼儿园园长教师、幼儿家长、网民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提升了评议调研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前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市政府学前教育职责初步落实
市政府制定相关文件规范学前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出台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1〕46号)。2017年下半年,根据国家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出台我市《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针对当前我市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出台《2017年~2018年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关于实施国家级贫困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3个文件,为弥补学前教育工作短板提供政策保障。
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市规划局与市教委等部门编制了《主城区幼儿园专项布点规划》等专项规划,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市教委制定了《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市编办努力保障公办园编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完成事业单位登记。市财政局统筹中央和市级学前教育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全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由2012年13.31亿元增加到2017年21.16亿元,年均增长9.7%;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分别提高到每生每年500元至700元和600元至800元;累计投入家庭困难幼儿、孤残幼儿入园资助经费7.77亿元,惠及在园幼儿43.96万人次。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分别围绕幼儿园施工环节监督和竣工验收、建设用地保障、卫生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民办园价格备案等开展了工作,为学前教育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学前教育普及率和普惠率得到提升
增加幼儿园总量供给,促进普及率提升。通过配套建设城镇小区幼儿园,大力发展乡镇中心公办园,扶持民办园发展等,增加幼儿园总量。近7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园1858所,乡镇中心公办园覆盖率85%。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7490所,在园幼儿95.9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高到84.4%,比2011年增加13.5%。
增加普惠资源供给,促进普惠率提升。通过开办公办园,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等,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截至2017年底,全市普惠园达5846所,比2011年增加4782所;其中公办园3122所,普惠性民办园2724所。普惠园在园幼儿73.1万人,普惠率提高到76%,比2011年增加31%。
(三)师资力量有所加强
多种形式补充幼儿园保教人员。落实部分幼儿教师编制,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等方式,补充幼儿园保教人员。截至2017年底,全市幼儿园教职工9.1万人、专任教师4.9万人。
提升幼儿园保教人员素质。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培训保教人员,7年共培训园长、幼儿教师9.4万人次。幼儿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提高到74%。
扶持高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积极办好师范类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扶持中专(职高)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年培养大专以上毕业生近4000人,其中公费幼儿师范生1200人。
(四)幼儿园质量监管逐步增强
实行幼儿园年检和等级核定制度。认真执行《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重庆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综合评价幼儿园办园条件、园务管理、保教工作等指标,实行年检和等级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管理,提升办园水平。全市现有一级幼儿园885所,二级幼儿园2803所,三级幼儿园3098所。
开展教研工作指导。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落实一日教学活动常规。遵循幼儿发展规律,规范保教工作,努力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大部分幼儿园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公示基本情况、收费标准等重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教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联动协作,督促指导区县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食品安全、传染病预防、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优化完善幼儿园视频监控安防系统。
二、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学前教育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城乡之间、公办园和民办园之间、普惠园和非普惠园之间、公办园中独立建制和非独立建制幼儿园之间,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还很突出。总体看,城市幼儿园相比农村幼儿园拥有更好的办园条件、更高素质的教师、更充足的生源,公办园办园等级、师资水平等普遍高于民办园,普惠园与非普惠园之间入园成本差异明显,公办园中独立建制比非独立建制幼儿园在场地、编制等方面有更好保障。总之,与中央办好学前教育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公平、有质量学前教育的期盼相比,学前教育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的环节。
(一)学前教育部分重要政策规定未落实到位
