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8年07月24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5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教委主任  赵为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2011年以来,我市全面完成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得到较快发展。

(一)发展方向更加明晰。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指示要“特别注意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让‘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为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陈敏尔书记到任以来,多次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作出部署,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将学前教育纳入民生实事,并批示“要结合正在实施的民生实事,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把学前教育这件实事办好”。唐良智市长多次强调要办好学前教育,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批示“要进一步完善我市幼教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扎实解决好这一既定的民生工程”。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方向更加明晰,“三步走”工作目标更加明了,五大重点任务更加明确。

(二)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在市委高度重视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保障政策,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1〕46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渝财教〔2014〕26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通知》(渝教财发〔2016〕6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8号)等文件。2017年,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级贫困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7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7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加快发展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17〕35号)等文件,深化改革、依法治教、注重协调、服务民生的学前教育发展政策体系初步建立。

(三)普及水平稳步提升。2017年,全市幼儿园(所、点)达7490个,除原有幼儿园改扩建扩容外,比2011年新增896所;在园幼儿从70.9万人增加到95.9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70.9%提高到84.4%,高于全国79.6%的平均水平,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73.1万人,普惠率从45%提高到76%,高于全国70.6%的平均水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四)队伍建设逐步增强。全市幼儿园教职工从4.4万人增加到9.1万人(其中公办园1.8万人),专任教师从2.3万人增加到4.9万人。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15.39%,大专学历占66.1%,中专(含高中)学历占18.51%。培训园长、幼儿教师9.4万人次,全市幼师持证上岗比例从59%提高到74%。将学前教育教师培养纳入教育重点工作,在5所高等师范院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每年培养大专以上毕业生近4000人。

二、存在问题

目前,尽管体现我市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的普及率、普惠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学前教育仍是我市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资源结构不合理。各区县根据人口变化布局幼儿园的政策导向还没有完全形成和落实,幼儿园布局结构还不合理,部分幼儿就近入园难。一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模未达标,加之前几年多数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未移交政府主管部门,加价出售或高价出租,直接推高了小区配套幼儿园收费标准,导致部分低收入家庭幼儿无法就近入园。公办幼儿园占比偏低,主城区公办园占比为15.4%,幼儿入公办园难。一级以上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幼儿入优质园难。

(二)成本分担不合理。公办园收费标准实行按办园等级收费,最高每生每月500元,但一些公办园为维持运转和发放聘用人员工资,存在收取捐资助园费的现象。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最高限价每生每月400—600元,财政每生每月补贴50—70元,家庭分担比例较高。非普惠性民办园自主定价,主城区非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普遍在1000元以上,这类幼儿园收费由家庭全部负担。

(三)学前教育投入不足。虽然市级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但从我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生均投入、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投入比例、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学前教育总投入比例等3项关键指标来看,我市离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差距。近年来,市级及以上财政经费对全市学前教育的投入占到全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50%左右,区县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严重偏低,“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未完全落实到位。同时,增加公办园,各级财政也面临一定的投入压力。

(四)保教质量相对偏低。幼儿教师队伍数量不足,部分幼儿园“两教一保”的要求没有落实到位。幼儿教师职业吸引力不强,本科及以上幼儿教师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低,民办园教师整体待遇偏低、专业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全市一级以上优质园比例仅为11.8%,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总量不足。部分幼儿园厨房、卫生间、盥洗设施、游戏场所、玩教具配备等达不到三级幼儿园办园水平,部分幼儿园班额较大,有少数幼儿园是无证办园,食品安全、传染病预防、消防安全等还存在隐患,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问题偶有发生。

三、下一步举措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入园难”“入园贵”“家长不放心”等问题,以学前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调结构、强导向、提质量、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一)履行科学规划责任,扎实做好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一是科学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将“幼有所育”列入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九大重点专项之一,将学前教育事业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统筹布局,分三步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

二是加大农村学前教育扶持力度,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将农村幼儿园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充分考虑农村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合理布局幼儿园,既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又考虑城镇化带来的人口流出因素,避免因盲目建设造成教育资源闲置。优先利用闲置校舍,改建、扩建部分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改善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的办园条件。

