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石磊等二十二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审议石磊等二十二位同志
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高法函〔2018〕26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2018年3月2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石磊等22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石磊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汤伟、谢英姿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玉涛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徐万祥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刘桂华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曹柯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祝来新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兰建恒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秀良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乐巍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二、提请免去
邹晓瑜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浪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克强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万祥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谭卫华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夏川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孙玉涛、邹绍云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张绪敏、李先华、向亮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石磊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曹柯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祝来新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陶康年、陈波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院长:杨临萍
2018年3月27日