一是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偏少。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国发〔2010〕41号文件提出“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2016年,我市财政性学前教育幼儿生均投入为1999元,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投入比例为2.61%,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学前教育总投入比例为34.7%,这3项关键的财政性投入指标,分别低于同期3002元、4.16%、47.5%的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绝大多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未按规定移交。国发〔2010〕41号文件要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目前我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普遍未按规定移交给政府,据市教育评估院2017年调研显示,90%以上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未移交给政府。这些配套园大多被开发商出售或出租,其中70%以上办成了非普惠性民办园,即使已经移交的配套幼儿园,也没有按规定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如有2个主城区的6所已移交给政府的配套幼儿园被举办为非普惠性民办园。
三是部分幼儿园规划建设未按标准执行。《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实施规划标准》(地标DB 50/T543—2014)对幼儿园规划布点、办园规模、场地面积等有明确要求。目前我市部分幼儿园未严格按此标准规划建设,据市教育评估院对已建的846所配套幼儿园的调研分析,幼儿园存在园舍规划选址不合理、规划学位数未达标、所建园舍与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不符、园舍水电等公共设施不齐全等问题。
四是一些公办园违规收费仍存在。调研发现,一些区县公办园特别是主城区公办园普遍存在违规变相收取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情况,金额每生每年3000元至20000元不等。有的幼儿园还以特长班、兴趣班等名目收费。据我市学前教育状况调查问卷分析显示,75.7%的幼儿家长反映幼儿园存在违规办班收费的现象。
(二)“入园难”“入园贵”“入园不放心”问题一定范围和程度上比较突出
一是优质普惠园“一位难求”,“入园难”问题突出。优质普惠园主要指一级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其总体数量和学位数很少,学位供需矛盾突出,城区的公办园尤为明显。如万州区鸡公岭幼儿园2017年秋季招生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 300;奉节县永安幼儿园2017年计划招生125人,8000余人网上报名,不到1分钟抢完学位。据我市学前教育状况调查问卷分析显示,83.6%的幼儿家长期望孩子上优质公办园。
二是部分区域非普惠性民办园较为集中,“入园贵”问题突出。新建城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少,非普惠性民办园比较集中,附近居民只有选择让幼儿入读非普惠性民办园。这些非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普遍高于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且有些非普惠性民办园还通过“豪华装修”“小班额”“外教双语”等噱头提高收费。如主城区收费每生每月3000元以上的非普惠性民办园33所,75%以上集中在江北区、渝北区和两江新区;两江新区只有1所公办园,普惠率仅为36.72%,保教费每生每月2000元以上幼儿园达到34所,占辖区幼儿园总数的近40%。同时,“成本核算、收费备案”机制不健全,物价部门对非普惠性民办园的办园成本“备而不核”,部分民办园收费虚高。如渝中区某三级幼儿园备案收费也高达每生每月2980元;江北区某幼儿园备案收费高达每生每月7800元。
三是部分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安全、膳食营养等令人担忧,“入园不放心”问题客观存在。
一方面,普惠性民办园质量普遍不高。目前财政分别补助一、二、三级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800元、700元、600元,但要求幼儿园收费不能超过每生每月600元。普惠性民办园普遍反映,现有财政补助偏低(甚至还有个别区县没有补足),收费受限,而办园成本日益上涨,收支平衡困难。调研发现,全市普惠园收费指导价格已超过6年未作调整;部分幼儿园园舍租金居高不下且逐年上涨,超过总支出30%;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与社保支出即使处于比较低的水平,仍然占幼儿园总支出的50%以上,导致普惠性民办园运行非常困难。为平衡收支,部分普惠性民办园只能通过“大班额”、减少保教人员和玩教具配备等维持低水平运行,难以提升保教质量和办园等级。据对38个区县的数据统计分析,目前全市普惠性民办园中,一级以上优质园仅占7.5%,渝中区、南川区、璧山区、城口县、巫山县、彭水自治县甚至没有一级以上普惠性民办园。某种程度上,普惠性民办园已经成为“低价低质园”的代名词。
另一方面,部分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幼儿园租用“门面”开办,一些幼儿园周边环境较为复杂,农村地区存在家庭“作坊式”民办园,甚至还有未取得办园许可的非法办园。部分农村边远地区的幼儿入园路途较远,乘坐“黑校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城口县咸宜镇环流村没有幼儿园,到场镇的幼儿园有10公里路程。此外,调研发现幼儿园伙食费标准差异大,每生每月几十元至400多元不等;同时部分幼儿园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卫生条件不达标、进货记录缺失、食品未留样备查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
(三)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亟需强化
一是师资队伍总量不足,幼儿园补充教师缺乏动力和吸引力。截至2017年,我市有在园幼儿95.9万人,教职工9.1万人,专任教师4.9万人。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教职工与幼儿比1:10的最低标准计算,需要教职工9.59万人,教职工缺额约5000个。按照标准班额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每班配备“两教一保”计算,最少需要专任教师6.39万人,专任教师缺额约15000个。究其原因,一方面部分幼儿园为控制成本,未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落实每班“两教一保”的规定。如巫山县骡坪镇楚阳小学附属幼儿园每班平均仅有1名临聘幼儿教师,且均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城口县90%以上幼儿园没有保育员,多数由教师“1人包全班”,最多的要管理60个幼儿。另一方面幼儿教师编制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统筹使用,没有单独核定编制,区县将更多编制用在了中小学,全市独立建制公办园50%以上教职工为临聘人员,学校附设幼儿园大量使用临聘人员。此外,全市每年大专以上学前教育专业4000多名毕业生中,只有不到30%从事幼儿教师工作。