三是加大城镇学前教育支持力度,满足新增城镇人口入园需求。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加快、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带来的入园需求,根据《幼儿园建设标准》《重庆市主城区幼儿园专项布点规划》,科学编制和实施《重庆市幼儿园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将《重庆市幼儿园建设三年滚动计划》中的幼儿园用地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优先供应,督促主城区以外的区县城区根据《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参照主城区的配建方式,解决城镇新增儿童入园需求。

(二)履行建设监管责任,着力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发展。

一是落实部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全面实现规划、用地、建设、移交及后期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实时共享,形成建设监管合力。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幼儿园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规划部门充分发挥规划引导和管控作用,国土部门充分发挥用地保障作用,城乡建设部门充分发挥建设质量监督作用。督促区县政府落实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对未配建、未按时配建或配建幼儿园不达标等违规违约行为的处理办法。

二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根据不同区域居住人口分布、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将采取“新建一批、移交一批、回收一批、回购一批、改建一批、登记一批”等灵活多样的措施,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在多数城镇地区,主要采取移交新建小区配套园,回收以国有资产或财政性资金举办的幼儿园,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支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企事业单位调剂闲置办公用房举办一批公办幼儿园,政府租借场地办园等方式,政府“零投入”或“小投入”提高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在学前教育严重短缺地区,坚持勤俭办园,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独立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依法依规回购一批未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移交义务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等方式,逐步缓解适龄儿童入园供需矛盾。

三是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落实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加大政府对普惠性幼儿园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结对帮扶、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力度,防止因园舍租金上涨而推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确保现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退出,引导更多的民办幼儿园主动提供普惠性服务,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中的比例。

(三)履行投入责任,推动形成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合力。

一是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确保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投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总投入的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完善贫困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贫困幼儿精准资助政策,将建卡贫困户在园幼儿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对受助幼儿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向国家级贫困区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每生每天提供4元膳食补助,切实降低困难家庭幼儿入园负担。

二是完善成本分担机制。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幼儿园办园成本、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适时适当调整分区域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认定标准,提高经费部分主要用于提高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目前,市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已完成幼儿园办园成本调研,初步制定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的政策,已经召开3次座谈会议,听取各方面对调整收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

(四)履行管理责任,努力提高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

一是多管齐下,突破幼儿园教师量少质弱的瓶颈。在教师配备方面,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等方式,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用于保障专任教师和重点核心岗位人员的配备。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工勤和教学辅助岗位的用人需要。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在教师培养方面,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创新实施公费男幼师培养计划,支持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将师德师风作为聘用、培训、奖惩、晋升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严肃查处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工作方式粗暴等行为。以需求为导向,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幼儿园教师队伍全员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在教师待遇方面,督促公办和民办幼儿园落实各类社会保障政策,按国家规定落实对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倾斜政策,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与在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

二是监管并重,突破幼儿园管理点多面广的难题。在源头管理方面,全面落实幼儿园准入审批、年检、办园等级动态核定等制度。开展无证园专项治理,对经整改仍达不到相应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取缔。在过程管理方面,完善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完善幼儿园视频安防系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学籍管理系统,加快建立全市幼儿园地理信息系统,家长通过网络实时查询选择就读幼儿园信息。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营养膳食、师德师风、保教行为、收费及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在创新监管方面,强化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充分发挥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作用,推动家长有效参与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切实增强家园沟通、增进互信。

三是帮扶结合,突破部分幼儿园发展质量不高的困境。切实改善未达等级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确保幼儿园厨房、卫生间、盥洗设施、教玩具等达到三级幼儿园水平。完善市级、区域和园本教研制度,督促幼儿园以生活化和游戏化为基本形式,开展保育教育,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坚决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鼓励一级以上幼儿园,通过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合作办园等形式,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支持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对口支援,引导城乡之间、不同园所之间建立发展共同体,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更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为确保以上措施全面落实,市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区县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了“三纳入”的工作督查考核机制。一是市考核办将学前教育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实绩考核内容。二是市政府督查室将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民生实事督查内容。三是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学前教育纳入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内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要求,不断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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