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刘俊等十七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18年06月26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2018年3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刘俊等17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并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代工委主任向先全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说明。
一、提请任命
刘俊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王治、张述林、易敏、殷久阳、曾军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二、提请决定任命
卢祖新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 立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卢 君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海龙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戴 军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三、提请免去
王银民、易从宽、赵勇、蒋道义、谭平川、薛方梅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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