二是现有幼儿师资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总体看,优质公办园、城区非普惠性民办园、普惠性民办园的幼儿教师学历呈现层层递减趋势,除公办园在编教师多数为大专以上学历外,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学历多数为中专,农村民办园还有初中毕业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全市幼儿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占比仅15.39%、高级职称占比仅3.58%,还有26%没有上岗证,我市学前教育师资水平整体不高,保教质量令人担忧。农村地区情况更严重,如石柱自治县西沱小学附属幼儿园21名幼儿教师仅有1人持幼儿教师资格证。
三是幼儿师资队伍不稳定。一方面,幼儿教师收入较低。公办园编制外的临聘教师工资普遍比在编教职工低40%以上,同工不同酬。民办园专任教师工资每月2000元至3000元,保育员工资每月1500元至2000元,部分远郊区县更低,民办园幼儿教师普遍在寒暑假只有500元至800元的收入,甚至个别幼儿园保教人员寒暑假期间没有收入。一些幼儿园未按规定为保教人员购买保险,也有保教人员因担心到手收入太低而放弃购买保险。如长寿区编制外幼儿专任教师有81%未参加社保;合川区反映部分农村幼儿教师扣除社保后,月收入将不足1000元。另一方面,幼儿教师工作压力大。幼儿活泼好动的天性需要幼儿教师有极大的耐心,付出更多的精力;家长对幼儿的期望化为对幼儿教师的要求;社会公众对幼儿教师职业还缺乏认可和必要的尊重;极个别幼儿教师的不良行为使家长对幼儿教师产生一定程度的信任危机;民办园幼儿教师职称评定困难。收入低与压力大交织,导致幼儿教师流动频繁。即使是主城区待遇较好的公办园都反映每年有教师流失,其他区县幼儿教师流失更严重,如奉节县反映幼儿教师每年流动率在50%左右,有的幼儿园甚至高达80%以上。
(四)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尚需加强
一是监管力度不够。民办园还未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进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属性登记。对违规收费的查处、民办园备案成本的真实性合理性审核和价格指导还需加强。有的区县还将违规收取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列为财政收入,客观上默许了违规收费。学前教育管理力量不足,全市学前教育数据缺乏有效统计分析,基础数据掌握不全。
二是“大班额”现象依然存在。调研组实地查看的幼儿园90%以上存在“大班额”问题,两江新区康庄美地幼儿园最高班额曾达到60人,高出国家规定幼儿园35人的最高班额71%。
三是《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落实不到位,部分幼儿园存在“小学化”倾向。普遍反映幼儿园无统一教材,教学内容不规范。部分区县还反映,有的幼儿园长教师缺乏依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有的幼儿家长对学前教育功能认识不准确,要求提前教授小学知识,违背学前教育规律。
三、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全市各级政府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我市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发扬“马上就办”的精神,当前能解决的马上解决,当前不能解决的研究拿出“时间表”“路线图”,多积尺寸之功,不断提高我市学前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
(一)切实履行市政府学前教育主导责任
转变观念,提高学前教育重要性认识。中央和市委越来越重视学前教育。中央提出“办好学前教育”,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国务院国发 〔2010〕 41号文件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必须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市委五届三次全会专门作出了在幼有所育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的部署。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两孩”政策深入实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刚性需求。各级政府应顺应新时代,转变发展观念,切实将学前教育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将学前教育真正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好。
市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市级“顶层设计”。定期研究学前教育的规划、投入、师资建设、监管等重大事项,注重从市级层面分析研究解决财政保障不足、配套幼儿园不移交给政府、师资不稳定等全市共性问题,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把加强学前教育最薄弱环节作为优先任务,把调整师资等资源配置作为根本措施,把创新监督和管理体制机制作为重要保障,以提高保教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二)严格落实国家和市级政策规定
认真梳理和研究国家有关的政策规定,不打折扣严格执行,需要细化的及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细化,对标对表国家要求抓紧抓实抓好。
科学规划和布局幼儿园。结合“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之需,科学预测适龄幼儿的分布和流动趋势,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为基本依据,调整完善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增加总量,优化结构,构建起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非普惠性民办园供高端的学前教育体系,让每一个幼儿家庭都能根据自身的学前教育需求、经济承受能力,主动选择,放心入园。
进一步加大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严格执行“每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要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学前教育经费,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的规定,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幼儿生均投入标准,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投入比例,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学前教育总投入比例,力争在2020年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严格执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者‘零租金’办成公办民营普惠性幼儿园”的政策。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存量情况,配套出台清理和整改的后续政策,牵头组织市教委、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联动调研和清理,一园一策,不搞一刀切,通过回收、回购、转制设置等多种方式,办成普惠园。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新增情况,政府加强督查,部门加强监管,重点监督规划落实、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和办园,确保公益普惠的属性不变。进一步落实《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推进配套幼儿园规范化建设。
大力规范部门和幼儿园收费行为。全面清理和评估幼儿园在年检、安全评估、税收等方面的收费政策,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切实降低幼儿园运行成本。坚决查处幼儿园违规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目收取保教费等正当收费以外的费用。强化对非普惠性民办园成本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核算,尊重市场规律,引导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幼儿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备案价格,加强价格指导。
(三)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市政府将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每年的民生实事。坚持把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任务,研究制定计划任务,重点改善普惠园办园条件、提高教师待遇,同时加强工作督查、强化目标考核,全面提升普惠性学前教育水平,坚决防止“普惠率上去了,群众的满意率下来了”。
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界定和划分政府、社会举办者、家庭三方的投入责任。
大力发展公办园,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充分发挥现有公办园在主导公益普惠、平抑幼儿园收费、引领保教质量方面的作用。尽力保障公办园编制和投入,切实将公办园全部办成普惠性幼儿园。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举办幼儿园,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服务的能力。
鼓励和吸引更多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并不断提升办园水平。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在土地、建设、税收、审批登记、教师培训等方面给予优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大力引导并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持续提升普惠性民办园办学水平。
(四)努力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根据教职工配备标准,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研究制定幼儿教师编制政策,科学调配,用好、用活、用足现有编制。探索在中小学教师编制中单独列出幼儿教师编制。结合本地实际,在地方事业编制总量内,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
努力提升现有保教人员素质。充分利用国培、市培、区县培训计划,建立优秀园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机制,优化保教人员队伍结构。支持保教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学历培训和进修。
逐步实现幼儿教师同工同酬、同等待遇。在保障编制内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的同时,投入专项经费,重点购买保教岗位服务,对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聘用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全部纳入社保体系,努力实现同工同酬。继续优化幼儿教师职称评定、评先评优、评聘晋级等政策,切实保障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享受同等地位和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学前教育事业。
扶持高校培养学前教育人才。深入调研对幼儿教师的实际需求,在保证培养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优化调整学前教育办学机构布局,在有条件的中职院校提档升级办学层次,适度扩大现有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幼儿教师,满足学前教育的师资需求。
(五)进一步加强办园行为监管
加强学前教育监管。指导民办园开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登记,实施分类监管。将学前教育全面纳入教育督导体系,针对群众最关心的收费、食品安全等重点开展经常性督导或专项督导。建设学前教育数据库,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强化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水平,重点加强对幼儿园安全、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保教质量评估监管。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和膳食营养指导,保障幼儿基本营养。
规范教学内容。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根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研究编写教师用书,建立幼儿教师用书审定制度,指导幼儿教师制定教育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
提升薄弱幼儿园办园水平。鼓励一级以上幼儿园通过托管薄弱园、合作办园等形式更好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带动作用,支持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对口支援,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改善薄弱幼儿园办园条件。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准入标准,坚决取缔非法办园。
(六)加快制定我市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全面总结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外省市学前教育立法和工作经验基础上,就政府及部门职责、财政投入保障、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幼儿园规范管理等重要内容开展深入研究,抓紧调研起草法规文本草案,成熟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